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 名称 鹏华 安庆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基金 简称 鹏华 安庆 混合
基金 主代 码 009667
基金 运作 方式 契约 型开 放式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2020 年 6 月 23 日
基金 管理 人名 称 鹏华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基金 托管 人名 称 中国 民生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公告 依据
《中华 人民 共和 国证 券投 资 基 金 法 》、《公 开 募 集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运 作 管 理
办 法 》等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以 及 《鹏 华 安 庆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合同 》、《鹏华 安庆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招募 说明 书》
下属 分级 基金 的基 金简 称 鹏华 安庆 混合 A 类 鹏华 安庆 混合 C 类
下属 分级 基金 的基 金代 码 009667 009668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 募集 申请 获中 国证 监会 核准 的文 号 证监 许可[2020]950 号
基金 募集 期间 自 2020 年 6 月 19 日
至 2020 年 6 月 19 日 止
验资 机构 名称 普华 永道 中天 会计 师事 务所(特殊 普通 合伙)
募集 资金 划入 基金 托管 专户 的日 期 2020 年 6 月 22 日
募集 有效 认购 总户 数(单 位:户 ) 258
份额 级别 鹏 华 安 庆 混 合 A
类
鹏 华 安 庆 混 合 C
类 合计
募集 期间 净认 购金 额(单 位:人 民币 元) 149,150,926.61 55,019,107.02 204,170,033.63
认 购 资 金 在 募 集 期 间 产 生 的 利 息 (单 位 :人 民
币 元) 0.00 0.00 0.00
募 集 份 额 (单 位 :
份)
有效 认购 份额 149,150,926.61 55,019,107.02 204,170,033.63
利息 结转 的份 额 0.00 0.00 0.00
合计 149,150,926.61 55,019,107.02 204,170,033.63
募集 期间 基金 管理
人运 用固 有资 金认
购本 基金 情况
认 购 的 基 金 份 额 (单 位 :
份 ) - - -
占基 金总 份额 比例 - - -
其他 需要 说明 的事 项 无
募集 期间 基金 管理
人的 从业 人员 认购
本基 金情 况
认 购 的 基 金 份 额 (单 位 :
份 ) 24,566.68 2,711.00 27,277.68
占基 金总 份额 比例 0.0165% 0.0049% 0.0134%
募 集 期 限 届 满 基 金 是 否 符 合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的
办理 基金 备案 手续 的条 件 是
向 中 国 证 监 会 办 理 基 金 备 案 手 续 获 得 书 面 确
认的 日期 2020 年 6 月 23 日
注:(1)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3)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之后,及时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的查询,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533(或400-6788-999)和网站(www.phfund.com)查询交易确认状况。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基金管理人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相关公告中规定。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