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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发[2017]第13号)等有关规定,经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决定于2024年09月25日起对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所持有的停牌股票“国泰君安”(股票代码601211)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在“国泰君安”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为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