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金合信泰博6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降低管理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降低投资者的理财成本,经与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0年12月4日起,降低创金合信泰博6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管理费率并相应修订《创金合信泰博6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和《创金合信泰博6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的相关条款。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方案
自2020年12月4日起,本基金管理费率由0.20%调整为0.15%。
二、修改《基金合同》部分条款
章节 原文 修订后内容
第十五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基金合同摘要对上述修改内容一并进行修改。
三、本公司因调整管理费率,对《创金合信泰博6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托管协议》作相应修改。本公司将于公告当日在网站上同时公布经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创金合信泰博6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及《创金合信泰博6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涉及前述内容的,将一并修改,并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四、重要提示
此次降低管理费率属于《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可以协商一致变更《基金合同》的事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本次修订更新后的《基金合同》将自2020年12月4日起生效。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http://www.cjhxfund.com/)或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68-0666)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特此公告。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