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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润元大润禧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10月15日
送出日期:2024年10月16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华润元大润禧39个月定开债 基金代码 009889
下属基金简称 华润元大润禧39个月定开债A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09889
下属基金简称 华润元大润禧39个月定开债C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09890
基金管理人 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年8月24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定期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39个月开放一次
基金经理 程涛涛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3年9月1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18年7月1日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继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个月内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本基金暂停运作时,暂停运作期间不计入上述连续期间。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本基金封闭期内采取买入持有到期投资策略,通过投资于债券品种,努力降低基金净值波动风险,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长期稳定回报。
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公司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券、中期票据、地方政府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中的纯债部分、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国债期货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但在每个开放期的前3个
月和后3个月以及开放期间不受前述投资组合比例的限制。在开放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持有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封闭期为周期进行投资运作,本基金在封闭期与开放期采取不同的投资策略。本基金在封闭期内采用买入并持有到期投资策略,所投金融资产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的并持有到期,所投资产到期日(或回售日)不得晚于封闭运作期到期日。本基金投资含回售权的债券时,应在投资该债券前,确定行使回售权或持有至到期的时间;债券到期日晚于封闭运作期到期日的,基金管理人应当行使回售权而不得持有至到期日。信用债投资策略包括久期配置策略、行业配置策略和个券精选策略。开放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将在流动性优先的前提下,综合平衡基金资产在流动性资产和收益性资产之间的配置比例,通过现金留存、持有高流动性债券种、正回购、降低组合久期等方式提高基金资产整体的流动性,满足开放期流动性的需求。
业绩比较基准 在每个封闭期,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该封闭期起始日公布的三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低风险品种,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华润元大润禧39个月定开债A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申购费 (前收费) M 0.45%
1,000,000≤M<5,000,000 0.20%
M≥5,000,000 1,000元/笔
赎回费 N<7天 1.50%
N≥7天 0%
华润元大润禧39个月定开债C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赎回费 N<7天 1.50%
N≥7天 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0.15%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05% 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费 华润元大润禧39个月定开债C 0.10% 销售机构
审计费用 100,000.00元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120,000.00元 规定披露报刊
其他费用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费用类别详见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用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
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华润元大润禧39个月定开债A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0.21%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报
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华润元大润禧39个月定开债C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0.31%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报
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
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因此,本基金除承担由于市场利率波动造成的利率
风险外,还要承担如企业债、公司债等信用品种的发债主体信用恶化造成的信用风险。
本基金采用买入并持有到期策略并采用摊余成本法估值。摊余成本法估值不等同于保本,基金资产发生
计提减值准备或所持金融资产在到期之前提前卖出等情形可能导致基金份额净值下跌。基金采用买入并持
有到期策略,可能损失一定的交易收益。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
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深圳国际仲裁
院,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深圳市,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
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华润元大基金官方网站[www.cryuantafund.com][客服电话:4000-1000-89]
《华润元大润禧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润元大润禧39个月定期开放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华润元大润禧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