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日期:2021年5月27日
送出日期:2021年5月31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银华招利一年持有期混基金代码 009977
合
下属基金简称 银华招利一年持有期混合A 银华招利一年持有期混合C
下属基金代码 009977 009978
基金管理人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12-17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其他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开放申购,每笔认购/
申购/转换转入申请所得基金份额
持有满一年后每个开放日开放赎回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2020-12-17
金经理的日期 邹维娜女士
证券从业日期 2008-04-02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2021-01-11
金经理的日期 基金经理 程桯先生
证券从业日期 2008-02-16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2021-05-27
金经理的日期 李丹女士
证券从业日期 2013-07-01
注:《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
理人将终止基金合同,并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程序进行清算,此事项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
表决。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了
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
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把握股票市场、债券市场的投资机会,采用较灵活的资产配置策略,力争
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存托凭证及
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内依法
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
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券、地方政府债券、
可转换公司债券(含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纯债部分)、可交换债券及其他经
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
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现金、金融衍生工具(包括股指期货、股
票期权和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
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0-40%,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
的股票的比例不得超过股票资产的50%;同业存单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0-20%。本基
金投资于评级在AA及以上级别的信用债,其中,投资于AA评级的信用债占信用债投资
比例的0-30%,投资于AA+评级的信用债占信用债投资比例的0-70%,投资于AAA评级的
信用债不低于信用债投资比例的30%,相关资信评级机构需取得中国证监会证券评级
业务的许可。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股票期权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
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
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分析方法,结合对宏观经济环境、国家经济政策、
行业发展状况、股票市场风险、债券市场整体收益率曲线变化和资金供求关系等因素
的定性分析,综合评价各类资产的市场趋势、预期风险收益水平和配置时机。在此基
础上,本基金将积极主动地对股票、债券、金融衍生品和现金等各类金融资产的配置
比例进行实时动态调整。
在股票的选择上,本基金将运用定量与定性的指标相结合的方法,采取“自下而上”
的选股策略,以价值选股、组合投资为原则,选择具备估值吸引力、增长潜力显著的
公司股票。
在债券投资方面,在资本市场日益国际化的背景下,通过研究判断债券市场风险收益
特征的国际化趋势以及国内宏观经济景气周期引发的债券收益率的变化趋势,采取
“自上而下”的战略性资产配置和“自下而上”的个券精选策略相结合的固定收益类
资产投资策略。“自上而下”的策略主要确定组合久期并进行资产配置,“自下而上”
的策略重点对信用债品种的利率风险和信用风险进行度量和定价,同时结合市场的流
动性状况,利用市场对信用利差定价的相对失衡,对溢价率较高的品种进行投资。本
基金对于债券类品种的投资,追求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获取稳健回报的原则。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恒生指数收益率(使用估值汇率调整)×5%+中债综合指数
(全价)收益率×8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可投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如投资将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
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注:暂无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
准的比较图
注:暂无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银华招利一年持有期混合A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M<10,000,000 0.80% -
申购费(前收费)
M≥10,000,000 按笔收取,1000元/笔 -
N<7日 1.50% -
7日≤N<30日 0.75% -
赎回费
30日≤N<180日 0.50% -
N≥180日 0% -
银华招利一年持有期混合C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N<7日 1.50% -
赎回费 7日≤N<30日 0.50% -
N≥30日 0% -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80%
托管费 0.20%
银华招利一年持有期混合A - 销售服
务费 银华招利一年持有期混合C 0.40%
信息披露费、审计费等,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的费用
其他费用
与税收”章节。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
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
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险、基金运作风险、其他风险以及本基金特有的风险等。
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1、混合型基金特有的风险: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资产配置策略对基金的投资业绩具有较大的影
响。在类别资产配置中可能会由于市场环境、公司治理、制度建设等因素的不同影响,导致资产配置偏
离优化水平,为组合绩效带来风险。2、港股通机制下,港股投资面临的风险:本基金将通过港股通机
制投资于香港联合交易所(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的股票,但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通
标的股票。基金资产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除与其他投资于内地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
本基金还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者结构、投资标的构成、市场制度、交易规则以及税收政
策等差异所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1)港股价格波动的风险。(2)汇率风险(3)港股通交
易日风险(4)港股通额度限制带来的风险(5)交收制度带来的基金流动性风险(6)港股通制度下对
公司行为的处理规则带来的风险。3、投资股指期货的风险:(1)基差风险(2)系统性风险(3)保证
金风险(4)合约展期风险。4、投资国债期货的风险: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国债期货,可能给本基金带
来额外风险,包括杠杆风险、期货价格与基金投资品种价格的相关度降低带来的风险等,由此可能增加
本基金净值的波动性。5、投资股票期权的风险:(1)流动性风险(2)价格风险(3)操作风险。6、投
资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具。资产支
持证券的风险主要包括资产风险及证券化风险。资产风险源于资产本身,包括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
险等。证券化风险主要表现为信用评级风险、法律风险等。7、基金合同终止的风险:《基金合同》生效
后,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
管理人将终止基金合同,并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程序进行清算,此事项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
行表决。因此,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面临基金合同终止的风险。8、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风险:本基
金设置了投资人最短持有期限,在最短持有期内,投资人可能面对在最短持有期内无法随时赎回基金份
额(红利再投资所得基金份额除外),在大量认/申购份额集中进入开放持有期时出现较大赎回的风险。
9、侧袋机制的相关风险:侧袋机制是一种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是将特定资产分离至专门的侧袋账户
进行处置清算,并以处置变现后的款项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支付,目的在于有效隔离并化解风险。但
基金启用侧袋机制后,侧袋账户份额将停止披露基金净值信息,并不得办理申购、赎回和转换,仅主袋
账户份额正常开放赎回,因此启用侧袋机制时持有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将在启用侧袋机制后同时持有主袋
账户份额和侧袋账户份额,侧袋账户份额不能赎回,其对应特定资产的变现时间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变
现价格也具有不确定性并且有可能大幅低于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资产的估值,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因
此面临损失。实施侧袋机制期间,因本基金不披露侧袋账户份额的净值,即便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定期报
告中披露报告期末特定资产可变现净值或净值区间的,也不作为特定资产最终变现价格的承诺,因此对
于特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最终变现价格,基金管理人不承担任何保证和承诺的责任。基金管理人将根据
主袋账户运作情况合理确定申购政策,因此实施侧袋机制后主袋账户份额存在暂停申购的可能。启用侧
袋机制后,基金管理人计算各项投资运作指标和基金业绩指标时仅需考虑主袋账户资产,基金业绩指标
应当以主袋账户资产为基准,因此本基金披露的业绩指标不能反映特定资产的真实价值及变化情况。10、
投资科创板股票的风险,包括:(1)市场风险;(2)流动性风险;(3)信用风险;(4)集中度风险;(5)
系统性风险;(6)政策风险。11、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若投资可能
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创新企业、境外发行人、中国存托凭
证发行机制以及交易机制等相关的风险。
(二)重要提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
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
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
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对于因基金合同的订立、内容、履行和解释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争议,基金合同当事人应尽量通过
协商、调解途径解决。不愿或者不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
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北京市,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律师费用由败诉方承担,除非仲裁裁决另有
决定。
争议处理期间,基金合同当事人应恪守各自的职责,继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基金合同约定的
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本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为本基金合同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
区法律)管辖,并按其解释。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yhfund.com.cn)(客服电话:400-678-3333 010-85186558)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