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银汇理金汇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2021年第2号)
基金管理人: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六月
农银汇理金汇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重要提示
农银汇理金汇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或“本基金”)由农
银汇理14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而来。农银汇理14天理财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的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2013年7月19日证监许可【2013】959号文核
准。农银汇理14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2019年4月2日《关于
准予农银汇理14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
564号)进行变更注册。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
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中国证监会对农银汇理14天理财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变更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
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者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基金投
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变化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
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
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
管理风险,某一基金的特定风险等。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
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申购基
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不预示其未来业
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注意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
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本招募说明书的本次更新为依据2021年6月30日《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农银汇理金汇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和
托管协议的公告》增设C类基金份额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所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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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相应更新,其余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1年6月21日,有关财
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21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农银汇理金汇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目录
第一部分绪言...............................................................................................................................2
第二部分释义...............................................................................................................................3
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8
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19
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24
第六部分基金的历史沿革........................................................................................................36
第七部分基金的存续................................................................................................................37
第八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38
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49
第十部分基金的业绩................................................................................................................61
第十一部分基金的财产............................................................................................................64
第十二部分基金资产估值........................................................................................................65
第十三部分基金的收益与分配................................................................................................71
第十四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73
第十五部分基金的会计与审计................................................................................................76
第十六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77
第十七部分风险揭示................................................................................................................83
第十八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清算............................................................87
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摘要........................................................................................................89
第二十部分托管协议摘要......................................................................................................106
第二十一部分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124
第二十二部分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127
第二十三部分备查文件..........................................................................................................128
农银汇理金汇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第一部分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号<招募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
险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农银汇理金汇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应当适用上述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若因法律法规的修改或更
新导致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与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一致,应当以届时有
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及时作出相应的变更和调整。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招募说明书由本基金管理人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
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
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
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
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
基金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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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农银汇理金汇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农银汇理14
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而来
2、基金管理人:指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农银汇理金汇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
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农银汇理金汇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农银汇理金汇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
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农银汇理金汇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
料概要》及其更新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12年12月28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三十次会议修改,自2013年6月1日起施行,并经2015年4月24日第十
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颁布、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
日实施的,并经2020年3月20日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
定》修正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
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
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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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
10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
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
员会
16、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7、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8、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团体或其他组织
19、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
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
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0、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按照《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
证券投资试点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用来自境外的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
证券投资的境外法人
21、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
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2、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人
23、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办理基金份额
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4、销售机构:指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25、直销机构:指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6、代销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
金代销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
售业务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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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基金销售网点:指直销机构的直销中心及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28、注册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
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
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9、注册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农银汇理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
构
30、基金账户:指注册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
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31、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
构买卖基金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2、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农银汇理金汇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
生效日期
33、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4、存续期:指《农银汇理14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
至《农银汇理金汇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5、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交易场所的正常交
易日
36、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开放日
37、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38、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9、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0、《业务规则》:指《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
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41、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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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
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3、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
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
管理人管理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4、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5、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
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6、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
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47、元:指人民币元
48、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债券利息、票据投资收益、买卖证券价差、
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
约
49、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款项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0、销售服务费:指本基金用于持续销售和服务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费用,该
笔费用从基金财产中计提,属于基金的营运费用
51、基金份额分类:指本基金根据销售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
为不同的类别,各基金份额类别分别设置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各类基金份额净
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52、A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赎回时收取赎回费,但
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53、C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赎回时收取赎回费,
而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54、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5、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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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7、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资产支持证券、因
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58、摆动定价机制:指当本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
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
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
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59、规定媒介:指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
刊及《信息披露办法》规定的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
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60、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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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
一、公司概况
名称: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路9号50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路9号50层
法定代表人:许金超
成立日期:2008年3月18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许可【2008】307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壹拾柒亿伍仟万零壹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人:翟爱东
联系电话:021-61095588
股权结构:
股东 出资额(元) 出资比例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04,218,334 51.67%
东方汇理资产管理公司 583,281,667 33.33%
中铝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262,500,000 15%
合计 1,750,000,001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许金超先生:董事长
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许金超先生1983年7月进入中国农业银行工作,
历任中国农业银行河南省分行办公室副主任、处长、副行长,中国农业银行山西
分行党委副书记,中国农业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中国农业银
行采购管理部总经理,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总经理。2014年12月起任农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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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5月28日起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总经理。2019年3月4日起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BernardDeWit先生:副董事长
工商管理硕士。BernarddeWit先生1983年进入法国巴黎银行集团工作,
1992年至2000年期间在法国毕马威工作,2009年加入法国农业信贷银行资产管
理公司,2010年担任东方汇理资产管理集团首席风险官,2013年担任东方汇理
资产管理集团副首席执行官兼首席运营官,2017年担任东方汇理业务支持和控
制部门的负责人。现任东方汇理资产管理集团副首席执行官。
施卫先生:董事
经济学硕士、金融理学硕士、高级经济师。1992年7月起任中国农业银行上
海市浦东分行国际部经理、办公室主任、行长助理,2002年7月起任中国农业
银行上海市分行公司业务部副总经理,2004年3月起任中国农业银行香港分行
副总经理,2008年3月起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市场总监,
2010年10月起任中国农业银行东京分行筹备组组长,2012年12月起任农银汇
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市场总监。2019年5月7日起任农银汇理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钟小锋先生:董事
政治学博士。1996年5月进入法国东方汇理银行工作,先后在法国东方汇理
银行(巴黎)、东方汇理银行广州分公司、香港分公司、北京代表处工作。2005
年12月起任东方汇理银行北京分公司董事总经理。2011年11月起任东方汇理
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北亚区副行政总裁。2012年9月起任东方汇理资产管理
香港有限公司北亚区行政总裁。
葛小雷先生:董事
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1995年6月起历任中州铝厂计划处副处长,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州分公司财务部经理、副总会计师,青海黄河水电再生
铝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中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董事、总经理。现任中铝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中铝财务有限责
任公司董事长。
冯延成先生: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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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士学位,高级经济师。1981年7月加入中国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工作。2000
年1月在中国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营业部担任副书记,2004年6月到中国农业
银行山东省分行担任副行长,2009年7月到中国农业银行黑龙江省分行担任副
行长、行长,2014年4月到中国农业银行三农政策规划部担任总经理。
王小卒先生:独立董事
经济学博士。曾任香港城市大学助理教授、世界银行顾问、联合国顾问、韩
国首尔国立大学客座教授。现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财务金融系教授,兼任香港大
学商学院名誉教授和挪威管理学院兼职教授。
傅继军先生:独立董事
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1981年起,任江苏省盐城汽车运输公司职工教师,
江苏省人民政府研究中心科员。1991年3月起任中华财务咨询公司部门经理、
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学院兼职教授。
徐信忠先生:独立董事
金融学博士、教授。曾任英国BankofEngland货币政策局金融经济学家;
英国兰卡斯特大学管理学院金融学教授;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副院长、金融学
教授、中山大学岭南(大学)学院院长、金融学教授。现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
院教授、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副院长。
2、公司监事
王红霞女士:监事会主席
经济学学士,高级经济师。1984年8月进入中国农业银行工作,先后在中
国农业银行资金计划部、资产负债管理部任副处长、处长。2004年5月开始参
与中国农业银行票据营业部筹备工作,2005年6月起至2017年11月先后任中
国农业银行资金营运部所属票据营业部副总裁、金融市场部副总经理兼票据营业
部总经理、同业业务中心/票据营业部总裁。2017年11月29日起任农银汇理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Jean-YvesGlain先生:监事
硕士。1995年加入东方汇理资产管理公司,历任销售部负责人、市场部负
责人、国际事务协调和销售部副负责人。现任东方汇理资产管理公司国际协调与
支持部负责人。
刘应锴先生: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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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学博士,高级经济师。2006年3月至2010年6月任聚光科技(杭州)股
份有限公司部门经理,2010年6月进入中铝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工作,先后任国
际合作部业务经理、经营发展部副总经理、期货部副总经理、总经理。2019年4
月至今,任中铝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总经理、投资运营部总经理、云晨
期货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中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
胡惠琳女士:监事
工商管理硕士。2004年起进入基金行业,先后就职于长信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7年参与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建工作,
现任公司市场副总监兼市场部总经理。
宋进举先生:监事
法律硕士。2009年起进入基金行业,曾就职于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5
年9月加入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监察稽核部总经理。
陈帅女士:监事
工商管理硕士。2019年10月加入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监
事会办公室副主任。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许金超先生:董事长
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许金超先生1983年7月进入中国农业银行工作,
历任中国农业银行河南省分行办公室副主任、处长、副行长,中国农业银行山西
分行党委副书记,中国农业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中国农业银
行采购管理部总经理,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总经理。2014年12月起任农银
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5月28日起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总经理。2019年3月4日起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施卫先生:总经理
经济学硕士、金融理学硕士、高级经济师。1992年7月起任中国农业银行
上海市浦东分行国际部经理、办公室主任、行长助理,2002年7月起任中国农
业银行上海市分行公司业务部副总经理,2004年3月起任中国农业银行香港分
行副总经理,2008年3月起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市场总监,
2010年10月起任中国农业银行东京分行筹备组组长,2012年12月起任农银汇
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市场总监。2019年5月7日起任农银汇理基金
农银汇理金汇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刘志勇先生:副总经理
博士研究生。1995年起先后在中国农业银行人事教育部、市场开发部、机
构业务部及中国农业银行办公室任职。2007年起参与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筹备工作。2008年3月起在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运营副总监、代理
市场总监等职务。2018年4月3日起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
运营副总监。
翟爱东先生:督察长
高级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1988年起先后在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城
乡金融报》社、国际部、伦敦代表处、个人业务部、信用卡中心工作。2004年
11月起参加农银汇理基金公司筹备工作。2008年3月起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监察稽核部总经理,2012年1月起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督察长。
高国鹏先生:副总经理
金融学硕士。于1996年7月起先后在中国农业银行营业部、基金托管部、
办公室任职,2007年7月起任宁夏自治区农村信用社党委委员、主任助理,2009
年8月起任中国农业银行个人金融部处长,2017年7月起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营销总监。2020年8月起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石永惠女士:副总经理
硕士研究生。先后任中国农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部副总经理、中国农业银行
重庆市分行副行长、中国农业银行采购中心总经理,2020年6月起于农银汇理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职。2020年9月起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20年11月起兼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信息官。
毕宏燕女士:副总经理
硕士研究生。自2001年起先后于美国保德信保险公司、道富集团、宜信财
富(香港)任职,期间曾任美国保德信保险公司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道富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兼董事会秘书、道富环球投资管理亚洲有限公司中国机
构业务负责人及任宜信财富(香港)业务管理负责人,2021年5月加入农银汇
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21年6月起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4、基金经理
农银汇理金汇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许娅女士,金融学硕士。曾任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助理、国信证券经济研
究所销售、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员、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债券交易
员,农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