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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诚成长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09月27日
送出日期:2024年09月28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达诚成长先锋混合 基金代码 010301
下属基金简称 达诚成长先锋混合C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10302
基金管理人 达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年10月27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吴昊阳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4年9月11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16年2月22日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者可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了解详情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力争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追求基金资产的稳健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香港证券市场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券、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60%-95%(其中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比例不得超过全部股票资产的5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不含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投资策略有资产配置策略、股票投资策略、固定收益投资策略、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衍生产品投资策略等。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0%+恒生指数收益率(按估值汇率折算)×5%+中债-综合指数(全价)收益率×2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可投资于科创板上市的股票,除了需要承担与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投资科创板股票的特殊风险。本基金将投资港股通投资标的股票,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0年10月27日,合同生效当年不满完整自然
年度的,按实际期限计算净值增长率。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赎回费 N<7天 1.50%
7天≤N<30天 0.50%
30天≤N<180天 0.00%
N≥180天 0.0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1.20%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20% 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费 0.20% 销售机构
审计费用 4.50万元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8.00万元 规定披露报刊
其他费用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公证费、诉讼费和仲裁费等费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费用类别详见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 相关服务机构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审计费用与信息披露费用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
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1.83%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报
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
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投资本基金的主要风险有: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
操作风险、合规性风险、启用侧袋机制的风险、本基金特有的风险及其他风险。此外,建议重点关注本基金
特有风险如下:
1、本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资产主要投资于股票资产和债券资产,因此股票市场、债券市
场的波动都将影响到基金业绩及持有人回报。本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无法完全规避
市场整体下跌风险和个股下跌风险,基金净值可能受到影响。本基金管理人将发挥自身投研优势,加强对市
场、上市公司基本面和固定收益类产品的深入研究,持续优化组合配置,以控制特定风险。
2、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投资风险:
(1)本基金可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香港市场,在市场进入、投资额
度、可投资对象、税务政策等方面都有一定的限制,而且此类限制可能会不断调整,这些限制因素的变化可
能对本基金进入或退出当地市场造成障碍,从而对投资收益以及正常的申购赎回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2)香港市场交易规则有别于内地A股市场规则,此外,在“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
下参与香港股票投资还将面临包括但不限于如下特殊风险:1)港股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
涨跌幅限制,港股估价可能表现出比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2)只有内地、香港两地均为交易日且能够
满足结算安排、开通港股通交易的交易日才为港股通交易日,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
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3)香港出现台风、黑色暴雨或者香港联合交易
所规定的其他情形时,香港联合交易所将可能停市,投资者将面临在停市期间无法进行港股通交易的风险;
出现内地证券交易服务公司认定的交易异常情况时,内地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将可能暂停提供部分或者全部
港股通服务,投资者将面临在暂停服务期间无法进行港股通交易的风险;4)投资者因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
转换、上市公司被收购等情形或者异常情况,所取得的港股通股票以外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证券,可以通
过港股通卖出,但不得买入,内地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港股通股票发行人供股、股票权益
分派或者转换等情形取得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股票的认购权利凭证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可以通过
港股通卖出,但不得买入,其行权等事宜按照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的相关规定处理;因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转换或者上市公司被收购等所取得的非香港联合交易
所上市证券,可以享有相关权益,但不得通过港股通买入或卖出。5)代理投票。由于中国结算是在汇总投
资者意愿后再向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结算”)提交投票意愿,中国结算对投资者设定的
意愿征集期比香港结算的征集期稍早结束;投票没有权益登记日的,以投票截止日的持有作为计算基准;投
票数量超出持有数量的,按照比例分配持有基数。以上所述因素可能会给本基金投资带来特殊交易风险。
(3)汇率风险:本基金可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在交易时间内提交订单依据的港币买入参考汇率和卖
出参考汇率,并不等于最终结算汇率。港股通交易日日终,中国结算进行净额换汇,将换汇成本按成交金额
分摊至每笔交易,确定交易实际适用的结算汇率。故本基金投资面临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
收益造成损失。
(4)港股交易失败风险:港股通业务试点期间存在每日额度限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开市前阶段,当
日额度使用完毕的,新增的买单申报将面临失败的风险;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持续交易时段,当日额度使用完
毕的,当日本基金将面临不能通过港股通进行买入交易的风险。
(5)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
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3、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等金融衍生品投资风险:本基金可投资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和股
票期权等金融衍生品。投资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和股票期权主要存在以下风险:(1)市场风险:定义为由
于投资标的物价格变动而产生的衍生品的价格波动;(2)市场流动性风险:当衍生品合约无法及时变现所
带来的风险;(3)基差风险:定义为衍生品市场价格与连动之标的价格不一致所产生的风险;(4)结算流
动性风险:定义为当基金之保证金部位不足而无法交易衍生品,或因指数波动导致保证金低于维持保证金而
必须追缴保证金的风险;(5)保证金风险:是指由于无法及时筹措资金满足建立或者维持衍生品合约头寸
所要求的保证金而带来的风险;(6)信用风险:定义为交易对手不愿或无法履行契约之风险;(7)作业风
险:定义为因交易过程、交易系统、人员疏失、或其他不可预期事件所导致的损失。
4、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具,其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来自
于基础资产池产生的现金流或剩余权益。与股票和一般债券不同,资产支持证券不是对某一经营实体的利益
要求权,而是对基础资产池所产生的现金流和剩余权益的要求权,是一种以资产信用为支持的证券,所面临
的风险主要包括交易结构风险、各种原因导致的基础资产池现金流与对应证券现金流不匹配产生的信用风
险、市场交易不活跃导致的流动性风险等,由此可能造成基金财产损失。
5、若本基金发生了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有可能采取部分延期赎回的措施以应对巨额赎回,因此在巨
额赎回情形发生时,基金份额持有人存在不能及时赎回份额的风险。
6、本基金采用证券经纪商交易结算模式,即本基金将通过基金管理人选定的证券经营机构进行场内交
易和结算,该种交易结算模式可能存在操作风险、资金使用效率降低的风险、交易结算风险、投资信息安全
保密风险、无法完成当日估值等风险。
7、本基金的份额登记、估值核算等业务由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基金服务机构负责日常运营。为本基金提
供运营外包服务的机构已获得中国证监会的认可,同时,基金管理人将持续评估该机构的人员配备情况、业
务操作的专业能力、业务隔离措施、软硬件设施等是否能够满足本基金的运作需要。虽然具有以上基础,但
是基金管理人仍然无法保证委托的基金服务机构可以永久符合监管部门的法律法规,如在基金存续期内该
机构出现违法违规、操作风险事件或无法继续存续等情况,可能会对本基金的正常运作产生不利影响。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
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与本基金/基金合同相关的争议解决方式为仲裁。因本基金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
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有权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提交至仲裁机构进行仲裁。具体仲裁机构和仲裁地
点详见本基金合同的具体约定。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
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
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integrity-funds.com]咨询电话[021-60581258]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