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1 年 4 月 21 日
鹏华丰颐债券 2021年第 1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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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基金托管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1 年 04月 20日复核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1年 01 月 01日起至 2021年 03月 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鹏华丰颐债券
基金主代码 01047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 年 11月 6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993,795,483.59 份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通过利差分析和对利率曲线变动趋势的判
断,提高资金流动性和收益率水平,力争获得超越基金业绩比较基准
的收益。
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跟踪考量通常的宏观经济变量(包
括 GDP增长率、CPI走势、M2的绝对水平和增长率、利率水平与走势
等)以及各项国家政策(包括财政、货币、税收、汇率政策等)来判
断经济周期目前的位置以及未来将发展的方向,在此基础上对各大类
资产的风险和预期收益率进行分析评估,制定债券、现金等大类资产
之间的配置比例、调整原则和调整范围。 2、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
金债券投资将采取久期策略、收益率曲线策略、骑乘策略、息差策略、
个券选择策略、信用债投资策略等积极投资策略。 (1)久期策略
久期管理是债券投资的重要考量因素,本基金将采用以“目标久期”
为中心、自上而下的组合久期管理策略。如果预期利率下降,本基金
将增加组合的久期,直至接近目标久期上限,以较多地获得债券价格
上升带来的收益;反之,如果预期利率上升,本基金将缩短组合的久
期,直至目标久期下限,以减小债券价格下降带来的风险 。 (2)
收益率曲线策略 收益率曲线的形状变化是判断市场整体走向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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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重要依据,本基金将据此调整组合长、中、短期债券的搭配,即通
过对收益率曲线形状变化的预测, 适时采用子弹式、杠铃或梯形策
略构造组合,并进行动态调整。 (3)骑乘策略 本基金将采用基
于收益率曲线分析对债券组合进行适时调整的骑乘策略,以达到增强
组合的持有期收益的目的。该策略是指通过对收益率曲线的分析,在
可选的目标久期区间买入期限位于收益率曲线较陡峭处右侧的债券。
在收益率曲线不变动的情况下,随着其剩余期限的衰减,债券收益率
将沿着陡峭的收益率曲线有较大幅的下滑,从而获得较高的资本收
益;即使收益率曲线上升或进一步变陡,这一策略也能够提供更多的
安全边际。 (4)息差策略 本基金将采用息差策略,以达到更好
地利用杠杆放大债券投资的收益的目的。该策略是指在回购利率低于
债券收益率的情形下,通过正回购将所获得的资金投资于债券,利用
杠杆放大债券投资的收益。 (5)个券选择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单
个债券到期收益率相对于市场收益率曲线的偏离程度,结合信用等
级、流动性、选择权条款、税赋特点等因素,确定其投资价值,选择定
价合理或价值被低估的债券进行投资。 (6)信用债投资策略 本
基金将投资于信用债,以提高组合收益能力。本基金投资信用债的评
级范围为 AA至 AAA,投资于各个信用等级信用债资产占信用债资产
的大致比例如下: 信用等级 占比 AAA 50%-100% AA+ 0%-50%
AA 0%-20% 本基金主要关注信用债收益率受信用利差曲线变动趋
势和信用变化两方面影响,相应地采用以下两种投资策略: 1)信
用利差曲线变化策略:首先分析经济周期和相关市场变化情况,其次
分析标的债券市场容量、结构、流动性等变化趋势,最后综合分析信
用利差曲线整体及分行业走势,确定本基金信用债分行业投资比例。
2)信用变化策略:信用债信用等级发生变化后,本基金将采用最新
信用级别所对应的信用利差曲线对债券进行重新定价。 本基金将根
据内、外部信用评级结果,结合对类似债券信用利差的分析以及对未
来信用利差走势的判断,选择信用利差被高估、未来信用利差可能下
降的信用债进行投资。 3、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综
合运用战略资产配置和战术资产配置进行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组合
管理,并根据信用风险、利率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变化积极调整投资策
略,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在保证本金安全和基金资
产流动性的基础上获得稳定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债券型基金,其预期的收益与风险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
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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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托管人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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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2021 年 1月 1日-2021 年 3月 31日)
1.本期已实现收益 36,097,247.03
2.本期利润 28,317,361.44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071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4,019,995,247.86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066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
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
回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净值增长率
①
净值增长率
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0.71% 0.03% 0.20% 0.04% 0.51% -0.01%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1.36% 0.03% 0.55% 0.04% 0.81% -0.01%
注: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
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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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20 年 11 月 06 日生效,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
年。
2、本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本基金合同的约定,于本基金建仓期届满后确保各项投资比例符
合基金合同的约定。
3.3 其他指标
无。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业
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张丽娟
本基金基
金经理
2020-11-06 - 10年
张丽娟女士,国籍中国,金融学硕士,10
年证券基金从业经验。2011年 6月加盟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营销策划部
营销策划助理、高级营销策划经理,2015
年 6月任职于固定收益部,历任研究员、
高级研究员从事研究分析工作,现任职于
公募债券投资部,从事投资研究相关工
作。2020年 02月担任鹏华丰华债券基金
基金经理,2020年 02 月担任鹏华纯债债
券基金基金经理,2020 年 02月担任鹏华
丰腾债券基金基金经理,2020 年 02 月担
任鹏华丰瑞债券基金基金经理,2020 年
08月担任鹏华招华一年持有期混合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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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经理,2020年 11 月担任鹏华丰颐债
券基金基金经理,2021 年 03月担任鹏华
中债 3-5 年国开行债券指数基金基金经
理,2021年 03月担任鹏华中债 1-3年国
开行债券指数基金基金经理。张丽娟女士
具备基金从业资格。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基
金经理未发生变动。
注:1. 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担任新成立基金基金经理
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 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关于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1.1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无。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
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合规,不存在违反基金合同
和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公平交易制度,确保不同投资组合在研究、交易、分配等
各环节得到公平对待。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违法违规且对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异常交易行为。本报告期内未发
生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
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情况。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报告期内,经济基本面持续复苏,在出口带动下制造业回暖,PPI在大宗商品拉动下延续回
升趋势,在此背景下国内货币政策基调以稳为主,强调“灵活精准、合理适度”。年初至春节前
资金面收紧,债市出现一定程度调整,节后资金面回归均衡状态,但在全球经济复苏及通胀预期
等因素制约下,债券市场维持震荡态势,收益率曲线出现平坦化上行,期间 3 年期国债收益率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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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3BP,3年期国开债收益率上行近 20BP,10年期国债收益率上行 4BP,10年期国开收益率上行
8BP;信用债市场呈现为窄幅震荡走势,信用利差压缩。
报告期内组合整体维持中性的久期水平,类属方面以中短期利率债及中高等级信用债为主,
并保持一定杠杆操作,取得了良好的收益回报。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鹏华丰颐债券组合净值增长率 0.71%,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 0.20%。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无。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4,825,448,200.55 98.37
其中:债券 4,764,387,000.00 97.13
资产支持证券 61,061,200.55 1.24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
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5,328,687.87 0.31
8 其他资产 64,573,375.78 1.32
9 合计 4,905,350,264.20 100.00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无。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无。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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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4,028,072,000.00 100.20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1,727,934,000.00 42.98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40,052,000.00 1.00
6 中期票据 260,223,000.00 6.47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436,040,000.00 10.85
9 其他 - -
10 合计 4,764,387,000.00 118.52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1 1928015
19 招商银行
小微债 01
3,800,000 383,382,000.00 9.54
2 150209 15国开 09 3,400,000 344,998,000.00 8.58
3 1920013
19 徽商银行
01
3,000,000 301,350,000.00 7.50
4 2128010
21 光大银行
小微债
3,000,000 299,790,000.00 7.46
5 150404 15农发 04 2,700,000 272,862,000.00 6.79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明细
序号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数量(份)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169367 惠盈 08A 610,000 61,061,200.55 1.52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无。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无。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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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5.9.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5.9.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5.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0.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
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光大银行
本基金前十大持仓中的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于 2020 年 11月 6 日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自律处分信息,信息如下: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银行”)作为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在相关债务融
资工具的簿记建档过程中未妥善保存工作底稿,未就簿记建档工作建立有效的内部监督制度,违
反了银行间市场相关自律管理规则。
依据相关自律规定,经 2020 年第 11 次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对光大银行予以诫勉谈话,责令其针
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
于 2021 年 1月 15日收到交易商协会自律处分信息,信息如下: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银行”)作为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在为永城煤电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煤控股”)提供中介服务过程中,存在以下违反银行间债券市场
相关自律管理规则的行为:
一是未对永煤控股独立性开展进一步核查并在尽职调查报告中体现,未能充分保证尽职调查质量;
二是永煤控股 DFI 项目尽职调查工作开展不规范。
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定,经 2020 年第 18 次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对光大银行予以诫勉
谈话;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同时,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
协会已将光大银行有关违规情况报送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
对该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本基金管理人长期跟踪研究该公司,认为公司的上述违规行为
对公司并不产生实质性影响。上述通告对该公司证券的投资价值不产生重大影响。该证券的投资
已执行内部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徽商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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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处罚事由
2020 年 9月 30 日,公司收到安徽银保监局处罚公告(皖银保监罚决字〔2020〕25号),因以下四
项违规受到处罚。(1)同业业务专营部门管理不到位,(2)信贷资产非真实转让,(3)同业投资
严重不审慎,(4)同业投资风险分类不实,共计罚款 290万元。
二、处罚机构及处罚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安徽银保监局决定对公司
处以罚款 290 万元。
对该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本基金管理人长期跟踪研究该公司,认为公司的上述违规行为
对公司并不产生实质性影响。上述通告对该公司证券的投资价值不产生重大影响。该证券的投资
已执行内部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国家开发银行
一、处罚事由
2020 年 12月 25 日,公司受到银保监会处罚(银保监罚决字〔2020〕67号),涉及以下违规事项:
(1)为违规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提供融资;
(2)项目资本金管理不到位,棚改贷款项目存在资本金违规抽回情况;
(3)违规变相发放土地储备贷款;
(4)设置不合理存款考核要求,以贷转存,虚增存款;
(5)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
(6)向资产管理公司以外的主体批量转让不良信贷资产;
(7)违规进行信贷资产拆分转让,隐匿信贷资产质量;
(8)向棚改业务代理结算行强制搭售低收益理财产品;
(9)扶贫贷款存贷挂钩;
(10)易地扶贫搬迁贷款“三查”不尽职,部分贷款资金未真正用于扶贫搬迁;
(11)未落实同业业务交易对手名单制监管要求;
(12)以贷款方式向金融租赁公司提供同业融资,未纳入同业借款业务管理;
(13)以协定存款方式吸收同业存款,未纳入同业存款业务管理;
(14)风险隔离不到位,违规开展资金池理财业务;
(15)未按规定向投资者充分披露理财产品投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情况;
(16)逾期未整改,屡查屡犯,违规新增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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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利用集团内部交易进行子公司间不良资产非洁净出表;
(18)违规收取小微企业贷款承诺费;
(19)收取财务顾问费质价不符;
(20)利用银团贷款承诺费浮利分费;
(21)向检查组提供虚假整改说明材料;
(22)未如实提供信贷资产转让台账
(23)案件信息迟报、瞒报;
(24)对以往监管检查中发现的国别风险管理问题整改不到位。
二、处罚机构及处罚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和相关审慎经营规则,银保
监会决定对国开行处以 4880 万元罚款。
对该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本基金管理人长期跟踪研究该公司,认为公司的上述违规行为
对公司并不产生实质性影响。上述通告对该公司证券的投资价值不产生重大影响。该证券的投资
已执行内部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浦发银行
一、处罚事由
浦发银行收到上海银保监局处罚通知(沪银保监银罚决字〔2020〕12号),2013 年至 2018年,该
行存在下列违法违规事实:
1. 未按专营部门制规定开展同业业务;
2. 同业投资资金违规投向“四证”不全的房地产项目;
3. 延迟支付同业投资资金吸收存款;
4. 为银行理财资金投向非标准化债权资产违规提供担保;
5. 未按规定进行贷款资金支付管理与控制;
6. 个人消费贷款贷后管理未尽职;
7. 通过票据转贴现业务调节信贷规模;
8. 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保证金来源审核未尽职;
9. 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贴现业务;
10.委托贷款资金来源审查未尽职;
11.未按权限和程序办理委托贷款业务;
12.未按权限和程序办理非融资性保函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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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处罚机构及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等,上海银保监局对浦发银行
作出责令改正,并处罚款共计 2100万元的处罚决定。
对该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本基金管理人长期跟踪研究该公司,认为公司的上述违规行为
对公司并不产生实质性影响。上述通告对该公司证券的投资价值不产生重大影响。该证券的投资
已执行内部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5.10.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证券备选库。
5.10.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1,975.86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64,571,399.92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64,573,375.78
5.10.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无。
5.10.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无。
5.10.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数字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3,993,826,526.60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6.98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31,049.99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
少以“-”填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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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993,795,483.59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无。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无。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投
资
者
类
别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序号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
达到或者超过 20%
的时间区间
期初
份额
申购
份额
赎回
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比
(%)
机
构
1 20210101~20210331 3,993,767,969.65 - - 3,993,767,969.65 100.00
个
人
- - - - - - -
产品特有风险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所占比例过于集中时,可能会因某单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额赎回
而引起基金净值剧烈波动,甚至可能引发基金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可能无法及时变现基金资
产以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注:1、申购份额包含基金申购份额、基金转换入份额、强制调增份额、场内买入份额、指数分级
基金合并份额和红利再投;
2、赎回份额包含基金赎回份额、基金转换出份额、强制调减份额、场内卖出份额和指数分级基金
拆分份额。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一)《鹏华丰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二)《鹏华丰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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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鹏华丰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1年第 1季度报告》(原文)。
9.2 存放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168 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第 43层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基金管理人营业时间内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或通过本基金管理
人网站(http://www.phfund.com.cn)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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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