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侧袋机制指引(试行)》和《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各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恒越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本基金管理人”)决定对旗下部分基金的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进行修改,包括增加侧袋机制、投资范围中增加存托凭证等相关内容,本次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修改将自2021年7月8日起正式生效。现将相关修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修改基金列表
序号 基金名称 本次是否涉及增加侧袋机制 投资范围是否增加存托凭证
1 恒越研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是 是
2 恒越核心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是 是
3 恒越内需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否 是
4 恒越成长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否 是
5 恒越优势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否 是
二、增加侧袋机制相关内容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侧袋机制指引(试行)》的规定,在恒越研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恒越核心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中增加侧袋机制相关内容,本次修改内容主要在基金合同的释义、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的投资、基金资产估值、基金费用与税收、基金的收益与分配和基金的信息披露等章节。
三、明确投资范围中包含存托凭证
根据《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明确上述列表中的所有基金投资范围中的股票包含存托凭证,同时相应调整各基金投资策略、投资比例及限制,补充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揭示以及估值等相关内容。
四、重要提示
1、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基金合同本次修改已经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2、托管协议涉及上述内容的条款已一并调整。本基金管理人于本公告日在规定网站上同时登载经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涉及前述内容的,将一并修改,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恒越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hengyuefund.com
(2)恒越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921-7000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基金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特此公告。
恒越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7月8日
附件:恒越核心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仅作示例)
章节 原条款 修改后条款
前言 五、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投资存托凭证除承担境内上市交易股票投资的共同风险外,还面临存托凭证发行机制及交易机制等相关的风险。具体内容请参见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部分。
释义 61、侧袋机制:指将基金投资组合中的特定资产从原有账户分离至一个专门账户进行处置清算,目的在于有效隔离并化解风险,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属于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原有账户称为主袋账户,专门账户称为侧袋账户
62、特定资产:包括:(一)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二)按摊余成本计量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仍导致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三)其他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十一、实施侧袋机制期间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安排详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
法定代表人:黄鹏
……
注册资本:人民币1.0亿元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
法定代表人:黄小坚
……
注册资本:人民币2.0亿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九、实施侧袋机制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特殊约定
若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则相关基金份额或表决权的比例指主袋份额持有人和侧袋份额持有人分别持有或代表的基金份额或表决权符合该等比例,但若相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和审议事项不涉及侧袋账户的,则仅指主袋份额持有人持有或代表的基金份额或表决权符合该等比例:
1、基金份额持有人行使提议权、召集权、提名权所需单独或合计代表相关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
2、现场开会的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相关基金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
3、通讯开会的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相关基金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
4、在参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小于在权益登记日相关基金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3个月以后、6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相关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参与或授权他人参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
5、现场开会由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50%以上(含50%)选举产生一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
6、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
7、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
同一主侧袋账户内的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平等的表决权。
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等)、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可转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股指期货以及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股票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60%-95%,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得超过股票资产的5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等)、港股通标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可转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股指期货以及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股票(含存托凭证)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60%-95%,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得超过股票资产的5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基金的投资 三、投资策略
……
3、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股票投资策略,基于对基础证券投资价值的深入研究判断,进行存托凭证的投资。
基金的投资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投资于股票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60%-95%,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得超过股票资产的50%;
……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投资于股票(含存托凭证)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60%-95%,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得超过股票资产的50%;
……
(21)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比例限制依照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与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合并计算;
基金的投资 八、侧袋机制的实施和投资运作安排
当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根据最大限度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原则,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咨询会计师事务所意见后,可以依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启用侧袋机制。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本部分约定的投资组合比例、投资策略、组合限制、业绩比较基准、风险收益特征等约定仅适用于主袋账户。
侧袋账户的实施条件、实施程序、运作安排、投资安排、特定资产的处置变现和支付等对投资者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详见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基金资产估值 二、估值对象
基金所拥有的股票、股指期货合约、权证、债券和银行存款本息、应收款项、其它投资等资产及负债。 二、估值对象
基金所拥有的股票、存托凭证、股指期货合约、权证、债券和银行存款本息、应收款项、其它投资等资产及负债。
基金资产估值 三、估值方法
……
10、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估值核算依照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基金资产估值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
3、当特定资产占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估值;
基金资产估值 九、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基金资产估值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应根据本部分的约定对主袋账户资产进行估值并披露主袋账户的基金净值信息,暂停披露侧袋账户份额净值。
基金费用与税收 四、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基金费用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与侧袋账户有关的费用可以从侧袋账户中列支,但应待侧袋账户资产变现后方可列支,有关费用可酌情收取或减免,但不得收取管理费,详见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七、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收益分配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侧袋账户不进行收益分配,详见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基金的信息披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
(十四)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信息披露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进行信息披露,详见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注:以上更新修改内容仅为示例,不同基金的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相应条款表述及修改位置存在差异,具体请以相关基金披露的修改后法律文件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