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华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
2
重要提示
华融荣赢 6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20 年 11 月 2 日《关于
准予华融荣赢 6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0]2832 号)准予募集注册。
华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基金管理人” )保
证《华融荣赢 6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以下简称
“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 )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
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
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
没有风险。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 )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
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
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者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
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基金分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投
资者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
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投资者承担的风险也越大。本基金为债券型
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理论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
于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期货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
波动。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和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
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对
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承担基金
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一般风险和特有风险,
一般风险包括投资于证券市场而导致的市场风险、主要投资于债券市场而面临
的利率风险和信用风险、基金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的管理风险、税收风
险等;本基金的特有风险包括:1)本基金采取定期开放方式运作,投资者在封
华融荣赢6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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闭期内无法赎回基金份额以及开放期长度不一的风险;2)本基金可参与资产支
持证券等特定品种投资,存在因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而带来的风险,包括价格波
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本基金为封闭期内采用买入并持有到期策
略并采用摊余成本法估值的债券型基金产品,预期风险和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
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摊余成本法估值不等同于保本,基金
资产发生计提减值准备可能导致基金份额净值下跌。基金采用买入并持有到期
策略,可能损失一定的交易收益。产品风险等级定期评估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
发布,请投资者关注。本基金的一般风险及特有风险详见本招募说明书的“风险
揭示”部分。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
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自
主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并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
承担投资风险。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
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
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
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注意基金投资的“买者
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
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投资者应当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认/申购和
赎回基金,基金销售机构名单详见本招募说明书、相关公告或基金管理人网站。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
应程序后,可以依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启用侧袋机制。侧袋机制实施
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
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详见招募说明书“侧袋机制”和“风险揭示”部分。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
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的除外。
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华融荣赢6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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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重要提示 .................................................................................................................................................. 2
目 录 ...................................................................................................................................................... 4
第一部分 绪言 ........................................................................................................................................ 5
第二部分 释义 ........................................................................................................................................ 6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12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21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25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 27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 32
第八部分 基金的暂停运作 .................................................................................................................. 34
第九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 36
第十部分 基金转换、基金份额的转让和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 47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转托管、质押、非交易过户、冻结与解冻 ....................................................... 48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 ...................................................................................................................... 49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财产 ...................................................................................................................... 56
第十四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 57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61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63
第十七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65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 66
第十九部分 侧袋机制 .......................................................................................................................... 73
第二十部分 风险揭示 .......................................................................................................................... 76
第二十一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83
第二十二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85
第二十三部分 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109
第二十四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26
第二十五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 128
第二十六部分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129
第二十七部分 备查文件 .................................................................................................................... 130
华融荣赢6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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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绪言
《华融荣赢 6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以下简称
“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 《基金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 《运作办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 《销售办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则第 5 号<招募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华融荣赢 6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 《基金合同》 ” )及其它有关规
定等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
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
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
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
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
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
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
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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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华融荣赢6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华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指《华融荣赢6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华融荣赢63个
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
补充
6、招募说明书或《招募说明书》:指《华融荣赢6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华融荣赢6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8、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华融荣赢6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9、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
等
10、《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经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并经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
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20年8月28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的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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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日实
施的,并经2020年3月20日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修
正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
修订
13、《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
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
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5、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
员会
17、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
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8、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
人
19、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
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20、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
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
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1、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按照《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
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用来自境外的人民币资金进行
境内证券投资的境外法人
22、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
金的其他投资者的合称
23、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
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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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
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5、销售机构:指华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
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
服务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6、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
括投资者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
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7、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华融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或接受华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8、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
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9、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
机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的基
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0、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
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
确认的日期
31、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
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2、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
长不得超过3个月
33、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4、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5、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者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开放日
36、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37、封闭期:本基金以63个月为一个封闭期。本基金第一个封闭期的起始
之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结束之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的63个月后的对应日(指
公历月,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或无对应日期,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的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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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第二个封闭期的起始之日为第一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含该日),结束
之日为第二个封闭期起始之日的63个月后的对应日(指公历月,如该对应日为
非工作日或无对应日期,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的前一日,依此类推。本基金
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38、开放期:指本基金可办理投资者申购、赎回等申请的期间。每个开放
期起始日为其前一个封闭期结束日的次一个工作日(含该日)。每个开放期不
少于5个工作日且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每个开放期的具体时间将由基金管理
人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提前公告。如因不可抗力或
其他因素影响,导致本基金在某一封闭期结束日的次日无法进入开放期的,开
放期自不可抗力的影响因素或其他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开始。
如在开放期内因不可抗力影响,本基金无法按时办理申购、赎回等申请的,或
依据基金合同需暂停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影
响因素或暂停申购或赎回业务的情形消除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
开放期时间,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
39、开放日:指开放期内为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
工作日
40、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1、《业务规则》:指《华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
管理人和投资者共同遵守
42、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3、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开放期内,投资者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
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4、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开放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
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5、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
告规定的条件,在开放期内,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
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6、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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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7、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
申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
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8、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开放期内的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
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
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工作日基金总份额的20%
49、元:指人民币元
50、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
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51、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
收款项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2、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3、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4、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
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5、规定媒介:指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
报刊及《信息披露办法》规定的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
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56、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
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
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
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
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57、摆动定价机制:指当本基金基金份额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
基金份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
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58、侧袋机制:指将基金投资组合中的特定资产从原有账户分离至一个专
门账户进行处置清算,目的在于有效隔离并化解风险,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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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属于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原有账户称为主袋账户,
专门账户称为侧袋账户
59、特定资产:包括:(一)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
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二)按摊余成本计量且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仍导致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三)其他资产价值存在重
大不确定性的资产
60、摊余成本法:指计价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照票面利率或协议利率
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剩余存续期内按实际利率法摊销,确认利息
收入并评估减值准备
61、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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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名称:华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河北省保定市雄县雄州路452号万博大厦7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18号人保寿险大厦11层
法定代表人:冷慧卿
设立日期:2019年3月1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2163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0,000元
存续期限:永续经营
联系电话:010-59315659
联系人:李美玉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0%
二、基金管理人主要人员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共有7名成员,其中1名董事长,2名董事,4名独立董事。
冷慧卿女士,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清华大学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
历任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办公室宣传处副处长、海外投资保险部项目融资处
副处长,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发展部业务协作处高级经理,中
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农业保险事业部三农保险部副总经理,深交所上
市公司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战略总监和深交所上市公司诚志股份有限公
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业务部/华融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筹)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华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李骥先生,董事,总经理,北京大学经济学博士,历任嘉实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宏观策略部副总监,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副总监(主持工作)、
华融荣赢6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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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委会委员,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研究总监、首席策略师、东方精选混
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投委会委员。现任华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总经理。
邹煜先生,董事,硕士,曾任职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武汉营业部、中
关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纪
业务总部、营销管理部、柜台交易市场部、财富管理业务总部。现任华融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财富业务管理部总经理兼柜台交易市场部总经理。
李军先生,独立董事,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财政学博士,历任山东兖州矿
务局会计,财政部会计司会计准则组主任科员,中国证监会期货监管部副处长、
处长,大连商品交易所副总经理,中国证监会会计部副主任,北京华正均略管
理咨询公司顾问。现任北京华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才华先生,独立董事,南开大学金融专业研究生,全国人大代表,历任北
京市交电公司干部,中国工艺品进出口总公司干部,北京嘉润律师事务所律师,
北京丰联律师事务所律师,天津华盛理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天津市律师协会
会长、天津华盛理律师事务所主任。
史军先生,独立董事,清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历任纺织工业部政策研究
室干部、财务司干部、物资局干部,中国纺织原材料公司、广州技术贸易中心
经理,中国纺织物资总公司广州公司经理,中国纺织物资总公司办公室和市场
信息部经理,北京兴亚图商贸公司总经理,中博实业发展总公司总经理助理、
副总经理,中国纺织物资(集团)总公司副总经理,中国纺织物资(集团)总
公司副总经理,中国服装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正局级
专职监事。现退休。
罗扬先生,独立董事,美国丹佛大学国际关系与国际经济专业硕士,历任
海军司令部副营职研究员,中国人民银行国际司国际货币基金处副处级干部,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中国执董办高级顾问,中国人民银行国际司国际货币基金处
处长,中国人民银行驻美洲代表处首席代表,中国人民银行国际司副司长兼港
澳台办公室副主任,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国际部主任,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执
董会中国执董办副执行董事,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主任,丝
路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董事总经理、投委会委员、采购委员会主任委员、预
算委员会委员,三峡南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诚信合
华融荣赢6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14
规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观察员、融资委员会观察员。现任中国互联网金融
协会反洗钱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
(二)监事基本情况
公司不设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