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景顺长城顺安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顺安回报混合
基金主代码 01082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8 月 10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景顺长城顺安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景顺长城顺安回报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1 年 8 月 17 日
赎回起始日 2021 年 8 月 17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1 年 8 月 17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1 年 8 月 17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顺安回报混合 A 类 景顺长城顺安回报混合 C 类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10822 010823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业务 是 是
2.日常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
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中载明。
3.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 1 元(含申购费)。 追加申购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具体
以基金管理人及各销售机构公告为准)。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除招募说明书或更新招募说明书另有规
定外,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的数量不设上限,但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
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
的除外)。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2 申购费率
3.2.1 前端收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具体适用以下前端收费费率标准:
申购金额 申购费率
M<100 万元 1.00%
100 万元≤M<200 万元 0.80%
200 万元≤M<500 万元 0.40%
M≥500 万元 1000 元/笔
其他基金销售机构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对基金申购费用实
行一定的优惠,费率优惠的相关规则和流程详见基金销售机构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或通知。
C 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无。
4.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本基金不设最低赎回份额(其他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但某笔赎回导致基金份额持有
人持有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1 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全部赎回。
4.2 赎回费率
(1)A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 赎回费率 归基金资产比例
7 日以内 1.50% 100%
7 日(含)-30 日 0.75% 100%
30 日(含)-90 日 0.50% 75%
90 日(含)-180 日 0.50% 50%
180 日(含)以上 0 -
(2)C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 赎回费率 归基金资产比例
7 日以内 1.50% 100%
7 日(含)-30 日 0.5% 100%
30 日(含)以上 0 -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无。
5.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关于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请另行参见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景顺长城顺安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最低转出份额为 1 份(其他销售机构另有规定高于本公
司最低转换限额的,从其规定),最低转入金额不限。
6.基金销售机构
6.1 场外销售机构
6.1.1 直销中心
直销中心包括本公司深圳直销柜台及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电子交易直销前置式自助前台(具体以
本公司官网列示为准)
6.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序号 销售机构全称 销售机构信息
1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法定代表人:周健男联系人:
郁 疆 电 话 :021 -22169999 传 真 :021 -22169134 客 户 服 务 电 话 :95525、
4008888788、10108998 网址:www.ebscn.com
2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法定代表人:李新华联
系人:奚博宇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客户服务电话:95579
或 4008-888-999 网址:www.95579.com
3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法定代表人:李峰联系人:许曼
华电话:021-20315290 传真:021-20315125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网址:www.
zts.com.cn
6.2 场内销售机构
无。
7.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管理人将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其他销售机构以及其他媒介,
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8.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一、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包括公司官方网站和官方移动客户端)申购、转换费率优惠
自 2021 年 8 月 17 日起,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申购、转换本基金的,享受申购、转
换费率优惠,具体费率优惠标准及活动截止时间参见本公司相关业务公告或公司网站。
二、基金转换业务补充说明
1、基金转换业务是指在基金存续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在
同一销售机构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全部或部分转换为本公司旗下另一基金基金份额, 而不需要先赎
回已持有的基金份额,再申购目标基金的一种业务模式。
2、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 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本公司管理
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基金。
3、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应留意本公司相关公告,确认转出方的基金处于可赎回状态,转
入方的基金处于可申购状态。
4、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或法律法规变化调整上述转换的程序及有关限制,但应按照《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介公告。
5、基金转换视同为转出基金的赎回和转入基金的申购,因此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适用于该基金
基金合同关于暂停或拒绝申购、暂停赎回和巨额赎回的有关规定。
6、本基金自 2021 年 8 月 17 日起开通转换业务,具体业务开通情况以各销售机构规定为准,敬请
投资者留意各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
三、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
阅读刊登在本公司官网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上的《景顺长城顺安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招募说明书》 及其更新。 投资人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到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发售机构查阅相关文
件。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igwfmc.com)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垂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
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敬
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