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ile: config.inc.php,v $ $vision: 1.0.0.0 $ $Date: 2007-1-6 9:34:54 Saturday $ */ ?>
基金管理人: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2024 年 9 月 25 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2024 年 9 月 28 日
2
一、重要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宝盈祥乐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
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
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5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合同》将终止并进行基金财产清算,且无需召开持有人
大会,同时基金管理人应履行相关的监管报告和信息披露程序。
截至 2024 年 9 月 10 日日终,宝盈祥乐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
基金”)已连续 5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触发了《基金合同》终止的情
形。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自 2024 年 9 月 11 日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
定组织基金财产清算。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 2024 年 9 月 10 日,自 2024 年 9 月 11 日起进入清算期。基金
管理人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
清算程序,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上海源泰
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二、基金概况
1、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宝盈祥乐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宝盈祥乐一年持有期混合
基金主代码 01085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
一年的最短持有期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7 月 21 日
基金管理人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最后运作日(2024 年 9 月 10 日)
基金份额总额(运作日后有赎回确认)
33,161,164.02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宝盈祥乐一年
持有期混合 A
宝盈祥乐一年
持有期混合 C
3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10857 010858
基金最后运作日(2024 年 9 月 10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24,890,311.30 份 8,270,852.72 份
2、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把握债券、股票市场的投资机会,在严格控制组合风
险的前提下,追求资产净值的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策略
1、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宏观研究、行业研究、公司研究三个维度为决策出发点,
结合估值研究、投资者行为研究,自上而下确定组合整体杠杆率以及
货币类、利率类、信用类的债券配置比例。同时,本基金注重微观层
面的投资研究及策略,尤其是在信用债券领域,具体投资标的选取和
估值评估侧重深入的自下而上研究。
本基金采用的投资策略主要包括债券资产配置策略、行业配置策
略、公司配置策略、流动性管理策略。
(1)债券资产配置策略。组合杠杆率及货币类、利率类、信用类
债券的配置比例决策主要参考以下几个方面的研究:
1)宏观经济变量(包括但不限于宏观经济增长及价格类数据、货
币政策及流动性、行业周期等)、流动性条件、行业基本面等研究;
2)利率债及信用债的绝对估值、相对估值、期限结构研究;
3)宏观流动性环境及货币市场流动性研究;
4)大宗商品及国际宏观经济、汇率、主要国家货币政策及债券市
场研究。
(2)行业配置策略。基于产业债、地产债、城投债不同的中观及
微观研究方法,并结合行业数据分析、财务数据分析、估值分析等研
究,本基金以分散化配置模式为基础,实现组合在不同行业信用债券
的构建及动态投资管理。本基金将根据行业估值差异,在考虑绝对收
益率和行业周期预判的基础上,合理地决定不同行业的配置比例。
(3)公司配置策略。基于公司价值研究的重要性,本基金将根据
不同发行人主体的信用基本面及估值情况,在充分考虑组合流动性特
征的前提下,结合行业周期研究,甄别具有估值优势、基本面改善的
公司,以分散化配置模式为基础策略。
(4)流动性管理策略。本策略侧重对组合可质押券的管理。信用
债的质押率水平与其基本面存在一定的相关关系。本基金将在基金合
同约定的组合杠杆率以及既定债券资产配置策略下的杠杆率范围内,
充分考虑发行人基本面的当前和未来变化的可能性及趋势,合理配置
于不同发行主体所发行的债券。
2、信用债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采用外部信用评级和内部信用评级相结合的信用研究
体系,研究债券发行主体企业的基本面,以确定债券的实际信用状况。
基金管理人内部信用评级体系主要分为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定量分
析是根据行业公司财务特征设定阈值,进行财务打分。定性分析包括
主体股权结构分析、公司历史分析、行业分析、公司经营分析、公司
管理层分析、公司融资及外部支持分析、公司偿债分析等几个部分。
4
其中,经营分析注重公司的获现能力、经营稳定性等,财务分析关注
公司的资产质量、隐性债务、财务真实性等方面。
本基金参与信用类债券投资的,其信用评级需在 AA(含)及以上,
其中,信用评级为AAA的信用类债券投资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30%,
投资于信用评级为 AA+的信用类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
0-70%,投资于信用评级为 AA 的信用类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
0-20%。本基金投资的金融债(不含政策性金融债)、次级债、企业债、
公司债、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等
信用类债券的信用评级参照评级机构出具的债项信用评级;本基金投
资的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短期信用类债券的信用评级参照评
级机构出具的主体信用评级。本基金将综合参考国内依法成立并拥有
证券评级资质的评级机构所出具的信用评级(不包含中债资信评级以
及穆迪、标普等外资评级机构),如出现多家评级机构所出具信用评级
不同的情况,基金管理人还需结合自身的内部信用评级进行独立判断
与认定。
3、可转换债券(含可交换债券)投资策略
基于行业研究、公司研究可转债估值模型分析,本基金在一、二
级市场投资可转换债券(含可交换债券),主要的投资策略包括行业配
置策略、个券精选策略、转股策略、条款博弈策略等。
本基金主动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
的市值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4、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将综合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变动
分析、收益率利差分析、公司基本面分析、把握市场交易机会等积极
策略,在严格控制风险的情况下,通过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择
风险调整后收益高的品种进行投资,以期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5、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选择基本面良好、流动性高、风险低、具有中长期上
涨潜力的股票进行分散化组合投资,控制流动性风险和非系统性风险,
追求股票投资组合的长期稳定增值。
(1)使用定量分析的方法,通过财务和运营数据进行企业价值评
估,初步筛选出具备优势的股票作为备选投资标的。本基金主要从盈
利能力、成长能力以及估值水平等方面对股票进行考量。
(2)在定量分析的基础上,基金管理人将深入调研上市公司,并
基于公司治理、公司发展战略、基本面变化、竞争优势、管理水平、
估值比较和行业景气度趋势等关键因素,评估上市公司的中长期发展
前景、成长性和核心竞争力,进一步优化备选投资标的。
(3)参与定向增发投资策略
基金管理人将通过实地调研深入了解发行人的行业背景、市场地
位、产销规模、核心技术、股东和管理层情况、持续经营与盈利能力
等各方面的信息;对定向增发价格的合理性做出判断,并结合上市公
司大股东参与定向增发的情况,在进行全面和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做出
投资决定,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力求获取较高的收益。
6、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5
本基金将结合宏观经济状况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景气度,关注发
行人基本面情况、公司竞争优势、公司治理结构、有关信息披露情况、
市场估值等因素,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办法,选择投资
价值高的存托凭证进行投资,谨慎决定存托凭证的标的选择和配置比
例。
7、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香港
股票市场。本基金将对港股通标的股票进行系统性分析,在采用上述
个股精选策略的基础上,结合香港股票市场情况,重点投资于港股通
标的股票范围内具备长期成长潜力且估值合理的优质上市公司股票。
8、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进行国债期货投资时,将根据风险管理原则,以套期保
值为主要目的,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通过对债券市
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结合国债期货的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
的估值水平,与现货资产进行匹配,进行套期保值操作。基金管理人
将充分考虑国债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运用国债期货
对冲系统性风险、对冲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利用金融衍生品的
杠杆作用以达到降低投资组合整体风险的目的。
9、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在风险可控
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以管理投资组合的
系统性风险,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
若未来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有新规定的,本基金可相应调整和更
新相关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70%+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20%+中证港
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1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可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会面临汇率风险和港股通机制
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
风险。
三、基金运作情况概述
宝盈祥乐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经 2020 年 11 月 17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3098 号《关于准予宝盈祥乐一年持有
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准予募集注册。本基金自 2021 年 5 月 13 日起向社
会公开募集,基金募集工作于 2021 年 7 月 19 日顺利结束。本次基金募集总额为
213,060,998.57 元人民币,有效认购户数为 4,595 户。上述资金于 2021 年 7 月 21 日全额
划入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宝盈祥乐一年持有期混
6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专户。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向
中国证监会备案,《宝盈祥乐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 2021 年 7 月
21 日正式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
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
予以披露;连续 5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合同》将终止并进行基金财产清算,
且无需召开持有人大会,同时基金管理人应履行相关的监管报告和信息披露程序。截至
2024 年 9 月 10 日日终,本基金已连续 5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触发了
《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
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后,决定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
履行清算职责。基金管理人于 2024 年 9 月 11 日发布了《关于宝盈祥乐一年持有期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发生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并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的公告》,本基金最后运
作日为 2024 年 9 月 10 日,本基金自 2024 年 9 月 11 日起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四、财务会计报告
基金最后运作日资产负债表(已经审计)
会计主体:宝盈祥乐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4 年 9 月 10 日(基金最后运作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2024 年 9 月 10 日(基金最后运作日)
资产:
货币资金 9,856,509.89
结算备付金 613,203.13
存出保证金 26,744.69
交易性金融资产 1,312,309.09
其中:股票投资 1,312,309.09
债券投资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0,000,000.00
应收证券清算款 18,644,721.73
应收股利 77,351.55
7
资产合计: 40,530,840.0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2024 年 9 月 10 日(基金最后运作日)
负债:
应付赎回款 10,060,137.36
应付管理人报酬 9,788.09
应付托管费 2,447.02
应付销售服务费 1,141.04
应交税费 -
其他负债 52,536.37
负债合计: 10,126,049.88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33,161,164.02
未分配利润 -2,756,373.82
所有者权益合计: 30,404,790.2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40,530,840.08
注:1、报告截止日 2024 年 9 月 10 日(基金最后运作日),基金份额总额为 33,161,164.02 份;
其中宝盈祥乐一年持有期混合 A 基金份额总额 24,890,311.30 份,基金份额净值 0.9205 元;宝盈祥
乐一年持有期混合 C 基金份额总额 8,270,852.72 份,基金份额净值 0.9061 元。
2、本财务报告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五、清算情况
自 2024 年 9 月 11 日起至 2024 年 9 月 20 日止的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
基金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1、清算费用
按照《宝盈祥乐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
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的规定,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
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剩余财产中
支付。
2、资产处置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的货币资金为人民币 9,856,509.89 元,其中 9,849,780.73 元
为存储于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活期银行存款,6,729.16 元为应计
活期银行存款利息;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结算备付金为人民币 613,203.13 元,其中 601,250.38 元为存
放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上海证券交易所最低备付金,311.92
8
元为应计上海证券交易所最低备付金利息,10,945.06 元为存放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深圳证券交易所最低备付金,40.43 元为应计深圳证券交易所最低
备付金利息,655.34 元为应计沪港通备付金利息;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存出保证金为人民币 26,744.69 元,其中 14,319.97 元为上海
证券交易所交易保证金,44.80 元为应计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保证金利息,10,346.74 元为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保证金,48.83 元为应计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保证金利息,1,841.20
元为沪港通风控金,143.15 元为应计沪港通风控金利息;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证券清算款为人民币 18,644,721.73 元,为 2024 年 9 月
10 日交易性金融资产卖出清算款,该款项于 2024 年 9 月 11 日至 2024 年 9 月 12 日划入
本基金托管户;
(5)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股利为人民币 77,351.55 元,具体到账日以实际入账日
为准;
(6)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交易性金融资产为人民币 1,312,309.09 元,该类资产在清算
期全部变现,变现金额为人民币 1,310,064.13 元;
(7)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为人民币 10,000,000.00 元,该资产于 2024
年 9 月 11 日到期,连同其收益 535.62 元,共计 10,000,535.62 元划入托管户。
3、负债清偿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款为人民币 10,060,137.36 元,其中 2024 年 9 月 6
日申请,2024 年 9 月 9 日确认的应付赎回款为人民币 796,647.06 元,该款项于 2024 年 9
月11日支付;2024年9月6日申请,2024年9月9日确认的应付转出款为人民币458,829.37
元,该款项于 2024 年 9 月 11 日支付;2024 年 9 月 9 日申请,2024 年 9 月 10 日确认的
应付赎回款为人民币 8,804,660.93 元,该款项于 2024 年 9 月 12 日支付;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为人民币 9,788.09 元,该款项将于约定支付
日划出;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为人民币 2,447.02 元,该款项将于约定支付日划
出;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销售服务费为人民币 1,141.04 元,该款项将于约定支付
日划出;
(5)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为人民币 52,536.37 元,其中:
9
预提审计费为人民币8,000.00元(其中归属于2024年的审计费为人民币8,000.00元),
该款项将于实际支付时扣除;
预提信息披露费为人民币 19,580.00 元(其中归属于 2024 年的信息披露费为人民币
19,580.00 元),该款项将于实际支付时扣除;
应付交易费用为人民币 24,956.37 元,其中 24,938.87 元为应付证券公司席位佣金,
17.50 元为应付外汇交易中心债券交易手续费。前述款项将于实际支付时扣除。
4、清算期间的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一、最后运作日 2024 年 9 月 10 日基金净资产 30,404,790.20
加:清算期间(2024 年 9 月 11 日至 2024 年 9 月 20 日)收入 1,471.49
其中:利息收入-活期存款利息收入(注 1) 5,268.06
利息收入-备付金利息收入(注 1) 687.20
利息收入-保证金利息收入(注 1) 12.65
利息收入-买入返售利息收入 535.62
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收益 -5,032.04
减:清算期间(2024 年 9 月 11 日至 2024 年 9 月 20 日)支出 1,800,407.12
其中:基金份额赎回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注 2) 1,798,648.28
交易费用 1,756.60
其他费用(注 4) 2.24
二、清算结束日(2024 年 9 月 20 日)基金资产净值(注 3) 28,605,854.57
注 1:利息收入系以当前适用利率预估,该金额可能与实际结息金额存在略微差异。
注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 2024 年 9 月 10 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该日提交的有效赎回申请,基
金管理人在 2024 年 9 月 11 日对其所申请的赎回份额进行确认,并在 2024 年 9 月 13 日支付赎回款。
注 3: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截至 2024 年 9 月 20 日本基金剩余财产为人民币 28,605,854.57
元,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
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
例进行分配。清算期结束日次日至清算款划出日前一日的资金账户孳生的利息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
有。
注 4:其他费用为沪港通证券组合费。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加快清盘速度,基金管理人将在清算付款日以自有资
金先行垫付上述备付金、保证金、应收股利和未结息金额,供清盘分配使用,待实际资
金到账后再返还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孳生的利息归基金管理人所有,利息
10
收入预估金额与实际结算金额的差额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5、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
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六、备查文件
1、备查文件目录
(1)《宝盈祥乐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审计报告》
(2)《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关于宝盈祥乐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事宜
之法律意见》
2、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住所和/或办公场所。
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的住所和/或办公场所或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免
费查阅。
宝盈祥乐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2024 年 9 月 25 日(清算报告出具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