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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发[2017]第13号)的有关要求,经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于2024年11月5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所持有“中国动力”(股票代码:600482)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在“中国动力”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恢复按市场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