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时创新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创新经济混合A)基金产品
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0年12月8日
送出日期:2020年12月9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博时创新经济混合 基金代码 010994
下属基金简称 博时创新经济混合A 下属基金代码 010994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
基金管理人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
-
经理的日期 基金经理 葛晨
证券从业日期 2012-07-13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五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
其他概要
净值低于五千万元情形的,基金合同自动终止。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敬请投资者阅读《招募说明书》第九章了解详细情况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代表我国经济创新发展方向的上市公司股票。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
投资目标
提下,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或上市的股票(包
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内地与
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允许投资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
“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政府支持债券、
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
换债券)、可交换债、次级债等)、资产支持证券、信用衍生品、金融衍生品(包括
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等)、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含协议存
投资范围 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
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参与融资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
后,可以将其纳入本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股票资产(含存托凭证)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其中投资于本基金界
定的创新经济相关证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投资比
例为股票资产的0%-5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股指期货、股票期权合约
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
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若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发生变更或监管机构允许,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对上述资产配置比例进行调整。
本基金为偏股混合型基金。投资策略主要包括资产配置策略、股票投资策略、其他资
产投资策略三个部分内容。其中,资产配置策略主要是通过对宏观经济周期运行规律
的研究,动态调整大类资产配置比例,以争取规避系统性风险。其次,股票投资策略
主要投资策略
包括创新经济相关行业的界定、个股选择策略、港股投资策略和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其他资产投资策略有债券投资策略、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衍生品投资策略、参与
融资业务的投资策略、流通受限证券投资策略等。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收益率×20%+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
业绩比较基准
后)×20%
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产品和货
风险收益特征 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如果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汇率风险以
及境外市场的风险。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M)
费用类型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持有期限(N)
M
100万元 ≤ M
认购费
300万元 ≤ M
M ≥ 500万元 1000元/笔
M
100万元 ≤ M
申购费(前收费)
300万元 ≤ M
M ≥ 500万元 1000元/笔
100%计入
N
资产
100%计入
7天 ≤ N
资产
至少75%赎回费
30天 ≤ N
计入资产
至少50%
90天 ≤ N
计入资产
N ≥ 180天 0.00%
注:对于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渠道认购、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享受认购费率和申购费率1折优惠。对于通过基金管
理人直销渠道赎回的养老金客户,将不计入基金资产部分的赎回费免除。
认购费:
对于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渠道认购、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享受认购费率和申购费率1折优惠。对于通过基金管理人
直销渠道赎回的养老金客户,将不计入基金资产部分的赎回费免除。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固定比例 1.50%
托管费 固定比例 0.25%
注: 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特有风险
(1)本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存在大类资产配置风险,有可能因为受到经济周期、市场环境或管理人
能力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基金的大类资产配置比例偏离最优化水平,给基金投资组合的绩效带来风险。同时,本基
金在股票投资方面采取自下而上的方法,以深入的基本面研究为基础,精选成长与价值特性突出的上市公司股票,
这种对股票的评估具有一定的主观性,将在个股投资决策中给基金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因而存在个股选择风险。
(2)期货、期权等金融衍生品投资风险
金融衍生品是一种金融合约,其价值取决于一种或多种基础资产或指数,其评价主要源自于对挂钩资产的价格
与价格波动的预期。投资于衍生品需承受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由于衍生品
通常具有杠杆效应,价格波动比标的工具更为剧烈,有时候比投资标的资产要承担更高的风险。并且由于衍生品定
价相当复杂,不适当的估值有可能使基金资产面临损失风险。
股指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性,当出现不利行情时,股价、指数微小的变动就可
能会使投资者权益遭受较大损失。股指期货采用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保证金,按规
定将被强制平仓,可能给投资带来重大损失。
国债期货市场的风险类型较为复杂,涉及面广,具有放大性与可预防性等特征。其风险主要有由利率波动原因
造成的市场价格风险、由宏观因素和政策因素变化而引起的系统风险、由市场和资金流动性原因引起的流动性风险、
由交易制度不完善而引发的制度性风险以及由技术系统故障及操作失误造成的技术系统风险等。
本基金参与股票期权交易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投资股票期权的主要风险包括价格波动风险、市场流动性风
险、强制平仓风险、合约到期风险、行权失败风险、交易违约风险等。
(3)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
资产支持证券(ABS)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具,所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交易结构风险、各种原因导致的基
础资产池现金流与对应证券现金流不匹配产生的信用风险、市场交易不活跃导致的流动性风险等。
(4)港股通机制下,港股投资风险
本基金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沪/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允许投资的香港联
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除与其他投资于内地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
资环境、投资者结构、投资标的构成、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所带来的特有风险。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
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
必然投资港股。
(5)基金投资信用衍生品的风险
本基金可以投资于信用衍生品,由于信用衍生品市场价值随着市场因素的变化而变化,当信用衍生品价值为正
时面临交易对手违约的风险。信用衍生品主要场外市场交易,产品自身的流动性不高,此时倘若市场中发生交易对
手违约或者信用评级被降级等信用事件,将会降低产品的流动性,使得产品的流动性溢价提高。信用衍生品本身高
杠杆的特点,有时即为微小的失误可能带来风险的急剧放大,信用衍生品在估值、风险对冲方面存在模型风险。
(6)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
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包括存托凭证
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在法律地位、享有权利等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
红派息、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协议自动约束存托凭证持有人的风险;因多地上市造
成存托凭证价格差异以及波动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的风险;存托凭证退市的风险;已在境外上市的
基础证券发行人,在持续信息披露监管方面与境内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境内外法律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
的其他风险。
(7)自动清算的风险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情形
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五十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合同终止,不需召开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因此本基金有面临自动清算的风险。
(8)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用侧袋机制,
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相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
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2、本基金普通风险:市场风险(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波动性风险、利率风险、通货膨胀风险、再投资
风险、杠杆风险等)、管理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合规风险和其他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
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
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
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
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网址:www.bosera.com][客服电话:95105568]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争议解决方式:对于因基金合同的订立、内容、履行和解释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争议,基金合同当事人应尽量
通过协商、调解途径解决。不愿或者不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
裁委员会,按照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上海市。仲裁裁决是终局
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除裁决另有规定的,仲裁费用、律师费用由败诉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