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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信永丰瑞丰6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06月04日
送出日期:2024年06月28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圆信永丰瑞丰 基金代码 011101
基金管理人 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年03月16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暂未上市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定期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66个月开放一次
基金经理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林铮 2021年03月16日 2008年08月01日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内,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本基金可以暂停基金的运作,且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1)每个封闭期到期前,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基金的投资策略等决定是否进入开放期;(2)开放期最后一日日终,如果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基金开放期最后一日确认的申购确认金额及转换转入确认金额,扣除赎回确认金额及转换转出确认金额后的余额低于5000万元或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决定是否进入下一封闭期;(3)基金封闭期到期日因部分资产无法变现或者无法以合理价格变现导致基金部分资产尚未变现的,基金将暂停进入下一开放期。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注:请投资者阅读《招募说明书》第十节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基金封闭期内采取买入持有到期投资策略,投资于剩余期限(或回售期限)不超过基金剩余封闭期的固定收益类工具,力求基金资产的稳健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地方政府债等)、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等)、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股票、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应开放期流动性需要,为保护持有人利益,本基金开放期开始前3个月、开放期以及开放期结束后的3个月内,本基金的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可不受上述限制。开放期内,本基金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封闭期内不受上述5%的限制,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封闭期为周期进行投资运作。本基金在封闭期内原则上采用买入并持有到期投资策略,所投金融资产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的并持有到期。在开放期将保持资产适当的流动性,以应付当时市场条件下的赎回要求,并降低资产的流动性风险,做好流动性管理。本基金的投资策略包括封闭期配置策略、杠杆投资策略、封闭期现金管理策略、开放期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在每个封闭期,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该封闭期起始日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2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但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申购费(前收费) M<100万 0.45%
100万≤M<500万 0.20%
M≥500万 1000.00元/笔
赎回费 N<7 1.50%
N≥7天 0.0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0.15%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05% 基金托管人
审计费用 120,000.00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120,000.00 规定披露报刊
其他费用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相关服务机构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审计费用、
信息披露费的金额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金额
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0.20%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一
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特有的风险:
(1)债券投资风险;(2)封闭期内无法赎回的风险;(3)巨额赎回的风险;(4)投资资产支
持证券的风险;(5)基金暂停运作的风险;(6)信用风险对本基金买入持有到期投资策略的影响。
2、系统性风险,包括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利率风险、购买力风险、债券收益率曲线变动
的风险、再投资风险。
3、非系统性风险。
4、基金管理风险。
5、其他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
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
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基金管理人深知个人信息对投资者的重要性,致力于投资者个人信息的保护。基金管理人承诺
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监管要求的规定处理个人投资者的个人信息。基金管理人需处理的机构投资者
信息中可能涉及其法定代表人、受益所有人、经办人等个人信息,也将遵守上述承诺进行处理。投资
者应保证其提供的前述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且已履行《个人信息保护法》下个人信息处理者
应履行的程序,关注基金管理人官方网站(http://www.gtsfund.com.cn)披露的《隐私政策》及其
后续做出的不时修订。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tsfund.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607-0088(免长途话费)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