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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3 年 1 月一、重要提示
华宝中债 1-5 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2793 号文准予注册,本基金基
金合同于 2021 年 5 月 26 日正式生效。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
管人”)。
根据《关于华宝中债 1-5 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
果暨决议生效公告》,自 2022 年 12 月 21 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
后,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
基金管理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永
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
金财产清算程序,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
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二、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 华宝中债 1-5 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华宝 1-5 年政金债指数
基金主代码 01125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5 月 26 日
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指数化投资,争取在扣除各项费用之前获得与标的指数
相似的总回报,追求跟踪偏离度及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投资范围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及备选成份券,为更好实现投资
目标,还可以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政策
性金融债、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
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
证监会相关规定。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
资产的 80%;其中投资于待偿期 1-5 年(含)标的指数成份券和
备选成份券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每个交易
日日终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
等。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指数基金,主要采用抽样复制和动态最优化的方法,投资
于标的指数中具有代表性和流动性的成份券和备选成份券,或选择
非成份券作为替代,构造与标的指数风险收益特征相似的资产组
合,以实现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当标的指数成份券发生明显负面事件面临违约
风险,且指数编制机构暂未作出调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持有
人利益优先的原则,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及时对相关成份券进行调
整。
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力争追求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
过 0.35%,将年化跟踪误差控制在 4%以内。如因标的指数编制规
则调整等其他原因,导致基金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了上述范
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1-5 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
(税后)×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指数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
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
采用抽样复制和动态最优化的方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
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债券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基金管理人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三、基金运作情况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2793 号文准予注册,由基金管理人依照法律法规
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自 2021 年 4 月 27 日至 2021 年 5 月 25 日止期间向社会公开募
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21 年 5 月 26 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5,040,006,025.39 份(含募集期间利息结转的份额),有效认购户数为 223 户。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
产规模”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
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
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六个月
内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截至 2022 年 10 月 26 日,本基金已出现连续 6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
情形。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提交解决方案报告,报告中已说明基
金管理人拟通过终止基金合同的方式解决本基金迷你基金问题,并于 2022 年 11 月 17 日发布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公告,权益登记日为 2022 年 12 月 12 日,投票表决时间为自 2022
年 12 月 13 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18 日 17:00 止(送达时间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
为准)。根据《关于华宝中债 1-5 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
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公告》,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 2022 年 12 月 20 日,自 2022 年 12 月 21
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
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最后运作日期间,本基金按基金合同约定正常运作。
四、 财务会计报告
(一)华宝中债1-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最后运作日资产负债表
单位:人民币元
最后运作日
2022 年 12 月 20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162,222.04
结算备付金 6.40
存出保证金 344.59
交易性金融资产 1,921,355.70
应收申购款 99.95
资产总计 2,084,028.68
负 债:
应付管理人报酬 170.21
应付托管费 56.74
其他负债 5,000.00
负债合计 5,226.95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1,992,637.94
未分配利润 86,163.79
所有者权益合计 2,078,801.7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084,028.68
五、清算报表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清算报表是在非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参考《企业会计准则》和其他相关规定编制
的。自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起,资产负债按清算价格计价。由于报告性质所致,本清算报表无
比较期间的相关数据列示。
六、清算情况自 2022 年 12 月 21 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26 日止的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
金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基金资产处置、负债
清偿及基金净资产分配等情况如下:
1、资产处置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银行存款为人民币 162,222.04 元,其中托管户存款为人民币
161,804.45 元,应计银行存款利息为人民币 417.59 元,应计银行存款利息将由基金管理人
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结算备付金为人民币 6.40 元,其中存放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结算备付金为人民币 0.00 元,应计结算备付金利息为人民币 6.40 元,
上述款项将由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存出保证金为人民币 344.59 元,其中存放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存出保证金为人民币 342.65 元,应计存出保证金利息为人民币 1.94
元,上述款项将由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交易性金融资产为人民币 1,921,355.70 元,均为债券投资,本
基金于清算期间对全部基金投资进行处置变现,变现产生的证券清算款为计人民币
1,919,664.46 元,已于清算期间划入托管账户。
(5)本基金最后运作日持有的应收申购款 99.95 元,该款项已于 2022 年 12 月 21 日划
入托管账户。
2、负债清偿情况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为人民币 170.21 元,该款项已于 2022 年 12 月 23 日
支付。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为人民币 56.74 元,该款项已于 2022 年 12 月 23 日支付。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为人民币 5,000.00 元,均为预提审计费,该款项已于 2022
年 12 月 26 日支付。
3、清算期间的清算损益情况
项目 自 2022 年 12 月 2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26 日
止清算期间
金额(单位:人民
币元)
一、收益
1、利息收入(注 1) 208.44
2、投资收益 -17,211.24
3、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5,520.00
收益小计 -1,482.80
二、费用
费用小计 -
三、清算期间净损益 -1,482.80
注 1: 利息收入系自 2022 年 12 月 2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26 日止清算期间计提的银行存
款利息收入、存出保证金利息收入以及结算备付金利息。
4、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的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一、最后运作日 2022 年 12 月 20 日基金净资
产
2,078,801.73
加:清算期间净损益 -1,482.80
加:清算期间收到申购款 299.85
减:清算期间支付赎回、转出款 15,038.77
二、2022 年 12 月 26 日基金净资产 2,062,580.01截至 2022 年 12 月 26 日,本基金剩余财产为人民币 2,062,580.01 元,根据本基金的基
金合同及《关于华宝中债 1-5 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
果暨决议生效公告》的约定,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
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
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清算起始日 2022 年 12 月 21 日至清算款划出日前一日的银行存款利息、结算备付金利息
及存出保证金利息亦属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由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垫付。尚未结息的利
息将由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实际结息金额与垫付金额的尾差由基金管理人承
担。
七、备查文件
1、备查文件目录
(1)《华宝中债 1-5 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审计报告》;
(2)《华宝中债 1-5 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2、存放地点
以上文件存于基金管理人办公场所备投资者查阅。
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至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备查文件。
华宝中债 1-5 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2023 年 1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