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1、富国天益价值证券投资基金的发行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38号文批准。
2、富国天益价值证券投资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3、富国天益价值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其中直销机构是指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包括上海投资理财中心与北京投资理财中心,代销机构是指交通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基金发行日:本基金自2004年5月10日起至2004年6月11日止(周六、周日直销网点和深圳发展银行的代销网点对个人照常办理业务)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
5、本基金募集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客户和机构客户(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禁止购买者除外)。个人客户指合法持有现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件原件的中国居民;机构客户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其他组织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6、客户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一个客户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已经持有本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到非原开户机构办理认购的,不需再次开立基金账户,可凭富国基金账户卡到非原开户机构办理账户登记,然后再认购本基金。基金成立后,本公司将为所有客户寄送基金账户卡。
7、本基金的认购金额起点为1000元(认购金额级差以代销机构公告为准)。客户在发行期内可多次认购基金单位,但认购申请一经销售机构受理,则不可以撤销。
8、销售网点(指代销网点和/或直销网点)对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代表销售网点确实接受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基金成立后,注册登记机构(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由本公司担任)的确认登记为准。客户可以在基金成立后到原认购网点打印认购成交确认凭证。
9、本公告仅对"富国天益价值证券投资基金"发行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客户欲了解"富国天益价值证券投资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04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5月10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富国天益价值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0、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交通银行网站(www.bankcomm.com)、深圳发展银行网站(www.sdb.com.cn)、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htsec.com)、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sywg.com.cn)、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gtja.com)、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csc108.com)、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guosen.com.cn)、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citics.com)、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newone.com.cn)、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lhzq.com)、天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ttstock.com.cn)、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ehantang.com)、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xyzq.com.cn)、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xcsc.com)、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dfzq.com.cn)、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gf.com.cn)、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chinastock.com.cn)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org.cn)。客户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发行相关事宜。
10、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代销机构咨询。
11、对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方的机构客户,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21-53594678)咨询购买事宜。对认购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客户,本公司提供上门服务。
12、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发行安排做适当调整。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
富国天益价值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
3、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4、基金单位面值
每份基金单位面值为1.00元人民币
5、发行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和机构客户(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禁止购买者除外)。
6、销售机构与销售地点
(1)直销机构:
本公司的直销机构:上海投资理财中心和北京投资理财中心
(2)代销机构:
本公司的代销机构:交通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上述销售机构或网点的联系方式见本公告的附件。
7、发行时间安排与基金成立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的设立募集期为自招募说明书公告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本基金发行期自2004年5月10日起至2004年6月11日,期间面向个人客户和机构客户同时发售。发行期满,若基金符合契约规定的成立条件,本基金将宣布成立,但管理人亦可视情况适当延后此期限;若未达到契约规定的成立条件,则本基金将在三个月的设立募集期内继续发售。
若三个月的设立募集期满,本基金仍未达到契约规定的成立条件,本基金发起人将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并将所募集的资金加计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在设立募集期结束后30天内退还给基金认购人。
8、基金认购方式与费率
本基金认购采取金额认购的方式。投资者在募集期间多次认购的,单笔计算认购费。
投资者可选择在认购该基金时,或赎回该基金时支付认购费用。投资者选择在认购时交纳的称为前端认购费用,投资者选择在赎回时交纳的称为后端认购费用。
(1)投资者选择交纳前端认购费用时,按认购金额采用比例费率,具体费率如下:
认购金额(含认购费) 前端认购费率
100万元以下 1.2%
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 不超过1.0%
计算方法: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认购费率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数=净认购金额/每份基金单位面值
认购费用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去。
例一:某客户投资1万元认购富国天益价值证券投资基金,并选择交纳前端认购费用,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数计算如下:
认购费用=10,000×1.2%=120元
净认购金额=10,000-120=9,880元
认购份数=9,880/1.00=9,880份
(2)投资者选择交纳后端认购费用时,按认购金额采用比例费率,持有时间不满一年的后端认购费率为认购金额的1.5%,基金份额每多持有一年,其后端认购费率按20%递减,最低为零,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小数点后第五位舍去。具体费率如下:
持有时间 后端认购费率
1年以内 N=1.5%
满1年不满2年 0.8×N=1.2%
满2年不满3年 0.6×N=0.9%
满3年不满4年 0.4×N=0.6%
满4年不满5年 0.2×N=0.3%
满5年以后 0
N为持有不满一年的后端认购费率。
计算方法:
认购份数=认购金额/每份基金单位面值
认购费用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去。
例二:某客户投资1万元认购富国天益价值证券投资基金,并选择交纳后端认购费用,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数计算如下:
认购份数=10,000/1.00=10,000份
二、发行方式及相关规定
1、本次基金的发行,在发行期内面向个人和机构客户同期发售,先到先得。
2、本公司直销网点接受认购金额在5,000元以上(含5,000)的客户(不分机构和个人)的认购申请。
3、在各代销网点可接受客户(不分机构和个人)单笔认购金额在1000元人民币以上(含1000元)的认购申请。
4、在本基金的直销网点购买本基金时,前端和后端认购方式的基金代码均为100020,其中选择后端认购方式则需在基金认购申请表上注明"后端"字样。在交通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等代销网点购买本基金时,如选择前端认购方式,基金代码为100020;如选择后端认购方式,基金代码为100021。
5、发行期客户可以重复认购本基金。
三、个人客户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直销网点
如果个人客户认购金额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可以选择到本公司上海投资理财中心和北京投资理财中心办理。
1、业务办理时间:2004年5月10日至2004年6月11日9:00-16:00(周六、日正常营业)。
2、个人客户办理开户申请时,应亲赴直销网点,并提供下列资料:
(1)客户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文职证、中国护照等)原件及复印件;
(2)指定银行账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
注:"指定银行账户"是指:在本直销网点认购基金的客户需指定一银行账户作为客户赎回、分红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此账户可为客户在任一商业银行的存款账户,账户名称必须与客户名称严格一致。账户证明是指银行存折、借记卡或信用卡等。
3、认购资金的划拨程序:
(1)个人客户开户后,在办理认购手续前,应将足额资金通过银行系统汇入富国指定的银行账户:
户名: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理财中心
开户行:交通银行上海分行第一支行
账号:066726-08150011325
或者:
户名: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理财中心
开户行: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账号:1001202919025735568
或者:
户名: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理财中心
开户行:农业银行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
账号:034923-00879010180
(2)汇款时,客户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1)客户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富国直销系统开户时登记的名称;
2)客户应在"汇款用途"栏中准确填写其在富国直销系统的交易账号;
3)客户汇款时,可提示银行柜台人员务必准确完整地传递汇款信息,包括汇款人和用途栏内容;
4)为了确保客户资金及时准确的入账,建议客户将加盖银行业务受理章的汇款单据传真至富国上海投资理财中心。
4、个人客户办理认购申请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
(二)交通银行
1、业务办理时间:2004年5月10日至2004年6月11日9:30-16: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开户及认购程序(下述三项业务可同时办理):
(1)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已在交通银行开立过基金交易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直接开通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即可);
(2)开通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已在交通银行开通富国基金账户卡的投资者无需再次办理);
(3)认购基金。
3、个人客户办理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1)事先办妥的交通银行太平洋借记卡;
(2)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
(3)填妥的开通基金交易账户申请表。
4、个人客户办理开通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1)已开立基金交易账户的借记卡;
(2)客户填写的开通基金账户申请表。
5、个人客户办理认购申请时,需先存入足够资金,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交通银行太平洋借记卡(存有足够资金);
(2)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6、注意事项:
(1)没有交通银行太平洋借记卡的投资者可当场办理;
(2)若有其它方面的要求,以交通银行的说明为准。
(三)深圳发展银行
1、业务办理时间:2004年5月10日至2004年6月11日9:30-16:00(周六、日正常营业)。
2、开户具备条件:
(1)必须为我国境内合法投资人;
(2)个人投资者:本人办理、持有效身份证件、发展借记卡、任一基金代销网点办理。
3、办理认购具备条件:已在深圳发展银行开立基金账户;
4、办理程序:
(1)个人投资者领取并填写交易申请表到任一网点办理;
(2)个人投资者持发展借记卡;
(3)个人投资者应柜员要求输入交易密码,核对《深圳发展银行开放式基金申/认购申请表》打印项,领取第二联交易申请表回单,回单提供一个基金账号,完成交易申请过程。
(四)证券公司
以下开户和认购程序原则上在本基金的代销券商适用,包括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此程序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证券公司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2004年5月10日至2004年6月11日9:30-15: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2、个人投资者开户与认购的程序:
(1)事先在证券公司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到营业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1)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资金账户卡;
3)填妥的《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个人投资者在各个代销券商代销网点开立资金账户和开放式基金账户的具体手续可能有所区别,请投资者仔细阅读代销网点的业务公告或咨询代销网点的相关工作人员;
(2)个人投资者在代销券商代销网点认购本基金的方式包括电话、互联网、磁卡自助、热自助等,具体可以采用的方式以代销网点的规定为准;
(3)个人投资者在代销券商代销网点查询认购确认情况的方式可能有所区别,以代销网点的规定为准;
(4)个人投资者若委托他人办理开户和认购事宜,须按照代销券商代销网点的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等证明文件;
(5)其他有关在代销券商代销网点认购本基金的程序,若有其它方面的要求,以代销券商代销网点的说明为准。
四、机构客户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直销网点
如果机构客户认购金额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可以选择到本公司上海投资理财中心和北京投资理财中心办理。
1、业务办理时间:2004年5月10日至2004年6月11日9:00-16:00(周六、日正常营业)。
2、机构客户办理开户申请时,应由指定经办人亲赴直销网点,并提供下列资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3)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印鉴卡一式三份;
(5)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账户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
(6)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指定银行账户"是指:在本直销网点认购基金的客户需指定一银行账户作为客户赎回、分红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此账户可为客户在任一商业银行的存款账户,账户名称必须与客户名称严格一致。
3、认购资金的划拨程序:
(1)机构客户开户后,在办理认购手续前,应将足额资金通过银行系统汇入富国指定的银行账户:
户名: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理财中心
开户行:交通银行上海分行第一支行
账号:066726-08150011325
或者:
户名: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理财中心
开户行: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账号:1001202919025735568
或者:
户名: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理财中心
开户行:农业银行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
账号:034923-00879010180
(2)汇款时,客户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1)客户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富国直销系统开户时登记的名称;
2)客户应在"汇款用途"栏中准确填写其在富国直销系统的交易账号;
3)客户汇款时,可提示银行柜台人员务必准确完整地传递汇款信息,包括汇款人和用途栏内容;
4)为了确保客户资金及时准确的入账,建议客户将加盖银行业务受理章的汇款单据传真至富国上海投资理财中心。
4、机构客户办理认购申请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2)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并加盖预留印鉴章。
(二)交通银行
1、业务办理时间:2004年5月10日至2004年6月11日9:30-16: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开户及认购程序(下述三项业务可同时办理):
(1)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已在交通银行开立过基金交易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直接开通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即可);
(2)开通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已在交通银行开通富国基金账户卡的投资者无需再次办理);
(3)认购基金。
3、机构客户办理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时,需指定经办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1)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2)机构对基金业务经办人员的授权书(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私章);
(3)机构代码证;
(4)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5)填妥的开立基金交易账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6)指定一个该基金代销网点的资金结算账户为基金结算账户,用以对所有基金交易业务的资金清算。
4、机构客户办理开通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时,需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1)《交通银行代销基金交易卡》(开立基金交易账户后发放);
(2)填写的开通基金账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3)经办人身份证件。
5、机构客户办理认购申请时,需在银行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资金,并提交以下材料:
(1)《交通银行代销基金交易卡》;
(2)填写的代销基金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3)认购款项的有效结算凭证;
(4)经办人身份证件。
6、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交通银行的说明为准。
(三)深圳发展银行
1、业务办理时间:2004年5月10日至2004年6月11日9:30-16:00(周六、日正常营业)。
2、开户具备条件:
(1)必须为我国境内合法投资人;
(2)机构投资者:对公结算资金账户、对公开户相关资料、对公结算资金账户开户网点。目前深发展以柜台方式办理,今后将推出网站交易和电话银行交易。
3、办理认购具备条件:已在深圳发展银行开立基金账户。
4、办理程序:
(1)机构投资者领取并填写交易申请表到结算账户交易网点办理;
(2)机构投资者提供本行开立的用于资金清算的银行账号、预留印鉴卡、单位财务公章和法人名章、经办人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及复印件;
(3)机构投资者核对《深圳发展银行开放式基金申/认购申请表》打印项,领取第二联交易申请表回单,回单提供一个基金账号,完成交易申请过程。
(四)证券公司
以下开户和认购程序原则上在本基金的代销证券公司适用,包括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此程序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证券公司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1、开户和认购的时间:2004年5月10日至2004年6月11日9:30-15: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2、机构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事先在证券公司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如果没有,携带如下材料到营业部办理资金账户开户,同时办理基金账户开户。
1)机构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经办人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3)填妥的《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机构公章)。
(2)如果已有资金账户,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1)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2)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上述文件需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3)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4)开户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加盖机构公章);
6)证券公司资金账户卡。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机构投资者在代销券商代销网点开立资金账户和开放式基金账户的具体手续可能有所区别,请投资者仔细阅读代销网点的业务公告或咨询代销网点的相关工作人员;
(2)机构投资者在代销券商代销网点认购本基金的方式包括电话、互联网、磁卡自助、热自助等,具体可以采用的方式以代销网点的规定为准;
(3)机构投资者在代销券商代销网点查询认购确认情况的方式可能有所区别,以代销网点的规定为准;
(4)其他有关在代销券商代销网点认购本基金的程序,若有其它方面的要求,以代销券商代销网点的说明为准。
五、清算与交割
1、本基金正式成立前,全部认购资金将被冻结在本公司的本基金的募集专户中,认购资金利息按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在认购期结束时归入投资者认购金额中,折合成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
2、本基金权益登记由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发行结束后完成。
六、退款
1、个人及机构客户认购失败(指客户的认购申请未得到过户登记人的确认)时,其认购资金将于基金成立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客户指定银行账户划出。
2、在募集期结束后,如果本基金不能成立,本基金发起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在发行期结束后30天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七、基金的验资与成立
本基金募集期满,达到契约规定的条件,基金方可成立。
1、发行期截止后,由银行出具各基金募集专户存款证明,由基金管理人委托具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认购资金进行验资;
2、销售机构根据注册登记人确认数据将该基金的有效认购资金和认购资金在认购期所生利息扣除认购费用后一并划入该基金存款账户。由该基金存款账户开户行出具基金存款证明后,基金管理人委托具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各基金资产进行验资并出具报告,注册登记人出具认购户数证明;
3、基金管理人发布基金成立公告。
八、基金成立前的费用处理
本基金成立前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从认购费中列支,不在基金资产中列支。
九、本次发行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发起人
名称: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13、14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13、14层
法定代表人:陈敏
总经理:李建国
成立日期:1999年4月13日
电话:(021)63410666
传真:(021)63410617
联系人:林志松
(二)基金管理人
名称: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13、14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13、14层
法定代表人:陈敏
总经理:李建国
成立日期:1999年4月13日
电话:(021)63410666
传真:(021)63410617
联系人:林志松
(三)基金托管人
名称:交通银行
注册地址:上海市仙霞路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方诚国
成立日期:1987年4月1日
电话:(021)58781234
(四)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13、14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13、14层
法定代表人:陈敏
总经理:李建国
成立日期:1999年4月13日
电话:(021)63410133
传真:(021)63410899
联系人:张嘉宾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021)53594678
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
2、代销机构:
(1)交通银行
注册地址:上海市仙霞路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方诚国
联系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842
联系人:王玮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559
公司网站:www.bankcomm.com
(2)深圳发展银行
注册地址:深圳深南中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周林
传真:(0755)82080714
联系人:周勤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501
公司网站:www.sdb.com.cn
(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电话:(021)53594566-4125
联系人:金芸
客服热线:(021)962503
公司网站:www.htsec.com
(4)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王明权
联系电话:(021)54033888-2919
传真:(021)64738844
联系人:王序微
客服电话:(021)962505
公司网站:www.sw2000.com.cn
(5)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联系电话:(021)62580818-177
传真:(021)62583439
联系人:顾文松
客服热线:400-8888-666
公司网站:www.gtja.com
(6)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新中街6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周济谱
联系电话:(010)65186758
联系人:权唐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888-108(免长途费);(010)6518675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10)65182261
公司网站:www.csc108.com
(7)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法定代表人:胡关金
联系电话:(0755)82130510
传真:(0755)82133302
联系人:王红彦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800-810-8868
公司网站:www.guosen.com.cn
(8)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湖贝路1030号海龙王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电话:(010)84864818-63266
传真:(010)84865560
联系人:陈忠
公司网站:www.citics.com
(9)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9-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电话:(0755)82943511
传真:(0755)82943237
联系人:黄健
客服热线:400-8888-111、(0755)26951111
公司网站:www.newone.com.cn
(10)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10、24、25层
法定代表人:马国强
联系电话:(0755)82493561
传真:(0755)82492187
联系人:盛宗凌
客户服务咨询电话:961102(深圳)、(0755)25125666(深圳以外其他地区)
公司网站:www.lhzq.com
(11)天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济南泉城路180号齐鲁国际大厦5层
法定代表人:段虎
联系电话:(0531)5689690
传真:(0531)5689900
联系人:罗海涛
公司网站:www.ttstock.com.cn
(12)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24、2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24、25层
法定代表人:吴克龄
咨询电话:(0755)26936388
联系人:姚文强
客服热线:(0755)26936207
公司网站:www.ehantang.com
(1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021)68419125
联系人:缪白
客服热线:(021)68419125
公司网站:www.xyzq.com.cn
(14)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沙市黄兴中路63号中山国际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陈学荣
联系电话:(021)68634518
传真:(021)68865938
联系人:杜颖灏
客服热线:(021)68865020
公司网站:www.xcsc.com
(15)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大道720号20楼
法定代表人:肖时庆
联系电话:(021)62568800-3019
联系人:盛云
客户服务号:(021)962506
公司网站:www.dfzq.com.cn
(16)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海滨路光大国际贸易中心26楼2611室
办公地址:广东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36、36、41和42楼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联系人:肖中梅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20)8755588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20)87557985
公司网站:www.gf.com.cn
(17)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朱利
电话:(010)66568613、(010)66568587
传真:(010)66568536
联系人:赵荣春、郭京华
客户服务热线:(010)68016655
公司网站:www.chinastock.com.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五)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13、14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13、14层
法定代表人:陈敏
总经理:李建国
成立日期:1999年4月13日
电话:(021)63410666
传真:(021)63410617
联系人:丁国政
(六)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外大街20号丰联大厦15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外大街20号丰联大厦15层
负责人:张绪生
联系电话:(010)65882200
传真:(010)65882211
联系人:戴华
经办律师:戴华、彭光亚
(七)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昆山路146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昆山路146号
法定代表人:胡定旭
联系电话:(021)63070766
传真:(021)63243522
联系人:徐艳
经办注册会计师:陆永炜 徐艳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OO四年四月三十日
附:本基金各直销机构及代销机构联系方式名录
一、直销机构
投资者可以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21-53594678。
1、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13、14层
邮政编码:200001
电话:(021)63410133
传真:(021)63410899
2、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中心西楼601
邮政编码:100004
传真:(010)65055977
电话:(010)65055975
3、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13、14层
邮政编码:200001
电话:(021)53594678
传真:(021)63410899
发行期间,客户可以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进行发行相关事宜的问询、开放式基金的投资咨询及投诉等。直销客户还可以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查询汇入资金的到账情况。
二、交通银行
交通银行在以下110个城市的交通银行的指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上海、常州、苏州、昆山、常熟、张家港、吴江、太仓、无锡、江阴、宜兴、扬州、仪征、杭州、富阳、建德、桐庐、萧山、余杭、临安、宁波、慈溪、奉化、余姚、绍兴、上虞、嵊州、诸暨、新昌、轻纺城、南京、镇江、丹阳、徐州、合肥、芜湖、南昌、沈阳、鞍山、长春、哈尔滨、大庆、大连、辽阳、烟台、重庆、江津、成都、都江堰、攀枝花、遵义、贵阳、昆明、玉溪、武汉、郑州、长沙、岳阳、宜昌、广州、顺德、南海、福州、福清、南宁、厦门、西安、兰州、洛阳、北京、石家庄、鹿泉、唐山、包头、青岛、太原、晋城、威海、济南、潍坊、淄博、泰安、济宁、海口、琼山、三亚、天津、深圳、乌鲁木齐、南通、温州、嘉兴、海宁、延边、抚顺、吉林、秦皇岛、丹东、锦州、柳州、黄石、新余、九江、中山、桂林、湖州、泰州、靖江、景德镇、安庆。
发行期间,客户可以拨打交通银行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559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三、深圳发展银行
深圳发展银行在以下18个城市的分支机构所有网点接受办理投资者的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和认购业务:深圳、北京、天津、重庆、成都、上海、广州、南京、杭州、大连、海口、温州、宁波、佛山、珠海、青岛、济南、昆明。
发行期间,客户可以拨打深圳发展银行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501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四、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48个主要城市的90家营业部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深圳、武汉、沈阳、大连、上海、杭州、萧山、北京、长春、吉林、辽源、青岛、广州、汕头、济南、烟台、淄博、泰安、南京、蚌埠、淮安、南通、绍兴、宁波、苏州、无锡、常州、扬州、福州、海口、昆明、贵阳、遵义、新余、长沙、重庆、成都、威海、天津、郑州、石家庄、太原、西安、营口、鞍山、哈尔滨、大庆、乌鲁木齐。
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海通证券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0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五、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15个省、4个直辖市、2个自治区的44个城市109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上海、宁波、杭州、温州、嘉兴、衢州、桐乡、金华、南京、无锡、靖江、扬州、南通、苏州、镇江、成都、眉山、泸州、武汉、襄樊、宜昌、黄石、深圳、广州、珠海、重庆、沈阳、大连、南昌、九江、上饶、北京、福州、厦门、哈尔滨、天津、长沙、青岛、海口、西安、合肥、南宁、兰州、乌鲁木齐。
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申银万国证券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05,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六、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28个省、市、自治区98个主要城市的160家营业网点接受办理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北京、通州、怀柔、天津、石家庄、太原、晋城、呼和浩特、济源、赤峰、沈阳、大连、长春、吉林、桦甸、舒兰、哈尔滨、齐齐哈尔、深圳、平湖、广州、汕头、顺德、海口、琼海、儋州、福州、闽清、永泰、厦门、泉州、南宁、南昌、九江、庐山、浔阳、鹰潭、余江、贵溪市、宜春、萍乡、高安、抚州、南丰、上海、南京、无锡、溧水、常州、徐州、邳州、杭州、宁波、绍兴、衢州、台州、天台、仙居、合肥、济南、临沂、青岛、郑州、荥阳、武汉、荆州、襄樊、宜昌、长沙、常德、桃源、衡阳、衡阳县、株洲、株洲县、成都、金堂、泸州、纳溪、贵阳、清镇、昆明、丽江、个旧、芒市、文山、重庆、石柱、华岩、奉节、巫山、西安、兰州、敦煌市、嘉峪关、酒泉、张掖、乌鲁木齐。
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8888-666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七、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22个省、市,69个主要城市的123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深圳、广州、南海、清远、潮州、揭阳、海口、沈阳、大连、鞍山、锦州、长春、大安、哈尔滨、阿城、武汉、黄石、荆州、宜昌、襄樊、老河口、十堰、长沙、株洲、张家界、上饶、郴州、贵阳、成都、邛崃、简阳、泸州、广元、涪陵、綦江、合川、黔江、南京、江宁、常州、泰州、兴化、苏州、连云港、杭州、宁波、福州、福清、厦门、南昌、吉安、赣州、瑞金、南康、济南、淄博、烟台、青岛、石家庄、辛集、保定、西安、兰州、金昌、昆明。
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10)65186758、400-8888-108(免长途费)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八、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19个城市的23个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深圳、北京、广州、上海、成都、哈尔滨、大连、天津、绵阳、武汉、西安、福州、杭州、佛山、南京、烟台、义乌、长春、珠海。
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热线:800-810-886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九、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24个城市的40个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天津、大连、广州、中山、佛山、东莞、深圳、青岛、淄博、烟台、南京、徐州、如皋、常州、苏州、杭州、绍兴、宁波、武汉、长沙、西安、成都。
十、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的19个主要城市的31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南京、杭州、无锡、武汉、广州、哈尔滨、成都、扬州、东莞、珠海、昆明、南宁、佛山、长沙、合肥、福州、深圳。
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8888-111、(0755)26951111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十一、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合证券在以下16个主要城市的38个分支机构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深圳、广州、海口、上海、南京、仪征、北京、济南、南昌、十堰、长沙、成都、哈尔滨、沈阳、牡丹江、长春。
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联合证券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61102(深圳)、(0755)25125666(深圳以外其他地区)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十二、天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天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26个城市56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天津、上海、深圳、广州、武汉、大连、沈阳、吉林、厦门、福州、青岛、济南、烟台、威海、潍坊、淄博、济宁、莱芜、枣庄、临沂、泰安、东营、日照、聊城、菏泽。
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天同证券咨询电话:(0531)5689690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十三、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14城市的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贵阳、南京、蚌埠、常州、成都、广州、深圳、湛江、番禺、佛山、茂名、海口。
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咨询电话:(0755)26936207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十四、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18个城市23家营业部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哈尔滨、深圳、福州、南京、杭州、济南、武汉、成都、广州、厦门、泉州、漳州、南平、龙岩、三明、西安。
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21)68419125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十五、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20个主要城市的30家营业部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深圳、武汉、沈阳、上海、杭州、北京、广州、南京、福州、海口、昆明、贵阳、长沙、岳阳、成都、西安、哈尔滨、乌鲁木齐、济南、天津。
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湘财证券开放式基金热线电话:(021)68865020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十六、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8个城市的37个指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上海、北京、深圳、广州、成都、长沙、抚顺、杭州。
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东方证券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06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十七、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63个城市133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广州、北京、武汉、济南、烟台、青岛、郑州、天津、长春、太原、上海、杭州、宁波、无锡、南京、绍兴、南通、深圳、海口、珠海、汕头、佛山、中山、湛江、昆明、重庆、成都、南宁、兰州、西安、福州、厦门、顺德、东莞、肇庆、清远、惠州、梅州、台山、韶关、普宁、南海、高明、南海、开平、新会、江门、罗定、云浮、南雄、英德、高要、廉江、锦州、辽阳、温州、漳州、福清、莆田、宁德、东泉、泉州、东营等。
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广发证券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20)8755588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十八、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59个城市的167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手续:
北京、天津、石家庄、秦皇岛、太原、晋中、临汾、呼和浩特、包头、沈阳、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杭州、嘉兴、绍兴、湖州、德清、金华、兰溪、台州、温州、丽水、合肥、马鞍山、福州、南昌、烟台、郑州、武汉、襄樊、宜昌、荆门、长沙、广州、佛山、顺德、汕头、湛江、中山、廉江、南宁、海口、重庆、江津、成都、昆明、西安、兰州、西宁、乌鲁木齐、大连、宁波、厦门、青岛、济南、深圳、东莞。
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咨询电话:(010)68016655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