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一年六月德邦创业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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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德邦创业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2020年12月22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562号文准予募集注册。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
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
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
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自
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市场风险,流
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
定风险,启用侧袋机制的风险及其他风险等等,本基金为指数基金,投资者投资
于本基金面临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成份股停牌
等潜在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
本基金标的指数为创业板指数:
1、样本空间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且满足下列条件的所有A股:
(1)非ST、*ST股票;
(2)上市时间超过6个月,A股总市值排名位于深圳市场前1%的股票除外;
(3)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规、财务报告无重大问题;
(4)公司最近一年经营无异常、无重大亏损;
(5)考察期内股价无异常波动。
2、选样方法
创业板指数的初始样本股为发布日已纳入深证综合指数计算的全部创业板
股票。
在创业板指数样本未满100只前,新上市创业板股票,在其上市后第十一个德邦创业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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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日纳入指数计算。
当创业板指数样本数量满100只后,样本数量锁定不再增加,以后需要对入
围的股票进行排序选出样本股。
首先,计算入围选样空间股票在最近半年的A股日均总市值和A股日均成交
金额;
其次,对入围股票在最近半年的A股日均成交金额按从高到低排序,剔除排
名后10%的股票;
然后,对选样空间剩余股票按照最近半年的A股日均总市值从高到低排序,
选取前100名股票构成指数样本股。
在排名相似的情况下,优先选取行业代表性强、盈利记录良好的上市公司股
票作为样本股。
3、指数计算
创业板指数采用派氏加权法,依据下列公式逐日连锁实时计算:
样本股:指纳入指数计算范围的股票。
样本股权数:为样本股的自由流通量,分子项和分母项的权数相同。
自由流通量:上市公司实际可供交易的流通股数量,它是无限售条件股份剔
除“持股比例超过 5%的下列三类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无限售条件股份”
后的流通股数量:①国有(法人)股东;②战略投资者;③公司创建者、家族或
公司高管人员。
自由流通市值:股票价格乘以自由流通量。
分子项:为样本股实时自由流通市值之和。
分母项:为样本股上一交易日收市自由流通市值之和。
股票价格选取:以样本股集合竞价的开市价计算开市指数,以样本股的实时
成交价计算实时指数,以样本股的收市价计算收市指数。样本股当日无成交的,
取上一交易日收市价。样本股暂停交易的,取最近成交价。
4、有关标的指数具体编制方案及成份股信息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数机构
网站(国证指数网),网址:www.cnindex.com.cn。 德邦创业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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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
程序后,可以启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本招募说明书“侧袋机制”等
有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
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
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本基金为股票指数增强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
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
具有与标的指数类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资产支持证券,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具,其向投
资者支付的本息来自于基础资产池产生的现金流或剩余权益。与股票和一般债券
不同,资产支持证券不是对某一经营实体的利益要求权,而是对基础资产池所产
生的现金流和剩余权益的要求权,是一种以资产信用为支持的证券。资产支持证
券存在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
等。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债期货,存在流动性风险、保证金管理风险、执行
风险、基差风险、CTD券对应的国债品种发生变化的风险、展期风险、杠杆风险
等风险。
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存在杠杆风险、基差风险、期货合约展期风险、
盯市结算风险、到期日风险、强行平仓风险、连带风险、股指期货市场政策风险
等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股票期权。股票期权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
保证金风险、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等。市场风险指由于标的价格变动而产生的衍
生品的价格波动。流动性风险指当期权交易量大于市场可报价的交易量而产生的
风险。保证金风险指由于无法及时筹措资金满足建立或者维持衍生品合约头寸所
要求的保证金而带来的风险。信用风险指交易对手不愿或无法履行契约的风险。
操作风险则指因交易过程、交易系统、人员疏失、或其他不可预期时间所导致的
损失。
本基金采用数量化技术进行资产配置,通过量化模型选择股票并构建股票投
资组合,而非进行频繁交易;量化模型通过学习股票市场历史数据并总结其中的德邦创业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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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规律而产生,量化模型采用的历史数据的准确性、一致性和连续性决定了量
化模型的有效性和准确与否,因此量化模型存在失效的风险,同时宏观经济环境、
股票市场环境、交易规则等发生重大变化也可能会影响模型的有效性,无法达到
预期的投资效果。
投资者应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
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
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
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
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德邦创业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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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重要提示 ................................................................................................................................... 2?
目 录 ..................................................................................................................................... 6?
第一部分 绪言 ....................................................................................................................... 7?
第二部分 释义 ....................................................................................................................... 8?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14?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23?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28?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 31?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 36?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37?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 49?
第十部分 基金的财产 ......................................................................................................... 59?
第十一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 60?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收益分配 ............................................................................................. 66?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68?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71?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 72?
第十六部分 侧袋机制 ......................................................................................................... 79?
第十七部分 风险提示 ......................................................................................................... 81?
第十八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90?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92?
第二十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118?
第二十一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34?
第二十二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 136?
第二十三部分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137?
第二十四部分 备查文件 ................................................................................................... 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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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绪言
《德邦创业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本招募说
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
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
理规定》”)、《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3号——指数基金指引》(以
下简称“《指数基金指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德邦创业板指数增强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
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
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
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
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
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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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德邦创业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德邦创业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
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德邦创业板指
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德邦创业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德邦创业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
8、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德邦创业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
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9、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0、《基金法》: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经 2012 年 12 月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 2013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并经 2015 年 4 月 24 日第十
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20 年 8 月 28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
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的修订
12、《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同年 9 月 1
日实施的,并经 2020 年 3 月 20 日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
定》修正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德邦创业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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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的修订
13、《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 年 7 月 7 日颁布、同年 8 月 8 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
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5、《指数基金指引》:指中国证监会 2021 年 1 月 22 日颁布、同年 2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3 号——指数基金指引》及颁布机
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6、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7、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
员会
18、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9、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20、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团体或其他组织
21、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
办法》(包括其不时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
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2、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按照《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
证券投资试点办法》(包括其不时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用来自境外的
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投资的境外法人
23、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
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4、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人 德邦创业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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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提供基金交易账户
信息查询等业务
26、销售机构:指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
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7、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
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8、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德邦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或接受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9、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
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30、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
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
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1、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日期
32、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3、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
不得超过 3 个月
34、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5、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6、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开放日
37、T+n日:指自 T日起第n 个工作日(不包含 T日)
38、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德邦创业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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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0、《业务规则》:指《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
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
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41、标的指数:指创业板指数
42、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3、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4、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
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5、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
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6、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7、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
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8、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
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49、元:指人民币元
50、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
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51、销售服务费:指从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财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
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52、A 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在赎回时
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德邦创业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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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额
53、C 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是从
本类别基金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
份额
54、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期货合约、票据价值、银
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5、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6、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7、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8、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
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
交易的债券等
59、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
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
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60、规定媒介:指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
刊及《信息披露办法》规定的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
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61、侧袋机制:指将基金投资组合中的特定资产从原有账户分离至一个专门
账户进行处置清算,目的在于有效隔离并化解风险,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
属于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原有账户称为主袋账户,专门账
户称为侧袋账户
62、特定资产:包括:(一)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
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二)按摊余成本计量且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仍导致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三)其他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德邦创业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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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性的资产
63、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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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501号503B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600号S1幢2101-2106单元
法定代表人:左畅
成立时间:2012年3月27日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5.9亿元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249号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
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李芸
联系电话:021-26010999
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0%
浙江省土产畜产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20%
西子联合控股有限公司 1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左畅女士,国籍中国,硕士学历。现任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代任总经理,德邦星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德邦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兼任
公司财务总监、公司副总裁兼资产管理总部总经理,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现
为“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衍生产品部总经理助理、财富管理中心总经理助德邦创业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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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现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受托资产管理部
研究员,长沙市第九中学数学组教师等职。
包景轩先生,国籍中国。现任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第一届创
业板上市委委员。曾于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公司顾问、高级总裁助理、副
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副总裁,中国进出口银行法律事务部历任总经理助理、副总
经理,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场发展部及上市公司部任业务经理,中国外运集团企业
管理部任职员,还曾借调至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担任审核员、中国证监会研究
中心担任课题组成员,也曾挂职云南省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担任主任助理。
程兴华先生,董事,国籍中国。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浙江大学理论经
济学博士后,高级经济师,副研究员。现任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
济师。曾任浙江省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负责人,金信信托投资股份
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总经理,中天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总监,浙商金汇
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法务总监、总经理,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
司金融产业部总经理,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总经理等职。
高初水先生,董事,博士,国籍中国。现任西子联合控股有限公司财务部副
部长兼西子金融部总经理,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
会计师。曾任新疆独山子乙烯厂操作员,吉利汽车上海、桂林、宁波杭州湾等基
地财务负责人,广汽集团萧山基地财务部长,西子联合控股有限公司海宁工厂财
务总监。
于彤先生,独立董事,硕士,国籍中国。现任北京德青源农业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党委书记兼总顾问。曾任帝华企业集团董事局副主席、副总裁,国务院扶贫
办原扶贫培训中心主任,中国农垦经济发展中心主任、江苏省原江宁县县委副书
记(挂职)、原农业部办公厅秘书、原国家计委办公厅秘书等职。
阮青松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国籍中国。现任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
授、美国凯斯西储大学金融硕士项目的特聘课程教授、上海市金融学会理事、上
海市金融硕士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同济大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