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鹏扬景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鹏扬景颐混合
基金主代码 01136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8 月 20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关于准予鹏扬景颐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1 号)《鹏扬景颐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鹏扬景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下属分类基金的基金简称 鹏扬景颐混合 A 鹏扬景颐混合 C
下属分类基金的交易代码 011365 011366
2. 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证监许可【2021】31 号
基金募集期间 自 2021 年 7 月 5 日起至 2021 年 8 月 18 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21 年 8 月 20 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348
份额级别 鹏扬景颐混合 A 鹏扬景颐混合 C 合计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68,163,587.27 93,165,894.89 261,329,482.16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人民币元) 3,863.64 684.64 4,548.28
募集份额(单位:份)
有效认购份额 168,163,587.27 93,165,894.89 261,329,482.16
利息结转的份额 3,863.64 684.64 4,548.28
合计 168,167,450.91 93,166,579.53 261,334,030.44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
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
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
份) 0.00 0.00 0.0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00% 0.00% 0.00%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 -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
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
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
份) 40,590.18 260.04 40,850.22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024% 0.00028% 0.016%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
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
日期 2021 年 8 月 20 日
注:(1)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至10万份(含);本基金的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必须以本基金基金份额登记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之后,及时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的查询,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968-6688和网站(www.pyamc.com)查询交易确认状况。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基金管理人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相关公告中规定。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将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上公告。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