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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日期:2021 年 11 月 16 日
鹏华****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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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提示
鹏华红利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第 1817 号《关于准予鹏华红利优选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注册,由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鹏华红利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公开募
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
募集人民币 211,263,145.54 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
华永道中天验字(2021)第 0480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鹏华
红利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 2021 年 5 月 11 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
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211,288,109.46 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
24,963.92 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
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鹏华红利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
“《基金合同》”)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
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
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5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
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截至 2021 年 9 月 24 日日终,本基金已经出现连续 5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
于 5000 万元的情形,已触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本基金终止条款,基金合同自动终
止。
本基金从 2021 年 9 月 30 日起进入清算期,由本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基金托管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
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
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二、基金概况
1、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鹏华红利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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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简称 鹏华红利优选混合
基金主代码 011386
基金运作方式 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5 月 11 日
基金管理人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最后运作日(2021 年 9 月 29 日)基金份额总
额
709,402.52
最后运作日(2021 年 9 月 29 日)基金份额净
值
1.0867
2、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本基金通过精选股息率较高、分红稳定或分红
潜力较大的优质上市公司,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跟踪考量宏观经济变量(包括 GDP 增长率、CPI 走势、M2 的
绝对水平和增长率、利率水平与走势等)以及各项国家政策(包括财政、
货币、税收、汇率政策等)来判断经济周期目前的位置以及未来将发展的
方向,在此基础上对各大类资产的风险和预期收益率进行分析评估,制定
股票、债券、现金等大类资产之间的配置比例、调整原则和调整范围。
2、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自上而下及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法挖掘优质的公司,构建股票
投资组合。核心思路在于:1)自上而下地分析行业的增长前景、行业结
构、商业模式、竞争要素等分析把握其投资机会;2)自下而上地评判企业
的核心竞争力、管理层、治理结构等以及其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是否契合
未来行业增长的大趋势,对企业基本面和估值水平进行综合的研判,深度
挖掘优质的个股。
(1)红利型股票的定义
本基金所指的红利型股票指基本面健康、盈利能力较高、分红稳定或分红
潜力较大,且满足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的上市公司:
1)稳定的分红政策:最近 3 年内至少有 2 次分红记录的公司,若公司上
市时间不足 3 年的,至少有 1 次分红记录(分红包括现金股利和股票股
利),以及上市不足 1 年且具有良好投资价值的公司;
2)较高的分红回报:最近一年的股息率高于市场平均水平;
3)较高的分红预期:公司具有较好的资产负债和现金流情况,潜在分红能
力较好。
未来市场可能推出财产股息、负债股息等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的替代方
式,本基金将关注在这些方式中能够提供优厚股东权益回报的公司。
(2)自上而下的行业遴选
本基金将自上而下地进行行业遴选,重点关注行业增长前景、行业利润前
景和行业成功要素。对行业增长前景,主要分析行业的外部发展环境、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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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的生命周期以及行业波动与经济周期的关系等;对行业利润前景,主要
分析行业结构,特别是业内竞争的方式、业内竞争的激烈程度、以及业内
厂商的谈判能力等。基于对行业结构的分析形成对业内竞争的关键成功要
素的判断,为预测企业经营环境的变化建立起扎实的基础。
(3)自下而上的个股选择
本基金通过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自下而上的个股选择,对企业基
本面和估值水平进行综合的研判,精选优质个股。
1)定性分析
本基金通过以下两方面标准对股票的基本面进行研究分析并筛选出优质
的公司:
一方面是竞争力分析,通过对公司竞争策略和核心竞争力的分析,选择具
有可持续竞争优势的公司。就公司竞争策略,基于行业分析的结果判断策
略的有效性、策略的实施支持和策略的执行成果;就核心竞争力,分析公
司的现有核心竞争力,并判断公司能否利用现有的资源、能力和定位取得
可持续竞争优势。
另一方面是管理层分析,通过着重考察公司的管理层以及管理制度,选择
具有良好治理结构、管理水平较高的优质公司。
2)定量分析
本基金通过对公司定量的估值分析,挖掘优质的投资标的。通过对估值方
法的选择和估值倍数的比较,选择股价相对低估的股票。就估值方法而言,
基于行业的特点确定对股价最有影响力的关键估值方法(包括 PE、PEG、
PB、PS、EV/EBITDA 等);就估值倍数而言,通过业内比较、历史比较和增
长性分析,确定具有上升基础的股价水平。
3、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债券投资将采取久期策略、收益率曲线策略、骑乘策略、息差策略、
个券选择策略、信用策略等积极投资策略,自上而下地管理组合的久期,
灵活地调整组合的券种搭配,同时精选个券,以增强组合的持有期收益。
4、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标,选择流动性好、交易
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充分考虑股指期货的风险收益特征,通过多头或空
头的套期保值策略,以改善投资组合的投资效果,实现股票组合的超额收
益。
5、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综合运用战略资产配置和战术资产配置进行资产支持证券的投
资组合管理,并根据信用风险、利率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变化积极调整投资
策略,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在力争保证本金安全和基金
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获得稳定收益。
今后,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金融工具的丰富和交易方式的创新等,本基
金还将积极寻求其他投资机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
其他品种,本基金将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将其纳入投资范围以丰富组合投
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鹏华沪港深高股息 100 指数收益率×7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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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和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
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可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
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三、基金运作情况
1、基金基本情况
鹏华红利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第 1817 号《关于准予鹏华红利优选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注册,由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鹏华红利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
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
息共募集人民币 211,263,145.54 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1)第 0480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鹏华红利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 2021 年 5 月 11 日正式生效,基
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211,288,109.46 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
合 24,963.92 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
管人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鹏华红利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境
内依法发行或上市交易的股票(包含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
金投资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含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
票据、政府支持机构债、地方政府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
级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债券)、债券回
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等)、货币市场工具、同业存单、资产支持
证券、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
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60%
-95%(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占股票资产的比例不超过 50%);投资于红利型股票占
非现金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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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保证金后,基金保留的现金以及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
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
等。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鹏华沪港深高股息 100 指数收益率×70%+中证
综合债指数收益率×30%。
根据《鹏华红利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及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于 2021 年 9 月 25 日发布的《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红利优选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本基金自 2021 年 9 月 30 日起进
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自 2021 年 5 月 11 日至 2021 年 9 月 29 日期间,本基金按基金合同约定正常运
作。
2、清算原因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
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
续 5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审议。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截至 2021 年 9 月 24 日日终,本基金出现连续 5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情形,触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上述基金合同终止条款。本基金根据
《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基金财产的清算程序并终止,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审议。
3、清算起始日
本基金从 2021 年 9 月 30 日起进入清算期,清算期间为 2021 年 9 月 30 日至
2021 年 10 月 20 日。
4、清算报表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清算报表是在非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参考《企业会计准则》及证券投资基
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编制的。自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起,资产负债按清
算价格计价,由于报告性质所致,本清算报表并无比较期间的相关数据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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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财务会计报告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鹏华红利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21 年 9 月 29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最后运作日
2021 年 9 月 29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865,533.53
结算备付金 154,338.11
存出保证金 21,135.25
交易性金融资产 -
其中:股票投资 -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应收利息 114.65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
资产总计 1,041,121.5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最后运作日
2021 年 9 月 29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应付赎回款 220,766.71
应付管理人报酬 6,877.23
应付托管费 1,03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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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交易费用 21,506.09
应交税费 64.09
应付利息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20,000.00
负债合计 270,245.66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709,402.52
未分配利润 61,473.36
所有者权益合计 770,875.8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041,121.54
五、清算情况
在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
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1、清算费用
按照《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的规定,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
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2、资产处置情况
(1) 备付金、保证金、应收款和其他资产处置情况
序
号
项目 运作终止 日账
面价值
清算金额 清算期期末账
面价值
1 结算备付金 154,338.11 -91,081.21 63,256.90
2 存出保证金 21,135.25 9,291.22 30,426.47
3 应收证券清算
款
- - -
4 应收利息(注) 114.65 250.10 364.75
5 应收股利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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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应收申购款 - - -
7 递延所得税资
产
- - -
8 其他资产 - - -
注:应收利息不含应收债券利息、应收资产证券化利息和应收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利息。
3、负债清偿情况
序号 项目 运作终止日金
额
清算期变动金额(账面
价值减少以“-”填列)
清算期期末金额
1 短期借款 - - -
2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3 衍生金融负债 - - -
4 卖出回购金融资
产款
- - -
5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
6 应付赎回款 220,766.71 -220,766.71 0.00
7 应付管理人报酬 6,877.23 -6,877.23 0.00
8 应付托管费 1,031.54 -1,031.54 0.00
9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
10 应付交易费用 21,506.09 -21,506.09 0.00
11 应交税费 64.09 -64.09 0.00
12 应付利息 - - -
13 应付利润 - - -
14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15 其他负债 20,000.00 20,000.00 40,000.00
注:清算期间预提清盘律师费 20,000.00 元。
4、清算期的清算损益情况
项目
2021 年 9 月 30 日
至 2021 年 10 月 20 日
一、收入 26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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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利息收入 250.10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250.10
债券利息收入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 -
股利收益 -
3.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损失以"-"填列) -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填列) 12.91
二、费用 20,000.00
1.管理人报酬 -
2.托管费 -
3.销售服务费 -
4.交易费用 -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6.其他费用 20,000.00
三、 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9,736.99
减:所得税费用 -
四、 净利润总额(净亏损以"-"号填列) -19,736.99
注:清算期间预提清盘律师费 20,00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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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的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一、最后运作日2021年9月29日基金净资产 770,875.88
加:清算期间净收益 -19,736.99
加:应付利润结转实收基金金额
减:净赎回金额(含费用) 17,390.33
二、2021年10月20日基金净资产 733,748.56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
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
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清算期结束日次日至清算款划出日前一日的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归份额持有人
所有。于清算划款日的应收利息余额由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基金管理
人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归基金管理人所有。垫付资金及其孳生的利息将于
清算期后返还给基金管理人。
6、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
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备查文件目录
(1)鹏华红利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资产负债表及审计报告;
(2)《鹏华红利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2、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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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1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