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1、南华瑞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 2020 年 12 月 29 日证监许可[2020]3702 号文注册募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
做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
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2、本基金类别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为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或“南华基金”),基金托管人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
4、本基金的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
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
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5、本基金将自 2021 年 5 月 11 日至 2021 年 8 月 10 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
(包括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公开发售。
6、本基金的发售渠道为本基金的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直销机构为本公司直销中
心,其他销售机构具体名单见本公告“本次募集有关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中“其他销售机
构” 部分。
7、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若投资者已经开立基金账户,则无
须再另行开立基金账户,直接以此基金账户办理认购申请即可。本基金直销机构和指定销售
网点同时为投资者办理开立基金账户的手续。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申请可同时办理,但若开
户无效,认购申请也同时无效。
8、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一个投资者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
9、投资者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归投资者所有,如基金合同生效,
则折算为基金份额计入投资者的账户,利息和具体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10、投资者通过本基金指定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认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认
购金额(含认购费)为10元人民币,追加认购每笔最低金额(含认购费)为10元人民币,实
际操作中,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以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具体规定为准。
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认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金额(含认购费)为10元南华瑞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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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含认购费)为10元人民币,具体认购限额以投资者指定结
算机构的规定为准。
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认购,单个基金账户的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5万元人
民币(含认购费),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元人民币(含认购费),已在直销中心有认/
申购本公司旗下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上述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单笔认购/追加最低金额
为10元人民币(含认购费)。本基金直销机构单笔认购最低金额可由基金管理人酌情调整。
11、基金募集期间,单个投资者的累计认购规模占所有投资者累计认购总规模的比例不
得达到或者超过50%,也不得有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
如本基金单个投资者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基金管理
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者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
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
者部分认购申请。投资者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12、销售网点(包括本公司的直销中心、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和其他销售机构的基金销
售网点)受理申请并不表示对该申请已经成功的确认,而仅代表销售网点确实收到了认购申
请。申请是否有效应以基金登记机构的确认登记为准。投资者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销售
网点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份额。
如果接受某笔或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的累计认购规模占所有投资者累
计认购总规模比例达到或者超过50%,或者存在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
拒绝接受投资者的认购申请。
1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募集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
况,请阅读《南华瑞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
明书及本公告将发布在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及
本公司网站(www.nanhuafunds.com),投资者亦可通过前述网站了解基金募集相关事宜。
14、销售机构的具体销售网点详见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公告。
15、在募集期间,除本公司所列的销售机构外,如增加或减少销售机构,将及时在本公
司网站公示。
16、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 400-810-5599 咨询认购事宜。
17、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
18、风险提示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南华瑞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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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
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
险、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若本基金单个
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
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开放日的基金总份
额的 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投资人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详
见《招募说明书》“基金的风险揭示”章节。
当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根据最大限度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的原则,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咨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意见后,可以依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启用侧袋机制。请基金份
额持有人仔细阅读招募说明书中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及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
场基金。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
益特征,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判断本基金是否和自
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并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
其他机构购买和赎回基金份额,本基金销售机构名单详见本公告以及其它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依照
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
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初始募集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在市场波动因素影响下,本基金净值可能低于
初始面值,本基金投资者有可能出现亏损。
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
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
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
担。南华瑞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目 录
一、本次募集的基本情况 ................................ 1
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 5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 6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 9
五、清算与交割 ....................................... 12
六、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 13
七、本次募集有关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 14
南华瑞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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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募集的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南华瑞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认购期基金代码及简称
A 类份额的基金简称:南华瑞利纯债 A
A 类份额的基金代码: 011464
C 类份额的基金简称:南华瑞利纯债 C
C 类份额的基金代码:011465
(三)基金类别和运作方式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契约型、开放式。
(四)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五)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本基金 A、C 两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发售面值均为人民币 1.00 元。
(六)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
其他投资者。
(七)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影视产业实验区商务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甲 3 号居然大厦三层
公司网址:www.nanhuafunds.com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10-5599
个人投资者还可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认购本基金,网上交易系统网址:南华瑞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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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rade.nanhuafunds.com/etrading/。
2、其他销售机构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万家财富基金销售(天津)有限公司 ,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
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海
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财富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
有限责任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陆
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调整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八)基金募集期与基金合同生效
1、本基金自 2021 年 5 月 11 日至 2021 年 8 月 10 日面向投资者发售。基金募集期如需
调整,基金管理人将及时公告,并且募集期最长不超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三个月。
2、基金备案的条件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3 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 亿份,基金募
集金额不少于 2 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 200 人的条件下,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
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 10 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
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
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
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
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3、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 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南华瑞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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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4、如遇突发事件,以上基金募集期的安排可以适当调整。
(九)认购方式与费率
1、基金份额发售面值:本基金 A、C 两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发售面值均为人民币 1.00 元。
2、认购费率
本基金基金份额分为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投资者认购 A 类基金份额在认购时支付认
购费用,认购 C 类基金份额不支付认购费用,而是从该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的认购费率如下:
基金的认购费率结构
费用种类 A 类基金份额 C 类基金份额
认购费率
M<100 万 0.50%
0%
100 万≤M<300 万 0.30%
300 万≤M<500 万 0.10%
M≥500 万 按笔收取,1,000 元/笔
注:M 为认购金额。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由 A 类基金份额的认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认购
费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3、认购价格及认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的认购价格为每份基金份额1.00元。
(1) 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份额计算方法
投资者的总认购份额的计算方式如下:
当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当认购费用适用固定金额时:
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南华瑞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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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期间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认购份额(含利息折算的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小数点 2 位以后的部分四
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某投资者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如果认购期内认购资金获得的
利息为5元,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10,000.00/(1+0.50%)=9950.25元
认购费用=10,000.00-9950.25=49.75元
认购份额=(9950.25+5.00)/1.00=9955.25份
即投资者投资10,000.00元认购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若认购资金在认购期内获得的利
息为5元,则可得到9955.25份基金份额。
(2) C类基金份额的认购份额计算方法
投资者的总认购份额的计算方式如下: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认购份额(含利息折算的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
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某投资者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的C类基金份额,如果认购期内认购资金获得的
利息为5元,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认购份额=(10,000.00+5.00)/1.00=10,005.00份
即投资者投资 10,000 元认购本基金的 C 类基金份额,若认购资金在认购期内获得的利
息为 5 元,则可得到 10,005.00 份基金份额。 南华瑞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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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1、本基金在发售期内面向投资者发售。
2、认购的限额
投资者通过本基金指定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认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认购金
额(含认购费)为10元人民币,追加认购每笔最低金额(含认购费)为10元人民币,实际操
作中,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以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具体规定为准。
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认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金额(含认购费)为10元
人民币,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含认购费)为10元人民币,具体认购限额以投资者指定结
算机构的规定为准。
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认购,单个基金账户的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5万元人
民币(含认购费),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元人民币(含认购费),已在直销中心有认/申
购本公司旗下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上述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单笔认购/追加最低金额为
10元人民币(含认购费)。本基金直销机构单笔认购最低金额可由基金管理人酌情调整。
3、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认购费用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但已
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得撤销。
4、基金募集期间,单个投资者的累计认购规模占所有投资者累计认购总规模的比例不
得达到或者超过 50%,也不得有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
如本基金单个投资者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50%,基金管
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者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
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 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
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投资者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南华瑞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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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注意事项
个人投资者认购基金可以在代销机构指定的基金销售网点以及南华基金网上交易系统
认购,认购金额起点为 10 元人民币,本基金的代销机构名单详见本公告“本次募集的基本
情况”中“其他销售机构”部分。如果认购金额在 5 万元人民币(含 5 万元人民币)以上,
还可以选择到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
(二)通过直销中心办理个人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 9:00 至 17:00(周六、周日、法定节日不营业)。
2、开立基金账户(或账户注册)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
身份证、户口本、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胞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及复印件;
除上述明确列举的有效身份证件以外,投资者提交其它证件的,由登记机构根据届时有效的
法律法规最后认定其是否有效;
(2)同名的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及加上个人签名的复印件;
(3)填妥的《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
(4)填妥的《个人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问卷调查》;
(5)填妥的《传真交易协议书》;
(6)本人签署的《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一份;
(7)本人签署的《授权书》一份;
(8)未满 18 周岁投资者还需签署《监护人认可未成年人投资行为文件》;
(9)《投资者风险匹配告知书及投资者确认函》;
(10)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3、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需准备以下资料:
(1)填妥的《交易业务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件; 南华瑞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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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联原件及复印件;
(4)普通投资者须签署《普通投资者风险揭示函》、《普通投资者购买高风险产品风险
揭示函》(购买高风险产品时签署)、《风险不匹配警示函及投资者确认书》(风险承受能力与
产品风险等级不匹配时签署)。
尚未开户的投资者可同时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投资者可在办理认购申请日(T 日)后
的第 2 个工作日(T+2 日,下同)起在直销中心打印认购业务确认书。但此次确认是对认
购申请的确认,认购的最终结果要待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才能够确认。
4、缴款方式
通过直销中心认购的个人投资者,需通过全额缴款的方式缴款,具体方式如下:
(1)投资者所填写的票据在汇款用途中必须注明基金账号及购买的基金名称和基金代
码,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直销账户,并确保认购资金在认购期间当日 17:00 前到账。
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账户资料:
户 名: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四支行
账 号:02000 04119 02732 1952
个人投资者若未按上述办法划付认购款项,造成认购无效的,本公司及直销账户的开
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2)至认购期结束,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款项将退往投资者的指定资金结算
账户:
① 个人投资者向指定账户划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② 个人投资者向指定账户划入资金,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③ 个人投资者向指定账户划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④ 其它导致认购无效的情况。
(三)通过南华基金网上交易系统办理个人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全天 24 小时均可进行认购,但工作日 17:00 之后以及法定节假日的
认购申请,视为下一交易日提交的认购申请。
2、开立基金账户
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开立基金账户,开户时投资者需接受本公司认可的身份
验证方式。 南华瑞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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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认购流程
(1)投资者通过网上交易开立账户当日,使用开户证件号码登录即可进行基金的认购、
申购、赎回等业务。
(2)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认购本基金,相关流程请参照本公司关于网上交
易的相关公告。
(3)认购申请在工作日 17:00 之后不得撤销。
4、缴款方式
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认购的个人投资者需准备足额的认购资金存入其在本公司网上交
易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在线支付在提交认购申请时通过实时支付的方式缴款。
(四)投资者提示
1、请有意认购本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尽早向直销中心或销售网点索取开户和认购申请表。
2、直销中心与销售网点的业务申请表不同,个人投资者请勿混用。
(五)个人投资者在其他销售机构的开户与认购程序,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南华瑞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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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注意事项
1、一个机构投资者在本公司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
2、机构投资者认购本基金可以在代销机构指定的基金销售网点认购,认购金额起点为
10 元人民币,本基金的代销机构名单详见本公告“本次募集的基本情况”中“其他销售机
构”部分。如果认购金额在 5 万元人民币(含 5 万元人民币)以上,还可到本公司直销中心
办理。
3、投资者不能以现金方式认购
在直销中心开户的机构投资者必须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投资基金的结算账户,今后
投资者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均只能通过此账户进行。在销售
网点认购的机构投资者应指定相应的销售银行结算账户或在券商处开立的资金账户作为投
资基金的结算账户。
(二)通过直销中心办理机构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 9:00 至 17:00(周六、周日、法定节日不营业)。
2、开立基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已完成“三证
合一”登记的企业应提供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尚未完成“三证合一”登
记的企业,在登记制度改革过渡期内,开户时需提供企业有效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的复印件
并加盖公章(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
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3)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的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原件;
(4)加盖单位公章的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5)加盖银行公章和单位公章的指定银行账户的《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账户申
报表》复印件(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 南华瑞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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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预留印鉴卡》一式三份,加盖预留印鉴及单位公章;
(7)《传真交易协议书》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
(8)填写合格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
(9)加盖单位公章的资质证明文件,如业务许可证、金融许可证、有权部门的批复等
(如有);
(10)《机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问卷调查》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
(11)《机构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控制人税收声明身份文件》一份,加盖单位公
章;
(12)《投资者风险匹配告知书及投资者确认函》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13)《非自然人客户受益所有人信息采集表》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14)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机构投资者开户资料的填写必须真实、准确,否则由此引起的错误和损失,由投资者自
己承担。
3、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在直销中心认购应提交以下资料:
(1)填妥的《交易业务申请表》;
(2)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联原件及复印件;
(3)普通投资者须签署《普通投资者风险揭示函》、《普通投资者购买高风险产品风险
揭示函》(购买高风险产品时签署)、《风险不匹配警示函及投资者确认书》(风险承受能力与
产品风险等级不匹配时签署)。
尚未办理开户手续的投资者可提供规定的资料将开户与认购一起办理。投资者可自 T
+2 日起在直销机构打印认购业务确认书。但此次确认是对认购申请的确认,认购的最终结
果要待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才能够确认。
4、缴款方式
通过直销中心认购的机构投资者,需通过全额缴款的方式缴款,具体方式如下:
(1)机构投资者所填写的票据在汇款用途中必须注明基金账号及购买的基金名称和基
金代码,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直销账户,并确保认购资金在认购申请当日 17:00 前到
账。
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账户资料:
户 名: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南华瑞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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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四支行
账 号:02000 04119 02732 1952
机构投资者若未按上述办法划付认购款项,造成认购无效的,本公司及直销账户的开
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2)至认购期结束,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款项将退往机构投资者的指定资金
结算账户:
① 机构投资者向指定账户划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② 机构投资者向指定账户划入资金,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③ 机构投资者向指定账户划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④ 其它导致认购无效的情况。
(三)投资者提示
1、请机构投资者尽早向直销机构或销售网点索取开户和认购申请表。投资者也可从本
公司网站 www.nanhuafunds.com 下载直销业务申请表格,但必须在办理业务时保证提交的材
料与下载文件中所要求的格式一致。
2、直销机构与销售网点的业务申请表不同,机构投资者请勿混用。
(四)机构投资者在其他销售机构的开户与认购程序,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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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清算与交割
1、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应当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
动用。投资者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形成的利息归投资者所有,如基金合同生效,则
折算为基金份额计入投资者的账户,具体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2、本基金权益登记由登记机构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完成。
3、基金合同生效之前发生的与基金募集活动有关的费用,包括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
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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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1、本基金募集期限届满,由基金管理人按规定聘请法定验资机构对认购资金进行验资
并出具验资报告,基金登记机构出具认购户数证明。
2、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
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
3、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
4、募集期限届满,若本基金不能满足基金备案的条件,基金管理人将以其固有财产承
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认
购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的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南华瑞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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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次募集有关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 称: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甲 3 号居然大厦三层
住 所: 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影视产业实验区商务楼
法定代表人:朱坚
成立时间:2016 年 11 月 17 日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10-5599
传真:010-58965908
联系人:吴海燕
(二)基金托管人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泰证券)
法定代表人:张伟
住 所:南京市江东中路 228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 228 号
成立时间:1991 年 4 月 9 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玖拾亿柒仟陆佰陆拾伍万圆整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证监许可[2014]1007 号
联系人:尹鹏
电 话:025-83388463
(三)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 称: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影视产业实验区商务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甲 3 号居然大厦三层
法定代表人:朱坚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10-5599 南华瑞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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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10-58965905
联系人:张艳梅
电话:010-58965981
公司网站:www.nanhuafunds.com
个人投资者还可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认购本基金,网上交易系统网址:
https://trade.nanhuafunds.com/etrading/。
2、 其他销售机构
(1)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 18-21 层
及第 04 层 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3 号荣超商务中心 A 座 4 层
法定代表人:高涛
联系人:陈梓基
联系电话:0755-82026642
客服电话:95532
网址:https://www.ciccwm.com/
(2)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 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 1800 号 2 号楼 6153 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
区)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488 号太平金融大厦 1503 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联系人:张仕钰
电话:021-65370077
客服电话:400-820-5369
公司网址:https://www.jiyufund.com.cn/
(3)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 16 号院 1 号楼 3 层 3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 16 号院 1 号楼 3 层 307
法人:杨健
联系人:李海燕 南华瑞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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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10-65309516
客服电话:400-673-7010
传真:010-65330699
网址:www.jianfortune.com
(4)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区兴盛南路 8 号院 2 号楼 106 室-6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河南路盛世龙源 10 号
法定代表人:王军辉
联系人:张喆
联系电话:010-56075718
客服电话:4006-802-123
网址:www.zhixin-inv.com
(5)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 11 层 1108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 1 号院 2 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联系人:王骁骁
联系电话:010-62680527
客服电话:400-619-9059
网址:www.hcjijin.com
(6)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 弄 9 号 3724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 弄 9 号 3724 室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李娟
电话:021-80358749
客服电话:400-821-5599
公司网址:www.noah-fund.com
(7)万家财富基金销售(天津)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 1988 号滨海浙商大厦公寓 2-2413 室 南华瑞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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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8 号太平洋保险大厦 5 层
法定代表人:张军
联系人:王茜蕊
电话:010-59013842
客户服务电话:010-59013895
网址:http://www.wanjiawealth.com/
(8)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 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 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 号苏宁总部
法定代表人:王锋
联系人:冯鹏鹏
电话:025-66996699-882796
客服电话:95177
公司网址:www.snjijin.com
(9)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 1 号 2 号楼 2-45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 1 号环球财讯中心 A 座 5 层
法定代表人:钱昊旻
联系人:沈晨
电话:010-59336544
传真:010-59336586
客服电话:4008-909-998
网址:www.jnlc.com
(10)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 47 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绿地紫峰大厦 2005 室
法定代表人:吴言林
联系人:张竞妍
联系电话:025-66046166
客服电话:025-66046166 南华瑞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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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www.huilinbd.com
(11)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金座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余强萍
电话:021-54509977
传真:021-64385308
客户服务电话:95021/400-181-8188
网址:http://www.1234567.com.cn/
(12)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8 号 402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8 号 402 室
法定代表人:巩巧丽
联系人:秦琼
联系电话:021-80134149
客服电话:400-808-1016
网址:www.fundhaiyin.com
(13)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 1 号 903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街 18 号同花顺大楼
法定代表人:吴强
联系人:李珍珍
联系电话:0571-88911818
客服电话:952555
公司网址:www.5ifund.com
(14)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 198 号新南城商务中心 A 栋 11 楼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 198 号新南城商务中心 A 栋 11 楼
法定代表人:孙永祥 南华瑞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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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江恩前
电话:021-38784580
客户服务电话:95351
网址:http://www.xcsc.com/
(15)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拉萨市北京中路 101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金座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陈宏
联系人:付佳
电话:021-23586603
客服电话:95357
公司网址:http://www.18.cn
(16)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 层、20 层
办公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5 层
法定代表人: 胡伏云
联系人:陈靖
联系电话:020-88836999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http://www.gzs.com.cn/
(17)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杜杰
电话:010-60834768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www.cs.ecitic.com
(18)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 1 号楼 2001 南华瑞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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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 28 号龙翔广场东座 5 层
法定代表人:姜晓林
联系人:孙秋月
电话:0532-85022026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sd.citics.com
(19)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1301-1305 室、
14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1301-1305 室、
14 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联系人:李琪
电话:021-80365243
客户服务电话:400-990-8826
(20)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 10 号 2 栋 236 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 39 号华业国际中心 A 座 10 层
法定代表人: 张冠宇
联系人: 孙书慧
联系电话: 010-85932884
客服电话: 400-819-9868
网址:http://www.tdyhfund.com
(21)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宝山区蕴川路 5475 号 1033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1098 号浦江国际金融广场 53 楼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联系人:陈洁
联系电话:021-50585353
客服电话:95733 南华瑞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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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www.leadbank.com.cn
(22)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 34 号院 6 号楼 15 层 1501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 34 号院 6 号楼 15 层 1501 室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联系人:王悦
联系电话:010-61840688
客服电话:400-159-9288
网址:https://danjuanapp.com
(23)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东风南路东康宁街北 6 号楼 5 楼 503
办公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东风南路东康宁街北 6 号楼 5 楼 503
法定代表人:温丽燕
联系人:董亚芳
联系电话:0371-85518396
客服电话:400-055-5671
网址:www.hgccpb.com
(24)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 号 26 号楼 2 楼 41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906 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周天雪
电话:021-20613999
客服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25)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 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77 号 3 层 310 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长宁区福泉北路 518 号 8 座 3 层
法定代表人:尹彬彬
联系人:兰敏 南华瑞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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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21-62680166
客服电话:400-166-6788
公司网址:http://www.66liantai.com/
(26)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邮编 200031)
法定代表人:李梅
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8224
客服电话:95523 或 4008895523
国际互联网网址: www.swhysc.com
(27)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5
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法定代表人:李琦
传真:0991-2301927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联系人:陈宇
联系电话:021-33388214
(28)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 969 号 3 幢 5 层 599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 18 号黄龙时代广场 B 座 6F
法定代表人:祖国明
联系人:韩爱彬
客服电话:4000-766-123
公司网址:www.fund123.cn
(29)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西湖大道 193 号二层、三层 南华瑞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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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杭州市西湖大道 193 号二层、三层
法定代表人:罗旭峰
联系人:胡霞
电话:0574-87280438
传真:0574-87973856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10
网址: www.nanhua.net
(30)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 号都市之门 B 座 5 层
办公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 号都市之门 B 座 5 层
法定代表人:李刚
联系人:崔真
电话:029-81887063
客户服务电话:95325/400-860-8866
网址:www.kysec.cn
(31)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09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法定代表人:王之光
联系人:宁博宇
联系电话:021-20665952
客服电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32)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 号 2 幢 22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267 号 11 层陆家嘴金融服务广场二期 11 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朱睿
电话:021-20691942
传真:021-20691861 南华瑞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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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99
网址:www.erichfund.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等的规定,
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
(四)登记结算机构
名 称: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影视产业实验区商务楼
注册登记业务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甲 3 号居然大厦三层
法定代表人:朱坚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10-5599
传 真:010-58965908
联系人:王磊
(五)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
名 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住 所:中国上海浦东南路 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 14 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浦东南路 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 14 层
负责人:廖海
电 话:021-61638451
传 真:021-51150398
经办律师:廖海、刘佳
(六)会计师事务所及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 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 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6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 202 号企业天地 2 号楼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经办注册会计师:张勇、郭蕙心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张勇 南华瑞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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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二一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