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惠平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1年3月9日
送出日期:2021年3月10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大成惠平一年定开债发起式 基金代码 011742
基金管理人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契约型、定期开放、发起式 开放频率 定期开放
基金经理 冯佳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
证券从业日期 2009年6月1日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满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并按其约定程序进行清算,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基金合同》期限。如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的,则本基金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 《基金合同》生效三年后继续存续的,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详见《大成惠平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
投资目标 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力争获取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业绩。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资产支持证券、现金、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应开放期流
动性需要,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本基金开放期开始前一个月、开放期以及开放期结束后一个月内,本基金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可不受上述限制。开放期内,保持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5%的限制。 本基金不参与股票等权益类资产的投资,不参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中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国债期货的投资。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封闭期与开放期采取不同的投资策略。 (一)封闭期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利率趋势分析为基础,结合经济周期、宏观政策方向及收益率曲线分析,实施积极的债券投资组合管理,以获取较高的债券组合投资收益。1、久期配置;2、类属配置;3、信用债投资策略;4、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二)开放期投资策略 开放运作期内,本基金将保持较高的组合流动性,方便投资人安排投资。 1、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开放期将重点考虑债券的安全性和流动性,确保组合债券有较高的变现能力,并严格控制基金组合的杠杆比例。 2、流动性管理策略 基金管理人将密切关注基金的申购赎回情况,对投资组合的现金比例进行结构化管理。同时,也会通过回购的滚动操作和债券品种的期限结构搭配,有效分配基金的现金流,保持本基金在开放期的流动性。
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本基金合同未生效。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本基金合同未生效。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认购费 M 0.6%
100万元≤M 0.4%
300万元≤M 0.2%
500万元≤M 1,000元/笔
申购费 (前收费) M 0.8%
100万元≤M 0.5%
300万元≤M 0.3%
500万元≤M 1,000元/笔
赎回费 N 1.5%
N≥7天 0%
注:本基金份额收取认购费、申购费。按照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3%
托管费 0.1%
其他费用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基金的账户开户费用、银行账户维护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与侧袋账户有关的费用可以从侧袋账户中列支,但应待侧袋账户资产变现后方可列支,有关费用可酌情收取或减免,但不得收取管理费,其他费用详见相关公告。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
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特有风险:
1. 本基金每一年开放一次申购和赎回,投资者需在开放期提出申购赎回申请,在非开放期间将无法
按照基金份额净值进行申购和赎回。开放期如果出现较大数额的净赎回申请,则使基金资产变现困难,基
金可能面临一定的流动性风险,存在着基金份额净值波动的风险。
2.本基金为纯债债券型基金,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该类债券的特定风险即成为本
基金及投资者主要面对的特定投资风险。
3.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可达到
或者超过50%,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本基金特定机构投
资者赎回可能会导致现有的中小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失。
4.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具。资产支持证券具有一定的
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风险。
5. 基金合同终止的风险。《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满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
《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并按其约定程序进行清算,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且不得通过召开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基金合同》期限。如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
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的,则本基金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基金合同》
生效三年后继续存续的,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
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
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二) 重要提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
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大成惠平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21年2月
9日证监许可【2021】474号文予以注册。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或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dcfund.com.cn]客服电话[4008885558]
1. 大成惠平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大成惠平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大成惠平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 基金份额净值
4.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 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