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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2024年6月11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2024年6月18日第 1 页
§1 重要提示
安信消费升级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21 年 3 月 4 日下发的中国证监会证监许
可[2021]697 号文准予募集注册,并经机构部函[2021]1643 号确认,自 2021 年 6 月 2 日起
《安信消费升级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或“基金合同”)生效,本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基金
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21 年 6 月 2
日,《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为 2024 年 6 月 2 日。截至 2024 年 6 月 2 日日
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本基金根据《基金
合同》约定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即本基
金的最后运作日为 2024 年 6 月 2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安永华
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组成本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
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2 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 安信消费升级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安信消费升级一年持有混合
基金主代码 01185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对于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设定锁定持有期,锁定持
有期为一年。锁定持有期到期后进入开放持有期,每份基金份额自
开放持有期首日起才能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6 月 2 日
报告期末(2024年6月2
日日终)基金份额总额
25,484,675.91 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致力于把握中国经济增长与消费升级带来的投资机会,在严
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稳健增值。
投资策略 资产配置策略方面,本基金通过对国内外宏观经济及证券市场整体
走势进行前瞻性研究,紧密跟踪资金流向、市场流动性、交易特征
和投资者情绪等因素,兼顾经济增长的长期趋势和短期经济周期的安信消费升级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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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动,动态把握不同资产类别的投资价值、投资时机以及其风险收
益特征的相对变化,对未来各大类资产的风险和预期收益率进行分
析评估,制定股票、债券、现金等大类资产之间的配置比例、调整
原则和调整范围。股票投资策略方面,消费升级主题的界定:随着
国家经济的发展和国民收入的增加,居民消费水平呈不断改善和提
升趋势,消费结构已从生存型消费向享受型、发展型消费转型升级。
本基金通过深入研究宏观经济、政策指引、居民消费升级的变化趋
势,重点投资于受益于消费升级的行业,消费升级主题所涉及的行
业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非强周期的,消费总规模、集中度持续
提升的行业;(2)满足马斯洛中上层需求的、具备情感投射的消费
升级类行业。本基金管理人将持续跟踪宏观经济、国家政策、消费
产业发展趋势及最新动态。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策略方面,本基金
将结合公司基本面、国内经济和相关行业发展前景、境外机构投资
者行为、境内机构和个人投资者行为、世界主要经济体经济发展前
景和货币政策、主流资本市场对投资者的相对吸引力等影响港股投
资的主要因素,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
产投资于港股,本基金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存托凭证投资
策略方面,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策略依照上述境内上市交易的股
票投资策略执行。债券投资策略方面,本基金将采取自上而下的投
资策略,通过深入分析宏观经济、货币政策、利率水平、物价水平
以及风险偏好的变化趋势,从而确定债券的配置数量与结构。具体
而言,通过比较不同券种之间的收益率水平、流动性、信用风险等
因素评估债券的内在投资价值,灵活运用多种策略进行债券组合的
配置。衍生品投资策略方面,本基金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情况
下,合理利用股指期货等衍生工具做套保或套利投资。投资的原则
是控制投资风险、稳健增值。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方面,本基金
将综合运用类别资产配置、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个券选择和利
差定价管理等策略,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基础上,进行
资产支持证券产品的投资。本基金将特别注重资产支持证券品种的
信用风险和流动性管理,本着风险调整后收益最大化的原则,确定
资产支持证券类别资产的合理配置比例,保证本金相对安全和基金
资产流动性,以期获得长期稳定收益。融资业务策略方面,在条件
许可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在不改变本基金既有投资目标、策略
和风险收益特征并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参与
融资业务,以提高投资效率及进行风险管理。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内地消费主题指数收益率*70%+恒生指数收益率(使用估值汇率
折算)*10%+中债总指数(全价)收益率*2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
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除了投资 A 股外,还可通过港股通投资于香港证券市场,会
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
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及其配套规则,基金管理
人及本基金其他销售机构将定期或不定期对本基金产品风险等级进安信消费升级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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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重新评定,因而本基金的产品风险等级具体结果应以各销售机构
提供的最新评级结果为准。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基金管理人名称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基金运作情况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 2021 年 3 月 4 日下发的证监许可[2021]697 号文准予募集注册,
由基金管理人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自 2021 年 5 月 17 日起通过销
售机构公开发售,2021 年 5 月 28 日募集结束。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21 年 6 月 2 日正
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134,591,343.87 份,其中有效认购资金在首
次发售募集期内产生的利息折合 28,580.69 份基金份额。
根据基金管理人于 2024 年 6 月 3 日发布的《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信消费
升级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截至
2024 年 6 月 2 日,本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已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根据《基
金合同》约定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基金合同。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 2024 年 6 月
2 日,并于 2024 年 6 月 3 日起进入清算程序。
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最后运作日期间,本基金正常运作。
§4 财务会计报告
4.1 最后运作日资产负债表(经审计)
会计主体:安信消费升级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4 年 6 月 2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最后运作日
2024年6月2日
资产:
银行存款 18,081,030.65
交易性金融资产 10,529,089.35
其中:股票投资 10,529,089.35
应收清算款 4,028,101.79安信消费升级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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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股利 36,825.37
资产总计 32,675,047.16
负债和净资产
最后运作日
2024年6月2日
负债:
应付赎回款 15,149,008.19
应付管理人报酬 56,321.56
应付托管费 9,386.94
应付销售服务费 7,825.15
其他负债 77,216.69
负债合计 15,299,758.53
净资产:
实收资金 25,484,675.91
未分配利润 -8,109,387.28
净资产合计 17,375,288.63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32,675,047.16
注:(1)报告截止日 2024 年 6 月 2 日(基金最后运作日),本基金份额总额 25,484,675.91
份,其中安信消费升级一年持有混合 A 基金份额总额 11,805,066.16 份,基金份额净值
0.6906 元;安信消费升级一年持有混合 C 基金份额总额 13,679,609.75 份,基金份额净值
0.6742 元。
(2)本财务报告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注册会计师签字出具
了安永华明(2024)专字第 70024611_H39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基金财产分配
自 2024 年 6 月 3 日至 2024 年 6 月 10 日止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的资
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5.1 资产处置情况
5.1.1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银行存款人民币 18,081,030.65 元,其中托管户存款为人民币
779,704.83 元,应计银行存款利息为人民币 902.00 元,券商户存款为人民币 17,294,139.44
元,应计券商户存款利息为人民币 6,284.38 元。应计券商户存款利息已于 2024 年 6 月 6
日结息到账。支付清算款之日前未结息到账的应计银行存款利息款项预计将由基金管理人以
自有资金在支付清算款之日进行垫付。
5.1.2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交易性金融资产人民币 10,529,089.35 元,全部为交易性股票
投资,已于 2024 年 6 月 3 日全部完成变现,相关款项已分别于 2024 年 6 月 3 日、2024 年 6安信消费升级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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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5 日到账至券商户存款。
5.1.3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股利人民币 36,825.37 元,为未到账的港股分红现金股利,
其中部分股利已于 2024 年 6 月 6 日到账至券商户存款,剩余未到账港股分红现金股利以人
民币为分红币种,不涉及汇率调整。支付清算款之日前剩余未到账的应收股利将由基金管理
人以自有资金在支付清算款之日进行垫付。
5.1.4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清算款金额为 4,028,101.79 元,为股票资产卖出未到账
资金,已分别于 2024 年 6 月 3 日、2024 年 6 月 4 日到账至券商户存款。
5.2 负债清偿情况
5.2.1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款为人民币 15,149,008.19 元,该款项已分别于 2024
年 6 月 3 日、2024 年 6 月 4 日、2024 年 6 月 5 日支付。
5.2.2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为人民币 56,321.56 元,该款项预计于清算期
结束后安排支付。
5.2.3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为人民币 9,386.94 元,该款项预计于清算期结束
后安排支付。
5.2.4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销售服务费为人民币 7,825.15 元,该款项预计于清算期
结束后安排支付。
5.2.5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为人民币 77,216.69 元,其中应付交易费用为人民币
67,625.67 元,该款项预计于清算期结束后安排支付;预提清算审计费为人民币 8,852.76
元,该款项预计于清算期结束后安排支付;应付赎回费为人民币 53.49 元,已于 2024 年 6
月 3 日支付;应付汇划手续费为人民币 684.77 元,为截至 2024 年 6 月 2 日托管户实际产生
未扣费的汇划手续费金额,已于 2024 年 6 月 7 日由托管行统一扣费。
5.3 清算期间的清算损益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4年6月3日至2024年6月10日止清算期间
一、清算收益
1、利息收入 243.36
2、投资收益 68,988.55
清算收入小计 69,231.91
二、清算费用
1、划款手续费 641.68
2、其他费用 5.90
清算费用小计 647.58
三、清算净收益 68,584.33
注:(1)利息收入系清算期间计提的银行存款利息,及券商户存款利息结息到账金额与计安信消费升级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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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金额的差异。
(2)投资收益系清算期间持有股票资产变现收益及港股分红现金股利实际到账与计提金额
差异。
(3)划款手续费中部分系根据托管户最新收费标准预提的费用,实际产生金额可能与预估
金额存在差异,差异部分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4)其他费用系最后运作日持仓港股通股票在清算期间产生的证券组合费。
5.4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的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一、最后运作日2024年6月2日基金净资产 17,375,288.63
加:清算期间净收益 68,584.33
减:基金净赎回金额(于2024年6月3日确认的投资者赎回
(含转出)申请)
4,435,275.64
二、2024年6月10日基金净资产 13,008,597.32
根据《基金合同》及《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信消费升级一年持有期混合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中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
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本基金债务
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本基金 2024 年 6 月 10 日归属于剩余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净资产
为人民币 13,008,597.32 元,其中剩余未到账资产为人民币 28,415.99 元,包括应计银行存
款利息人民币 1,643.19 元,应收未到账股利人民币 26,772.80 元。
自清算期结束日次日(2024 年 6 月 11 日)至清算款划出日前一日的归属于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银行存款孳生的利息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剩余未到账港股分红现金股利以人民币
为分红币种,不涉及汇率调整。为保护份额持有人利益,支付清算款之日前未结息的应计银
行存款利息与未到账的应收股利将由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在支付清算款之日进行垫付以
加快清算速度,实际结息到账金额与垫付金额有差异的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最终支付清算款金额以本基金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基金管理人垫付的资金自资金到账
日起至托管户销户为止孳生的利息归基金管理人所有,在托管户销户前向基金管理人支付垫
付资金及其孳生的利息。
5.5 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安信消费升级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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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
§6 备查文件
6.1 备查文件目录
1、《安信消费升级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审计报告》
2、《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安信消费升级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6.2 存放地点
本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6.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内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查阅上述文件。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088-088
网址:http://www.essencefund.com 安信消费升级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