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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弘毅远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出具日期:2024 年 6 月 18 日
报告公告日期:2024 年 6 月 20 日
一、重要提示
弘毅远方高端制造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642 号《关于准
予弘毅远方高端制造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注册,由弘毅远方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弘毅远方高端制
造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
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 100,113,148.25
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1)第
0537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弘毅远方高端制造混合型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 2021 年 6 月 1 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
基金份额总额为 100,124,289.61 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 11,141.36
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弘毅远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三年
后(指《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该对应日如为非工作日,则自
动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的,基金合同自动终止,
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因 2024 年 6 月 3 日
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两亿元触发《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本基金管理人决定
终止基金合同并依法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此事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详见本基金管理人于 2024 年 6 月 4 日发布的《关于弘毅远方高端制造混合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 2024 年 6 月 3 日,自 2024 年 6 月 4 日起,本基金进
入清算程序,本基金清算期自 2024 年 6 月 4 日至 2024 年 6 月 18 日止对所有
基金财产进行清算。由基金管理人弘毅远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广发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市通力
律师事务所于 2024 年 6 月 4 日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并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
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二、基金概况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弘毅远方高端制造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弘毅远方高端制造混合
基金主代码 01188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年06月01日
基金管理人 弘毅远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9,272,139.20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弘毅远方高端制造混
合A
弘毅远方高端制造混
合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11886 011887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13,477,852.29份 5,794,286.91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以自下而上选股策略为主,以基本面分析
为立足点,深度挖掘、精选个股,同时辅以自上而下
行业配置策略,在科学严格管理风险的前提下,重点
投资于高端制造主题相关的优质上市公司,谋求基金
资产的中长期超额回报。
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自上而下的方法进行大类资产配置,
通过对宏观经济、政策环境、证券市场走势的跟踪和
综合分析,进行前瞻性的战略判断,合理确定基金在
股票、债券、现金等各类别资产中的投资比例,并适
时进行动态调整。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高端装备制造指数收益率×65%+恒生指数收
益率(使用估值汇率折算)×5%+中债综合全价(总值)
指数收益率×30%
三、财务会计报告
资产负债表(经审计)
会计主体:弘毅远方高端制造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4 年 6 月 3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负债和净资产
本期末
2024 年 6 月 3 日 2024 年 6 月 3 日
资 产: 负 债:
银行存款 4,745,324.98 短期借款 -
结算备付金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存出保证金 - 衍生金融负债 -
交易性金融资产 5,642,179.00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款
-
其中:股票投资 5,642,179.00 应付清算款 -
基金投资 - 应付赎回款 870,529.74
债券投资 - 应付管理人报酬 17,275.22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应付托管费 2,879.18
其他投资 - 应付销售服务费 2,556.7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应付投资顾问费 -
债权投资 - 应交税费 -
其中:债券投资 - 应付利润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投资 - 其他负债 71,175.77
其他债权投资 - 负债合计 964,416.66
应收清算款 - 净资产:
应收股利 - 实收基金 19,272,139.20
应收申购款 - 其他综合收益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未分配利润 -9,849,051.88
其他资产 - 净资产合计 9,423,087.32
资产总计 10,387,503.98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10,387,503.98
注:报告截止日 2024 年 6 月 3 日(基金最后运作日),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净
值 0.4912 元,基金份额为 13,477,852.29 份;C 类基金份额净值 0.4838 元,基
金份额为 5,794,286.91 份。
四、清盘事项说明
1、基本情况
弘毅远方高端制造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642 号《关于准
予弘毅远方高端制造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注册,由弘毅远方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弘毅远方高端制
造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
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 100,113,148.25
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1)第
0537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弘毅远方高端制造混合型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 2021 年 6 月 1 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
基金份额总额为 100,124,289.61 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 11,141.36
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弘毅远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认购部分为 10,001,400.14 份基金份额,发
起资金认购方承诺使用发起资金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少于 3 年。
根据《弘毅远方高端制造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
根据认购/申购费与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 A 类基金份额;从本
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 C 类
基金份额。本基金 A 类、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
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弘毅远方高端制造混合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
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
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以及存托凭证)、新三板精选层股票、港股通
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
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机构债券、地方政府债券、
可交换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
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
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股票期权以及法律法规或中
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
金所投资新三板精选层挂牌公司被调出精选层的,自调出之日起,基金管理人不
得新增投资该股票,并应当逐步将该股票调出投资组合;基金所投资精选层挂牌
公司因转板上市被调出精选层的除外。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投资
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60%-95%,其中投资于高端制造主题相关证券比例不低于非
现金资产的 80%,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股票资产的 0-50%;投资于
新三板精选层股票的股票资产的 1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和股票
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以后,本基金保留的现金或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
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
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高端装备制造
指数收益率×65%+恒生指数收益率(使用估值汇率折算) ×5%+中债综合全价
(总值)指数收益率×30%。
2、清算原因
根据《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中“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
(该对应日如为非工作日,则自动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基金资产规模低于 2
亿元”因 2024 年 6 月 3 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触发《基金合同》约定的终
止情形,本基金管理人决定终止基金合同并依法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此事项
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详见本基金管理人于 2024 年 6 月 4 日发布的《关
于弘毅远方高端制造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
告》。
3、清算起始日
根据《关于弘毅远方高端制造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
产清算的公告》,本基金自 2024 年 6 月 4 日起进入清算程序。
4、清算报表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清算报表是在非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参考《企业会计准则》及《证券
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编制的。由于报告性质所致,本清算报
表并无比较期间的相关数据列示。基金管理人编制本清算报表是为了弘毅远方高
端制造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报送弘毅远方高端制造混合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全体持有人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使用。因此,本清
算报表不适用于其他用途。
五、清算情况
自 2024 年 6 月 4 日至 2024 年 6 月 18 日止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对本基金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
体清算情况如下:
1、清算费用
按照《弘毅远方高端制造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的规定,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
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2、资产处置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银行存款为 4,745,324.98 元,其中银行托管户
2,470,299.44 元,证券户 2,275,025.54 元,包含应计利息 4,758.83 元,其中银
行托管户利息 3,512.28 元,证券户 1,246.55 元。清算期间,银行托管户计提利
息 7,869.44 元,证券户计提利息 49.48 元。截至清算期结束日,应计银行托管
户存款利息余额为 11,381.72 元,应计证券户存款利息余额为 1,296.03 元。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为 5,642,179.00 元,全部为
股票投资。截止清盘结束,本基金所持其余股票均已卖出,卖券变现产生的证券
清算款为 5,656,623.41 元,该款项已于 2024 年 6 月 18 日前划入基金证券账户。
3、负债清偿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款为 870,529.74 元,该款项已于 2024 年
6 月 18 日前支付。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费为 17,275.22 元,该款项已于 2024 年 6
月 18 日前支付。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为 2,879.18 元,该款项已于 2024 年 6
月 18 日前支付。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销售服务费为 2,556.75 元,该款项已于 2024
年 6 月 18 日前支付。
(5)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为 71,175.77 元,其中应付赎回费 1.22 元,
应付审计费用 71,174.55 元,款项已于 2024 年 6 月 18 日前支付。
4、申赎变动情况
投资者于 2024 年 6 月 3 日申请赎回 717,553.27 份基金份额,合计减少实
收基金 717,553.27 份,合计赎回金额 351,428.60 元。
5、清算期间的清算损益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清算期间:2024 年 6 月 4 日至
2024 年 6 月 18 日
一、清算期间收益(损失以“-”填列)
利息收入(注 1) 7,918.92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产生的净收益
(注 2)
14,444.41
股息红利税(注 3) -3,462.60
其他收入(注 4) 1.61
律师费 -15,000.00
清算期间收益小计 3,902.34
二、清算期间净收益 3,902.34
注 1:利息收入系清算期间计提的银行托管户存款利息和证券户存款利息。
注 2: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产生的净收益系清算期间卖出股票成交金额减去
卖出股票最后运作日的股票估值总额并扣除交易费用后的差额。
注 3:股息红利税系根据《股息红利差别化纳税会计核算细则》(中基协发
[2012]21 号),于转让交割股票日的次一交易日,根据中登公司按投资者实际持
股期限计算的应缴税额计提应缴税款而确认的红字股利收益。
注 4:其他收入系 2024 年 6 月 3 日确认的赎回费归基金资产所产生的收入。
6、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的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金 额
一、最后运作日 2024 年 6 月 3 日基金净资产 9,423,087.32
加:清算期间净赎回 -351,428.60
加:清算期间净收益 3,902.34
二、2024 年 6 月 18 日基金净资产 9,075,561.06
注: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2024 年 6 月 18 日本基金剩余财产为人民币
9,075,561.06 元。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
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
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本次清算分配的
剩余财产金额为人民币 9,075,561.06 元,本基金 A 类基金清算分配金额
6,338,658.50 元,本基金 C 类基金清算分配金额 2,736,902.56 元。
基金管理人将以自有资金垫付应收利息等资产,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到账日
起孳生的利息归基金管理人所有。清算期结束日后至清算款划出日前一日的银行
存款产生的利息属份额持有人所有,在支付清算款时将一并计算并支付给份额持
有人。
7、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
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备查文件目录
(1)《弘毅远方高端制造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审计报告》;
(2)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弘毅远方高端制造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2、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弘毅远方高端制造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2024 年 6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