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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毅远方高端制造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剩余财产分配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弘毅远方高端制造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弘毅远方高端制造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三年后(指《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该对应日如为非工作日,则自动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的,《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
截至2024年6月3日(即《基金合同》生效之日三年的对应日),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基金管理人依法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基金合同》,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已于2024年6月4日进入清算程序,由基金管理人弘毅远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于2024年6月4日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清算期间自2024年6月4日至2024年6月18日止,并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本基金清算报告已于2024年6月20日在本公司网站(https://www.honyfunds.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
根据法律法规、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清算报告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应分配剩余财产共计人民币9,075,561.06元,其中A类基金份额应分配剩余财产为人民币6,338,658.50元,C类基金份额应分配剩余财产为人民币2,736,902.56元,将分别按本基金进入清算期的各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以现金方式进行分配,分配过程中产生的尾差亦将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上述资金将于2024年6月24日自本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投资人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920-8800(全国免长途话费)了解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弘毅远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