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光大保德信安阳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重要提示
基金募集申请注册文件名称:关于准予光大保德信安阳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79 号)
注册日期:2021 年 3 月 25 日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申请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
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
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
征,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应充分考虑投资人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
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自行承担投
资风险。本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
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以及本基金运作方式下特有的申购赎回相
关风险、资金前端控制风险等等。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
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
由投资人自行负责。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资产支持证券,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
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等。本基金的
投资范围包括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的风险主要包括市
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风险。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股票期权,股票
期权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本基金的
投资范围包括股指期货,股指期货的风险主要包括杠杆风险、基差风险、股指期
货展期时的流动性风险、强行平仓风险、到期日风险、对手方风险、连带风险、
政策风险等。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债期货,国债期货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
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合规性风险等。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
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中
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光大保德信安阳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制相关的风险。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
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投资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以下简称“港股通
机制”)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
通标的股票”)的,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
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
实行 T+0 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 A 股更为
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
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
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具体风险
烦请查阅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章节的具体内容。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
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本基金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设置一年最短持有期限,基金份额在最短持有内不
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自最短持有期结束后,投资者可以办理赎回及转换转
出业务。(红利再投资所得基金份额不受最短持有期限制)。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
程序后,可以启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章节。侧袋
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得办理侧袋账户的
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
特定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
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光大保德信安阳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目 录
一、 绪言 .............................................. 1
二、 释义 .............................................. 2
三、 基金管理人......................................... 8
四、 基金托管人........................................ 20
五、 相关服务机构...................................... 24
六、 基金的募集........................................ 26
七、 基金合同的生效.................................... 31
八、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33
九、 基金的投资........................................ 45
十、 基金的财产........................................ 56
十一、 基金资产的估值.................................... 57
十二、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65
十三、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68
十四、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70
十五、 基金的信息披露.................................... 71
十六、 侧袋机制.......................................... 79
十七、 风险揭示.......................................... 82
十八、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92
十九、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94
二十、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111
二十一、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126
二十二、 其他应披露事项 ................................ 129
二十三、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130
二十四、 备查文件 ...................................... 131光大保德信安阳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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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由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
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治理准则(试行)》
(以下简称“《治理准则》”)、《光大保德信安阳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光大保德信安阳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
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人在
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
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
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
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
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
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
详细查阅基金合同。光大保德信安阳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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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释义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光大保德信安阳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光大保德信安阳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光大保德信安
阳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
补充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光大保德信安阳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光大保德信安阳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8、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光大保德信安阳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9、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0、《基金法》: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经 2012 年 12 月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 2013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并经 2015 年 4 月 24 日第十
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20 年 8 月 28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
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的修订
12、《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同年 9 月 1光大保德信安阳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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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实施的,并经 2020 年 3 月 20 日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
定》修正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
出的修订
13、《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 年 7 月 7 日颁布、同年 8 月 8 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
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5、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
员会
17、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8、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9、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团体或其他组织
20、合格境外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使用来自境外的资金进
行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包括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
境外机构投资者
21、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
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2、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人
23、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4、销售机构:指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
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光大保德信安阳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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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服务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5、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
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6、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光大保德信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
构
27、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
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8、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
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
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9、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日期
30、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1、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
不得超过 3 个月
32、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3、持有期:对于每份基金份额,持有期从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
言)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确认之日(对申购份额而言)起满一年
34、年度对日:指某一特定日期在一年期满后的对应日期,若一年期满后不
存在对应日期的,则该日为一年期满后该月的最后一日。如该对日为非工作日的,
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35、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6、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开放日
37、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不包含 T 日),n 为自然数光大保德信安阳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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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若
本基金参与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如遇香港联合交易所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
暂停营业的情形,基金管理人有权暂停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业务)
39、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0、《业务规则》:指《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
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41、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2、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3、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
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4、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
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5、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6、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
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7、巨额赎回:指本基金的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
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
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8、元:指人民币元
49、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
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50、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款项
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光大保德信安阳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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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2、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3、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4、规定媒介:指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
刊及《信息披露办法》规定的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
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55、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
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
交易的债券等
56、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
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
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57、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财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
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58、基金份额的类别:本基金根据认购费、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
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各基金份额类别分别设置代码,分别计算和
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59、A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前端认购费或申购费、但不
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A 类基金份额
60、C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不收取前后端认购费或申购费,
而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C 类基金份额
61、侧袋机制:指将基金投资组合中的特定资产从原有账户分离至一个专门
账户进行处置清算,目的在于有效隔离并化解风险,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
属于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原有账户称为主袋账户,专门账
户称为侧袋账户光大保德信安阳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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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特定资产:包括:(1)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
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2)按摊余成本计量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仍
导致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3)其他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
资产
63、港股通标的股票:指内地投资者委托内地证券公司,经由上海证券交易
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香港联合交易所进行申报,买
卖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64、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
件
65、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就基金合同而言,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
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66、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
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
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
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
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67、非养老金客户:指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人光大保德信安阳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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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设立日期:2004 年 4 月 22 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42 号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 558 号外滩金融中心 1 幢,6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 558 号外滩金融中心 1 幢(北区 3 号楼),
6-7 层、10 层
法定代表人:刘翔
注册资本:人民币 1.6 亿元
股权结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持 55%的股权
保德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 45%的股权
电话:(021)80262888
传真:(021)80262468
客服电话:4008-202-888
网址:www.epf.com.cn
联系人:殷瑞皞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王翠婷女士,董事长,中欧国际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曾任上海仪表局职工
大学任职讲师、校团委书记,交通银行总行发展研究部任职副处长、常务副主编,
交通银行上海分行徐汇支行任职副行长,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秘
书,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董事会秘书兼董办主任、党委委员、
工会主席、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党委组织部部长、副总裁。现任光大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工会主席、高级专家兼本基金管理人董事长。
Glenwyn P. Baptist 先生,副董事长,美国西北大学管理系硕士学位,CFA。
历任保德信金融集团企业金融部助理副总裁、保德信金融集团研究部总监、保德
信金融集团业务管理部首席运营官、保德信金融集团市场及业务管理部共同基金光大保德信安阳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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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保德信金融集团投资管理部首席投资官、保德信金融集团业务管理部总裁
兼首席投资官。现任保德信国际投资总裁兼 CIO。
刘翔先生,董事,澳大利亚麦考瑞大学应用金融学硕士。历任深圳发展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盐田支行外汇会计、国际部经理、香港代表处代表,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总行同业银行部境内银行室客户经理,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发展
部渠道主管、市场发展部副总经理、华南营销中心总经理、市场发展部总经理,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执行委员会委员、首席市场官、执行委员会
联席总经理。2020 年 6 月加入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本基金管理
人总经理兼子公司执行董事。
俞大伟先生,董事,同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历任江苏东华期货有限公司苏
州办交易部经纪人,上海中期期货经纪有限公司苏州交易部经理,河南鑫福期货
有限公司苏州代表处经理,上海中期期货经纪有限公司苏州营业部副经理、经理,
上海中期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光大期货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
现任光大期货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王俪玲女士,董事,美国波士顿大学硕士,曾任荷兰银行(中国台湾)的法
务长,联鼎法律事务所(中国台湾)、泰运法律事务所(中国台湾)律师。现任
保德信金融集团高级副总裁兼区域顾问(亚洲)。
孔伟先生,独立董事,甘肃政法学院法律系法学学士学位。曾任职于甘肃省
经济律师事务所、史密夫律师行(伦敦、香港)、外立综合法律事务所、上海市
瑛明律师事务所。现任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管理合伙人、中
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通用环球医疗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郭荣丽女士,独立董事,东北财经大学博士。曾任东北财经大学讲师,招商
银行总行会计部副总经理、招商银行南山支行行长、招商银行总行会计部总经理,
渤海银行董事、首席财务官,中国银联党委委员、首席财务官兼银联商务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长。现任上海通华金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裁、通联支付网络服务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通联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董事。
王永钦先生,独立董事,复旦大学经济学博士、耶鲁大学博士后、哈佛大学
富布赖特高级访问学者。曾任职山东日照纺织抽纱进出口集团公司、山东日照比
特集团出口部经理、复旦大学经济学院讲师、副教授。现任复旦大学绿庭新兴金光大保德信安阳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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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业态研究中心主任、经济学院 985 平台副主任。
龚俊涛先生,董事,厦门大学硕士。曾任职中信实业银行深圳分行公司业务
部业务经理,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部渠道经理,北方证券资产管理部总监
助理,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部总监助理、执行总经理、首席市场官,光大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员工、副总经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机
构业务总部副总经理、金融产品总部总经理兼机构业务总部副总经理。现任光大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融产品总部总经理兼机构业务总部总经理。
2、监事会成员
王叙华,监事长,复旦大学产业经济学专业博士。历任中国建设银行厦门分
行上海证券业务部总经理,华福证券有限公司上海营业部总经理,东方证券风险
管理总部总经理,海银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风控副总裁等职务。现任光大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与内控部总经理。
吴庚辉先生,监事,曼尼托巴大学理学硕士。历任加拿大永明金融集团精算
总监,美国国际集团国际团险管理部副总精算师,美国保德信金融集团集团副总
裁兼总精算师、全球资产管理高级投资副总裁、全球审计部高级副总裁。现任美
国保德信金融集团全球战略规划董事总经理。
王永万先生,监事,吉林财贸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学士。曾任海口会计师事务
所审计员,海南省国际租赁有限公司证券营业部财务主管,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海口营业部、深圳营业部及南方总部财务经理,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会
计主管,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运营部总监等职务。现任本基金
管理人运营部总监。
赵大年先生,监事,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统计与金融系学士,中国科学院数学
与系统科学研究院统计学专业硕士。历任申万巴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职产品设
计经理,钧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任职投资经理。2009 年 4 月加入光大保德信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风险管理部风险控制专员、风险控制高级经理、副总
监、量化投资部总监、基金经理、风险管理部副总监,现任风险管理部总监。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王翠婷女士,现任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工会主席、高级专家兼本基金管理
人董事长,简历同上。光大保德信安阳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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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翔先生,现任本基金管理人总经理、董事兼子公司执行董事,简历同上。
盛松先生,北京大学硕士。曾就职于中国科学院空间技术中心科利华有限公
司,历任中国光大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交易部经理,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总部
总经理,2003 年参加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备工作,2004 年 4 月至 2014
年 8 月担任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