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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2024 年 11 月 4 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2024 年 11 月 8 日
华泰柏瑞中证港股通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清算报告
华泰柏瑞中证港股通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
起式联接基金
清算报告
一、重要提示
华泰柏瑞中证港股通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 2021 年 4 月 12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华泰柏瑞中证港股通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209 号)的注册,进行
募集。《华泰柏瑞中证港股通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生
效,基金管理人为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第三条约定:“基金合同生效之日
起三年后的对应日(指自然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人民币,本基金合
同自动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21 年 9 月 28 日,基
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为 2024 年 9 月 28 日。截至 2024 年 9 月 28 日
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两亿元人民币,本基金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
的上述情形。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决定终止本基金基金合同,并对
本基金基金财产进行清算,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已就该事
项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刊登了《华泰柏瑞中证港股通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本基金最后运
作日为 2024 年 9 月 28 日,自 2024 年 9 月 30 日起进入清算程序。自 2024 年 9
月 29 日起,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
基金管理人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于 2024 年 9 月华泰柏瑞中证港股通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清算报告
30 日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对清算事宜出
具法律意见。 华泰柏瑞中证港股通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清算报告
二、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
华泰柏瑞中证港股通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基金简称 港股通 50ETF 联接
基金代码 01215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9 月 28 日
最后运作日
(2024 年 9 月 28 日)
基金份额总额
37,063,715.44 份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业绩比较基准,追求跟踪偏离度及跟踪误差的
最小化。
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2、目标 ETF 投资策略:本基金为华
泰柏瑞中证港股通 50ETF 的联接基金。华泰柏瑞中证港
股通 50ETF 是采用完全复制法实现对中证港股通 50 指
数紧密跟踪的全被动指数基金,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
华泰柏瑞中证港股通 50ETF实现对业绩比较基准的紧密
跟踪。在投资运作过程中,本基金将在综合考虑合规、
风险、效率、成本等因素的基础上,决定采用一级市场
申购赎回的方式或二级市场买卖的方式对目标 ETF进行
投资。3、成份股、备选成份股投资策略;4、存托凭证
投资策略;5、股指期货投资策略;6、债券投资策略;
7、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8、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
业务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港股通 50 指数收益率(使用估值汇率折算)×95%
+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华泰柏瑞中证港股通 50ETF 的联接基金,主要华泰柏瑞中证港股通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清算报告
投资于目标 ETF实现对业绩比较基准的紧密跟踪。因此,
本基金的业绩表现与中证港股通 50 指数的表现密切相
关。本基金的风险与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
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可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除需承担与境内证券投
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还需承担
汇率风险以及香港市场风险等境外证券市场投资所面临
的特别投资风险。
基金管理人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三、基金运作情况
华泰柏瑞中证港股通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根
据 2021 年 4 月 12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
准予华泰柏瑞中证港股通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注
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209 号)的注册,进行募集,由基金管理人依照法
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于 2021 年 9 月 9 日至 2021 年 9 月 24 日期间向社会公
开募集,基金合同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
数为 11,833,059.63 份。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第三条约定:“基金合同生效之日
起三年后的对应日(指自然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人民币,本基金合
同自动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21 年 9 月 28 日,基
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为 2024 年 9 月 28 日。截至 2024 年 9 月 28 日
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两亿元人民币,本基金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
的上述情形。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决定终止本基金基金合同,并对
本基金基金财产进行清算,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已就该事
项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刊登了《华泰柏瑞中证港股通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华泰柏瑞中证港股通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清算报告
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本基金最后运
作日为 2024 年 9 月 28 日,自 2024 年 9 月 30 日起进入清算程序。自 2024 年 9
月 29 日起,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
华泰柏瑞中证港股通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清算报告
四、财务会计报告
1、资产负债表(已审计)
会计主体:华泰柏瑞中证港股通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
联接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4 年 9 月 28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本期末
2024 年 9 月 28 日
(基金最后运作日)
资产:
货币资金 7,428,343.43
结算备付金 10,726.48
存出保证金 3,103.98
交易性金融资产 34,334,340.90
其中:股票投资 -
基金投资 34,334,340.90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其他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债权投资 -
其中: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其他投资 -
其他债权投资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应收清算款 897,019.59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 华泰柏瑞中证港股通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清算报告
资产总计 42,673,534.38
华泰柏瑞中证港股通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清算报告
负债和净资产
本期末
2024 年 9 月 28 日
(基金最后运作日)
负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清算款 -
应付赎回款 6,169,439.03
应付管理人报酬 931.65
应付托管费 186.30
应付销售服务费 773.33
应付投资顾问费 -
应交税费 5,609.44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25,621.62
负债合计 6,202,561.37
净资产:
实收基金 37,063,715.44
其他综合收益
未分配利润 -592,742.43
净资产合计 36,470,973.01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42,673,534.38
注:报告截止日 2024 年 9 月 28 日,基金份额总额 37,063,715.44 份,其中下属
A 类基金份额净值 0.9847 元,基金份额总额 28,664,349.29 份;下属 C 类基金份
额净值 0.9817 元,基金份额总额 8,399,366.15 份。
财务报告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注册会计师许
培菁、张亚旎签字出具了安永华明(2024)专字第 70025451_B19 号标准无保留意
见的审计报告。
华泰柏瑞中证港股通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清算报告
五、基金财产分配
自 2024 年 9 月 30 日至 2024 年 10 月 22 日为止为本基金清算期间,本基金
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
手续进行。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1、资产处置情况
1.1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银行存款为人民币 7,428,343.43 元,其中托管户存款
为人民币 7,428,038.75 元,应计银行存款利息为人民币 304.68 元,清算款划出日
前一日的应计银行存款利息将由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实际结息金额
与垫付金额的尾差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1.2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结算备付金为人民币 10,726.48 元,存放于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结算备付金为人民币 10,722.64 元;应计结
算备付金利息为人民币 3.84 元,清算款划出日前一日的该部分应计利息与尚未
划回基金托管账户的结算备付金将由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实际金额
与垫付金额的尾差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1.3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存出保证金为人民币 3,103.98 元,存放于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存出保证金为人民币 3,102.86 元;应计存出保
证金利息为人民币 1.12 元,清算款划出日前一日的该部分应计利息与尚未划回
基金托管账户的存出保证金将由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实际金额与垫
付金额的尾差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1.4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交易性金融资产为人民币 34,334,340.90 元,已于清算
期间全部处置变现。
1.5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证券清算款为人民币 897,019.59 元,截至 2024 年 10
月 22 日已全部划入基金托管户。
2、负债清偿情况
2.1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为人民币 931.65 元,已于 2024 年 10
月 11 日支付。
2.2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为人民币 186.30 元,已于 2024 年 10 月华泰柏瑞中证港股通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清算报告
11 日支付。
2.3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销售服务费为人民币 773.33 元,已于 2024 年 10
月 11 日支付。
2.4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款为人民币 6,169,439.03 元,已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2024 年 10 月 8 日、2024 年 10 月 9 日支付。
2.5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交税费为人民币 5,609.44 元,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
2024 年 10 月 17 日、2024 年 10 月 18 日、2024 年 10 月 21 日计提应交税费
128,542.57 元,并于 2024 年 10 月 22 日合计支付 134,152.01 元。
2.6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为人民币 25,621.62 元。其中应付赎回费为
人民币 24.54 元,该款项已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2024 年 10 月 8 日、2024 年 10
月 9 日支付;预提律师费为人民币 10,000.00 元,已于 2024 年 10 月 22 日支付;
预提审计费为人民币 14,862.08 元,已于 2024 年 10 月 22 日支付;预提清盘费用
为人民币 735.00 元,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计提划款手续费 34.88 元,已于 2024
年 10 月 8 日、2024 年 10 月 9 日、2024 年 10 月 10 日、2024 年 10 月 11 日、
2024 年 10 月 14 日和 2024 年 10 月 22 日合计支付 334.54 元,其余部分尚未支
付,多预提的部分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
3、清算费用
按照《华泰柏瑞中证港股通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
基金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的规定,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
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剩余财产中支付。考虑到本基金清算的实
际情况,清算过程中发生的费用主要为划款手续费。
4、停止运作后的清算损益情况说明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最后运作日后一日至清算结束日:
2024 年 9 月 29 日至 2024 年 10 月
22 日
一、营业总收入 277,774.57
1.利息收入 1,668.85 华泰柏瑞中证港股通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清算报告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1,668.85
债券利息收入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3,824,282.23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基金投资收益 3,824,282.23
债券投资收益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 -
股利收益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产生的收益 -
其他投资收益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3,548,218.89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42.38
减:二、营业总支出 13,807.31
1.管理人报酬 -
其中:暂估管理人报酬 -
2.托管费 -
3.销售服务费 -
4.投资顾问费 -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6.信用减值损失 -
7.税金及附加 13,772.43
8.其他费用 34.88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263,967.26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63,967.26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六、综合收益总额 263,967.26
注:1、利息收入系自 2024 年 9 月 29 日至 2024 年 10 月 22 日止期间计提的银行
存款利息收入、存出保证金利息收入及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2、投资收益系自 2024 年 9 月 29 日至 2024 年 10 月 22 日止期间卖出基金投
资事项所致。其中,卖出基金差价收入(卖出基金成交总额减去所卖出基金成本
总额)人民币 3,940,441.49 元,以及卖出基金产生的应缴纳增值税额 114,770.14华泰柏瑞中证港股通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清算报告
元和交易费用人民币 1,389.12 元作为差价收入的扣减项。
3、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系自 2024 年 9 月 29 日至 2024 年 10 月 22 日止期间处
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事项所致,为原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转出至投
资收益的金额。
4、其他收入系自 2024 年 9 月 29 日至 2024 年 10 月 22 日止期间基金赎回费
收入。
5、其他费用系自 2024 年 9 月 29 日至 2024 年 10 月 22 日止期间计提的划款
手续费。
6、税金及附加系自 2024 年 9 月 29 日至 2024 年 10 月 22 日止期间计提的城
市建设维护税人民币 8,033.91 元、教育费附加人民币 3,443.11 元以及地方教育附
加人民币 2,295.41 元。
7、因 2024 年 9 月 29 日(最后运作日后一日)为非交易日,本基金自 2024 年
9 月 30 日起进入清算程序,最后运作日后一日产生的损益亦属基金份额持有人
所有。
5、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的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一、最后运作日 2024 年 9 月 28 日基金净资产 36,470,973.01
加:最后运作日后一日至清算结束日的净损益 263,967.26
减:基金净赎回转出金额
(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确认的投资者赎回转出申请)
720,511.82
二、2024 年 10 月 22 日基金净资产 36,014,428.45
截至本次清算期结束日2024年10月22日,本基金剩余财产为36,014,428.45
元。本基金剩余财产将在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
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自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后一日2024年9月29日至清算款划出日前一日的银行存
款利息、结算备付金利息及存出保证金利息亦属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后续产生
的各类划付手续费由投资者承担。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加快清盘速度,
尚未结息的利息、尚未划回基金托管账户的结算备付金及存出保证金将由基金管华泰柏瑞中证港股通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清算报告
理人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实际金额与垫付金额的尾差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基金
管理人自有资金垫款产生的利息归属基金管理人所有。
6、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将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清算审计报告、
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一并报上海证监局备案后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清
算报告公告后,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法律法规及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及时进行基
金剩余财产的分配。
六、备查文件
1、备查文件目录
(1)华泰柏瑞中证港股通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
金清算审计报告
(2)《华泰柏瑞中证港股通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
基金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2、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并登载于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站
www.huatai-pb.com。
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站查阅,或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或基
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华泰柏瑞中证港股通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清算报告出具日:2024 年 11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