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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兴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4 年 10 月 16 日
银河兴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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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要提示
银河兴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由基金管理
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银河兴益一年定期开
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及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21]1370 号文注册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定期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为不定期,首
次设立募集基金份额为 3,010,179,600.06 份。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
证,并出具了编号为德师报(验)字(21)第 00293 号的验资报告。基金合同于 2021 年 8
月 2 日正式生效。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兴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根据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中“二、《基
金合同》的终止事由”的约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履行相关程序后,《基金合同》应
当终止: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在 6
个月内没有新基金管理人、新基金托管人承接的;3、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
(若无对应日则顺延至下一日),若基金资产规模低于 2 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4、《基
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5、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况。”且基金合同
“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亦有类
似约定。截至 2024 年 8 月 2 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规模低于 2 亿元,已触发基金合同
终止事由,本基金根据《基金合同》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根据基金管理人 2024 年 8 月 3 日发布的《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银河兴益一年定
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本基金的最后运
作日为 2024 年 8 月 2 日,自 2024 年 8 月 3 日起进入清算程序。
由基金管理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马威华振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于 2024 年 8 月 3 日组成基金财产
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
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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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名称 银河兴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银河兴益一年定开债券
基金代码 01229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8 月 2 日
基金管理人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2024 年 8 月 2 日)基
金份额总额
10,000,600.06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保持资产流动性以及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
上,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力争为持有人提供长
期稳定的投资回报。
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封闭期为周期进行投资运作,将结合封闭期
和开放期的设置,采用不同的投资策略。
(一)封闭期内的投资策略
1、债券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在债券配置上将采取久期偏离、收益率曲线配
置和类属配置等积极投资策略。
(1)久期偏离策略
久期偏离是根据对利率水平的预期,在预期利率下降
时,增加组合久期,以较多地获得债券价格上升带来
的收益,在预期利率上升时,减小组合久期,以规避
债券价格下降的风险。
本基金通过对影响债券投资的宏观经济状况和货币
政策等因素的分析判断,形成对未来市场利率变动方
向的预期,主动地调整债券投资组合的久期,提高债
券投资组合的收益水平。
本基金主要考虑的宏观经济政策因素包括:经济增
长、固定资产投资、库存周期、企业盈利水平、居民
收入等反映宏观经济运行态势的重要指标,银行信
贷、货币供应和公开市场操作等反映货币政策执行情
况的重要指标,以及居民消费物价指数和工业品出厂
价格指数等反映通货膨胀变化情况的重要指标等。
(2)收益率曲线配置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债券市场微观因素的分析判断,形成对
未来收益率曲线形状变化的预期,相应地选择子弹
型、哑铃型或梯形的短-中-长期债券品种的组合期限
配置,获取因收益率曲线的形变所带来的投资收益。
本基金主要考虑的债券市场微观因素包括:收益率曲
线、历史期限结构、新债发行、回购及市场拆借利率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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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类属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基于各品种债券类金融工具收益率水平、宏
观经济预测分析以及税收因素的影响,综合考虑流动
性、收益性等因素,采取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结合的
方法,在各种债券类金融工具之间进行优化配置。
2、动态增强策略
在以上债券投资策略的基础上,本基金还将根据债券
市场的动态变化,采取多种灵活策略,获取超额收益,
主要包括:
(1)骑乘策略
骑乘策略是指当收益率曲线相对陡峭时,买入期限位
于收益率曲线陡峭处的债券,也即收益率水平处于相
对高位的债券,随着债券剩余期限缩短,债券的收益
率水平将会较投资期初有所下降,通过债券的收益率
的下滑,获得资本利得收益。
(2)息差策略
息差策略是指通过正回购融资并买入债券的操作,套
取债券全价变动和融资成本之间的利差。只要回购资
金成本低于债券收益率,就可以达到杠杆放大的套利
目标。
本基金将根据对市场回购利率走势的判断,适当地选
择杠杆比率,谨慎地实施息差策略,提高投资组合的
收益水平。
3、信用债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的信用类债券需经国内评级机构进行信
用评估。为了防范和控制基金的信用风险,本基金将
依据公司建立的内部信用评价模型对外部评级结果
进行检验和修正,并基于公司对宏观和行业研究的优
势,深入分析发行人所处行业发展前景、竞争状况、
市场地位、财务状况、管理水平、债务水平、抵押物
质量、担保情况、增信方式等因素,评价债券发行人
在预期投资期内的信用风险,进一步识别外部评级高
估的信用债潜在风险,发掘外部评级低估的信用债投
资机会,做出可否投资、以何种收益率投资和投资量
的决策;
本基金亦会考虑信用债一二级市场之间的利差变动
水平,对投资组合内的个券做出短期获利了结和继续
持有的决策。如果债券获得主管机构的豁免评级,本
基金根据对债券发行人的信用风险分析,决定是否将
该债券纳入基金的投资范围。
一般情况下,本基金将投资信用评级不低于 AA+级的
信用债,其中 AA+级信用债占持仓信用债的比例不高
于30%,AAA级信用债占持仓信用债的比例不低于70%。
4、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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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通过对资产支持证券的资产池的资产特征进
行分析,估计资产违约风险和提前偿付风险,并根据
资产证券化的收益结构安排,模拟资产支持证券的本
金偿还和利息收益的现金流过程,利用合理的收益率
曲线对资产支持证券进行估值。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
证券时,还将充分考虑该投资品种的风险补偿收益和
市场流动性,控制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风险,获取较
高的投资收益。
5、回购策略
本基金将综合考虑市场情况,比较回购利率和债券收
益率等因素,视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实施正回购融入资
金并投资于债券等标的,以获取投资标的收益率超过
回购资金成本的收益。
6、利率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全面研究 GDP、物价、国际收支等主要
经济变量,分析宏观经济运行的可能情景及财政政
策、货币政策的取向,并分析金融市场资金供求状况
变化趋势及结构等。
(二)开放期内投资策略
在开放期内,本基金为保持较高的流动性,在遵守本
基金合同中有关投资限制与投资比例的前提下,调整
配置高流动性的投资品种,通过合理配置组合期限结
构等方式,积极防范流动性风险,在满足组合流动性
需求的同时,尽量减小基金净值的波动。
今后,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金融工具的丰富和交易
方式的创新等,基金还将积极寻求其他投资机会,如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本
基金将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将其纳入投资范围以丰富
组合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新综合指数(全价)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债券型基金,其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
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3 基金运作情况概述
本基金系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1370 号《关于准予银河兴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注册,由基金管理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
发行募集,基金合同于 2021 年 8 月 2 日生效,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 3,010,179,600.06 份基
金份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
及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截至 2024 年 8 月 2 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规模低于 2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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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触发基金合同终止事由,本基金根据基金合同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基金合同,无需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 2024 年 8 月 2 日,自 2024 年 8 月 3
日起进入清算期。本基金的清算期间为 2024 年 8 月 3 日(清算开始日)起至 2024 年 9 月 10
日(清算结束日)止期间。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最后运作日期间,本基金按基金合同约
定正常运作。
本基金的清算报表仅为供本基金基金管理人用以本基金清算相关监管报送或公告之目
的而编制,清算报表以非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因此,清算报表列示资产和负债时不再区分
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期末资产项目以预计可收回金额列报,负
债项目按照需要偿付的金额列报。清算报表仅列示了 2024 年 8 月 2 日(最后运作日)的清算
资产负债表和 2024 年 8 月 3 日(清算开始日)起至 2024 年 9 月 10 日(清算结束日)止清算期
间的清算损益表及重要报表项目说明,除上述内容外,本基金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
资基金法》、《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银河兴益
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及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
§4 财务报告
4.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银河兴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24 年 8 月 2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最后运作日
2024 年 8 月 2 日
资 产:
货币资金 387,296.36
结算备付金 4,299.82
存出保证金 1,046.59
交易性金融资产 10,583,357.97
其中:股票投资 -
债券投资 10,583,357.97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应收申购款 -
应收清算款 -
其他资产 -
资产总计 10,976,00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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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最后运作日
2024 年 8 月 2 日
负 债:
应付清算款 226,895.39
应付赎回款 -
应付管理人报酬 2,888.89
应付托管费 962.98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交税费 131.24
应付利息 -
应付利润 -
其他负债 10,573.70
负债合计 241,452.20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10,000,600.06
未分配利润 733,948.48
所有者权益合计 10,734,548.5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0,976,000.74
注:1、截至本基金最后运作日 2024 年 8 月 2 日,银河兴益一年定开债券基金份额净值 1.0734
元,基金份额总额 10,000,600.06 份。
2、财务报告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注册会计师叶凯韵、梁
潇签字出具了毕马威华振审字第 2413685 号无保留意见带强调事项段和其他事项段的审计
报告。
§5 基金财产分配
自 2024 年 8 月 3 日至 2024 年 9 月 10 日止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的资
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5.1 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财产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按
照《基金合同》的规定,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剩余财产中支付。
5.2 资产处置情况
5.2.1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货币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387,296.36 元,其中活期存款为人民币
387,061.79 元,应计活期存款利息为人民币 234.57 元,该款项未结息部分将由基金管理人
以自有资金垫付,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孳生的利息归基金管理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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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结算备付金余额为人民币 4,299.82 元,其中存放于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结算备付金为人民币 4,294.54 元,将于清算期结束后全额
调回托管户。应计结算备付金利息为人民币 5.28 元,该款项未结息部分将由基金管理人以
自有资金垫付,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孳生的利息归基金管理人所有。
5.2.3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存出保证金余额为人民币 1,046.59 元,其中存放于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的存出保证金为人民币 1,045.91 元,将于清算
期结束后全额调回托管户。应计存出保证金利息为人民币 0.68 元,该款项未结息部分将由
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垫付,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孳生的利息归基金管理人所有。
5.2.4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为人民币 10,583,357.97 元,截至 2024 年 9
月 10 日已全部处置变现。
5.3 负债清偿情况
5.3.1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余额为人民币 2,888.89 元,该款项已于 2024 年 9
月 4 日支付完毕。
5.3.2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余额为人民币 962.98 元,该款项已于 2024 年 9 月 4 日
支付完毕。
5.3.3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税费余额为人民币 131.24 元,该款项已于 2024 年 9 月 4 日
支付完毕。
5.3.4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余额为人民币 10,573.70 元,为预提的清算审计费人民
币 10,573.70 元,该款项已于 2024 年 9 月 10 日支付。
5.3.5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清算款为人民币 226,895.39 元,为 2024 年 8 月 2 日债券交
易形成的清算款,已于 2024 年 8 月 3 日完成交收。
5.4 清算期间的清算损益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自 2024 年 8 月 3 日至 2024 年 9 月 10 日止清算期间
一、清算收益
1、利息收入(注 1) 3,298.78
2、投资收益(注 2) 12,366.11
3、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注 3) -26,307.19
清算收入小计 -10,642.30
二、清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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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税金及附加(注 4) 19.73
2、其他费用(注 5) 15,030.00
清算费用小计 15,049.73
三、清算净收益 -25,692.03
注 1:利息收入为 2024 年 8 月 3 日至 2024 年 9 月 10 日期间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结算备
付金、存出保证金利息收入。
注 2:投资收益为清算期间产生的交易性债券收入。
注 3: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清算期间的债券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注 4:税金及附加为清算期间产生的附加税。
注 5: 其他费用为清算律师费人民币 15,000.00 元,银行划款手续费人民币 30.00 元。
5.5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的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一、最后运作日 2024 年 8 月 2 日基金净资产 10,734,548.54
加:清算期间净收益 -25,692.03
二、2024 年 9 月 10 日基金资产净值 10,708,856.51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银河兴益一年定期
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将基金财产清算后
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
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本基金截至 2024 年 9 月 10 日止的剩余财产为人民币
10,708,856.51 元。截至 2024 年 9 月 10 日止,经基金管理人以及基金托管人确认,本基金
托管账户货币资金余额(不含利息)共人民币 10,700,934.20 元。
清算起始日(2024 年 8 月 2 日)至清算款划出日前一日的货币资金产生的利息、结算
备付金利息、存出保证金利息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该款项未结息部分由基金管理人垫
付,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归基金管理人所有。
5.5 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
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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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备查文件
6.1 备查文件目录
1、银河兴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2、关于《银河兴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6.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并登载于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站:
http://www.cgf.cn
6.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站查阅,或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
的住所免费查阅。
银河兴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2024 年 9 月 10 日(清算报告出具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