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11家销售机构签署的基金销售服务协议,本公司自2021年8月25日起增加上述销售机构为易方达港股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代码:012346;C类基金份额代码:012347)的销售机构。
特别提示:2021年8月25日至2021年8月27日为本基金的认购期,本公司根据认购的情况可适当调整募集时间,并及时公告,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限。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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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王金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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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佛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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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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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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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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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翁振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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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68号B座2101、2104A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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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冯鹤年
联系人:胡梦雅
联系电话:010-85127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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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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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联系人:周驰
联系电话:021-38643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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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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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何伟
联系人:邵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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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服务电话:4008-918-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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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南沙路49号通信广场二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28号时代科技大厦20层西厅
法定代表人:冯周让
联系人:李晟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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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755-25842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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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甬兴证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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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李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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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服务电话:400-916-0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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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法定代表人:霍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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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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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