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一年六月德邦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I
重要提示
德邦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2021年4月28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533号文准予募集注册。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
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本招募
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
征,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
各类风险,包括因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影响
而形成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
金管理风险,基金投资对象与投资策略引致的特定风险,其他风险等。
本基金可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
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
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
能表现出比 A 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
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
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
的流动性风险)等。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
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
股。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
程序后,可以启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本招募说明书“侧袋机制”
等有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
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德邦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II
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
示”章节。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理论上高于债券型基金
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股指期货交易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证
金交易具有杠杆性,当出现不利行情时,股指期货标的指数微小的变动就可能
会使投资者权益遭受较大损失。股指期货采用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如果没有
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保证金,按规定将被强制平仓,可能给投资带来重大损
失。此外,交易所对股指期货的交易限制与规定会对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策略
执行产生影响,从而对基金收益产生不利影响。
本基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存在流动性风险、保证金管理风险、执行风
险、基差风险、CTD券对应的国债品种发生变化的风险、展期风险、杠杆风险
等。
本基金参与股票期权交易,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保证金风险、信
用风险和操作风险等。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本基金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参与融资业务。融资
业务投资风险是指在进行融资业务的过程中面临的各种可能导致基金投资失败
或基金资产损失的风险,主要有流动性风险及信用风险等。在融资交易过程
中,可能会面临融资对象到期不能偿还融资款,基金资产面临一定损失的风
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可能面临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
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资产支持证券,它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具,其
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来自于基础资产池产生的现金流或剩余权益。与股票和一
般债券不同,资产支持证券不是对某一经营实体的利益要求权,而是对基础资
产池所产生的现金流和剩余权益的要求权,是一种以资产信用为支持的证券。
资产支持证券存在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操作风
险和法律风险等。
投资者应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德邦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III
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
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
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
由投资者自行负责。德邦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
目 录
重要提示 ................................................................................................................................... I?
目 录 ..................................................................................................................................... 1?
第一部分 绪 言 ..................................................................................................................... 2?
第二部分 释 义 ..................................................................................................................... 3?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9?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19?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24?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 47?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 52?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53?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 65?
第十部分 基金的财产 ........................................................................................................... 75?
第十一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 76?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收益分配 ............................................................................................... 82?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84?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87?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 88?
第十六部分 侧袋机制 ........................................................................................................... 96?
第十七部分 风险提示 ........................................................................................................... 99?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终止与清算 ......................................................................................... 107?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109?
第二十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126?
第二十一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42?
第二十二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 145?
第二十三部分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146?
第二十四部分 备查文件 ..................................................................................................... 147
德邦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
第一部分 绪 言
《德邦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本招募说
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
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
《德邦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
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
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
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
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
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
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德邦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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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释 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德邦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德邦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
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德邦价值优选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德邦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
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德邦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
售公告》
8、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德邦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
料概要》及其更新
9、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0、《基金法》: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经 2012 年 12 月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 2013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并经 2015 年 4 月 24 日第十
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20 年 8 月 28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
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的修订
12、《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同年 9 月 1 日
实施的,并经 2020 年 3 月 20 日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
定》修正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德邦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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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的修订
13、《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 年 7 月 7 日颁布、同年 8 月 8 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
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5、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
员会
17、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8、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9、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团体或其他组织
20、合格境外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管理办法》(包括其不时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使
用来自境外的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包括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21、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
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2、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人
23、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4、销售机构:指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
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5、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德邦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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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
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6、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德邦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或接受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7、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
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8、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
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
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9、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日期
30、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1、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
不得超过 3 个月
32、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3、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4、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开放日
35、T+n日:指自 T日起第n 个工作日(不包含 T日)
36、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若
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时,则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
际情况决定本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具体以届时提前发布的公告
为准)
37、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8、《业务规则》:指《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
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
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德邦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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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0、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1、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
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2、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
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3、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4、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
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5、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
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46、元:指人民币元
47、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
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8、销售服务费:指从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财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
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49、A 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在赎回时
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
份额
50、C 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是从
本类别基金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
份额
51、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期货合约、票据价值、银德邦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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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2、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3、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4、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5、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
交易所分别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合交易所”)建立技
术连接,使内地和香港投资者可以通过当地证券公司或经纪商买卖规定范围内的
对方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包括沪港股票市
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和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
56、港股通:指内地投资者委托内地证券公司,经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在香港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香港联合交易所进行申报,买卖规
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57、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
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
交易的债券等
58、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
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
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59、规定媒介:指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
刊及《信息披露办法》规定的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
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60、侧袋机制:指将基金投资组合中的特定资产从原有账户分离至一个专门
账户进行处置清算,目的在于有效隔离并化解风险,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
属于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原有账户称为主袋账户,专门账
户称为侧袋账户 德邦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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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特定资产:包括:(一)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
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二)按摊余成本计量且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仍导致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三)其他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
定性的资产
62、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
事件 德邦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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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501号503B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600号S1幢2101-2106单元
法定代表人:左畅
成立时间:2012年3月27日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5.9亿元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249号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
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王菁
联系电话:021-26010999
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0%
浙江省土产畜产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20%
西子联合控股有限公司 1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左畅女士,国籍中国,硕士学历。现任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代任总经理,德邦星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德邦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兼任
公司财务总监、公司副总裁兼资产管理总部总经理,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现
为“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衍生产品部总经理助理、财富管理中心总经理助德邦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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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现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受托资产管理部
研究员,长沙市第九中学数学组教师等职。
朱瑾女士,董事,国籍中国,中共党员,国际工商管理学硕士,经济师。现
任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兼首席人力资源官,德邦星睿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董事、总经理。曾任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总裁助理、高级总裁助
理,招商银行上海分行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张扬支行副行长、金陵支行、古北
支行行长,振华重工历任党总支青年委员和公司团支部书记等职。
程兴华先生,董事,国籍中国。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浙江大学理论经
济学博士后,高级经济师,副研究员。现任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
济师。曾任浙江省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负责人,金信信托投资股份
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总经理,中天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总监,浙商金汇
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法务总监、总经理,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
司金融产业部总经理,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总经理等职。
罗世全先生,董事,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硕士,国籍中国。现任职于西子联
合控股有限公司,任财务部长。曾任西子势必锐航空工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上
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财务总监,天合光能有限公司运营财
务总监,西子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成本财务总监等职。
于彤先生,独立董事,硕士,国籍中国。现任北京德青源农业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党委书记兼总顾问。曾任帝华企业集团董事局副主席、副总裁,国务院扶贫
办原扶贫培训中心主任,中国农垦经济发展中心主任、江苏省原江宁县县委副书
记(挂职)、原农业部办公厅秘书、原国家计委办公厅秘书等职。
阮青松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国籍中国。现任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
授、美国凯斯西储大学金融硕士项目的特聘课程教授、上海市金融学会理事、上
海市金融硕士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同济大学金融硕士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上
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SAIF-EMBA研究生导师等职。
郑明女士,独立董事,博士,国籍中国。现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
生导师、副院长,教育部高等学校统计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全国应用统计专
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全国统计教材编审委员会委员,上海市统计
学会副会长等职。
2、监事会成员 德邦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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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骏先生,监事会主席,国籍中国,硕士研究生,注册会计师。曾任国联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现为“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员,第一创业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现为“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经理,上海证券通信有限
责任公司市场经理,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
所合伙人。2017年11月加入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邦证券),2020
年3月起担任德邦证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现担任德邦证券副总裁、财务总监、
财务管理部总经理。此外,还担任德邦证券子公司中州期货监事,德邦证券子公
司德邦星睿和德邦星盛董事。
王桦先生,监事,国籍中国,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会计师。现任浙
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总经理助理。 曾任中国工商银行技术员,
浙江省农信联社科员,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高级主管,经营
管理部高级经理。
杨志浩先生,职工监事,国籍中国。现任公司监察稽核部联席总经理。曾任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控部副总监,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控经理,汇
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IT应用分析师,上海海关副主任科员等职。
张铮烁女士,职工监事,国籍中国。硕士研究生,毕业于北京交通大学。曾
就职于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
11月加入德邦基金,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公募固收投资部联席总经理。
3、高级管理人员
左畅女士,董事长,代任总经理,硕士。(简历请参见上述董事会成员介绍)
汪晖先生,副总经理,硕士。曾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员、投资经理、
高级投资经理,华宝信托公司信托基金经理,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
基金经理助理、基金经理、投资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