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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嘉实策略机遇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指自然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两亿元的,基金合同自动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决定,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
嘉实策略机遇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1年9月8日,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为2024年9月8日。截至2024年9月8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两亿元人民币,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基金管理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对本基金进行清算,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决定。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2024年9月8日。
本基金管理人于2024年9月9日发布了《关于嘉实策略机遇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财产清算的公告》,本基金自2024年9月9日起进入清算程序,清算期间自2024年9月9日至2024年10月9日止。本基金管理人于2024年10月18日刊登了《嘉实策略机遇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清算报告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将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基金清盘流程、按各类别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该类份额的比例进行分配,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够获得的分配金额最小为0.01元。本基金应分配剩余财产共计人民币4,782,860.32元,其中本基金A类份额应分配剩余财产共计人民币4,460,853.74元,本基金C类份额应分配剩余财产共计人民币322,006.58元。上述资金将于2024年10月21日自本基金托管账户划出,具体款项到账时间以各销售机构为准。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sfund.cn)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