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发起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登记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销售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招商安泰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系列基金")的发行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35号文批准。
2、本系列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3、本系列基金的发起人、管理人和注册登记人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4、本系列基金自2003年3月17日到2003年4月25日同时对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非限量发售。
5、本系列基金发行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禁止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除外)。个人投资者指年满18周岁的合法持有现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或军人证件等有效身份证件的中国公民,机构投资者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依法可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它组织。
6、投资者欲购买本系列基金,需开立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账户。发行期内本公司直销中心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代销网点同时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7、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代销网点认购各基金的最低认购金额分别为1000元人民币;本公司直销中心最低认购金额为50万元人民币。
8、投资者在发行期内可多次认购本系列基金。每次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
9、认购申请一经注册与过户登记人确认,不可以撤销。
10、销售机构(指本公司的直销中心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代销网点)对认购申请的确认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注册与过户登记人(本系列基金的注册与过户登记人由本公司担任)煞实接受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与否应以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人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可在基金成立后第3天起到原认购点打印认购成交确认凭证。
11、本公告仅对本系列基金发行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系列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3月12日《中国证券报》和3月13日《证券时报》上的《招商安泰系列基金招募说明书》。
12、本系列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cmfchina.com)、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cmbchina.com)、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newone.com.cn)。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业务申请表格和了解本系列基金发行的相关事宜。
13、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销本系列基金的城市网点以及开户和认购等事项详见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相关的业务公告。
14、对位于未开设代销网点地区的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755-83161111)及直销专线电话(0755-83161111)或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统一咨询电话(95555)垂询认购事宜。对认购金额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投资者,本公司提供上门服务。
15、基金发起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发行安排做适当调整。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招商安泰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基金。
(三)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四)基金单位面值
每份基金单位面值为1.00元人民币。
(五)投资目标
对投资者进行市场细分,为投资者提供适合其风险承受能力的基金投资品种,在既定的风险程度下争取获得最佳收益。
1、招商债券基金追求较高水平和稳定的当期收益,保持本金长期安全。
2、招商平衡型基金追求当期收益和长期资本增值的平衡。
3、招商股票基金追求长期的资本增值。
(六)发行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禁止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除外)。
(七)销售渠道与销售地点
1、直销: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设在深圳、北京和上海的直销中心;
具体认购地点和联系方式如下:
(1)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直销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厦28层
电话:0755-83161111
传真:0755-83196405
联系人:魏小姐
(2)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地址:北京市金融大街27号投资广场B座2104室
电话:010-66211612
传真:010-66211613
联系人:陈先生
(3)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世纪大道1500号东方大厦3楼3028室
电话:021-68407931
传真:021-68407302
联系人:郭小姐
2、代销:
(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25个省(市)一级分行34个城市的近330个网点对个人和机构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深圳、北京、上海、沈阳、南京、西安、广州、武汉、成都、杭州、重庆、兰州、大连、南昌、长沙、福州、青岛、天津、济南、昆明、合肥、乌鲁木齐、厦门、哈尔滨、郑州、增城、番禺、丹东、无锡、苏州、黄石、宜昌、宁波、温州。
25个省(市)一级分行的联系地址参见附录。
(2)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19个主要城市的31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南京、杭州、无锡、武汉、广州、哈尔滨、成都、扬州、东莞、珠海、昆明、南宁、佛山、长沙、合肥、福州、深圳。
(3)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22个省、市,68个主要城市的121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深圳、广州、南海、清远、潮州、揭阳、海口、沈阳、大连、鞍山、锦州、长春、大安、哈尔滨、阿城、武汉、黄石、荆州、宜昌、襄樊、老河口、十堰、长沙、株洲、张家界、郴州、贵阳、成都、邛崃、简阳、泸州、广元、涪陵、綦江、合川、黔江、南京、江宁、常州、泰州、兴化、苏州、连云港、杭州、宁波、福州、福清、厦门、南昌、吉安、赣州、瑞金、南康、济南、淄博、烟台、青岛、石家庄、辛集、保定、西安、兰州、金昌、昆明。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28个省、市、自治区98个主要城市的160家营业网点办理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通州、怀柔、天津、石家庄、太原、晋城、呼和浩特、济源、赤峰、沈阳、大连、长春、吉林、桦甸、舒兰、哈尔滨、齐齐哈尔、深圳、平湖、广州、汕头、顺德、海口、琼海、儋州、福州、闽清、永泰、厦门、泉州、南宁、南昌、九江、庐山、浔阳、鹰潭、余江、贵溪市、宜春、萍乡、高安、抚州、南丰、上海、南京、无锡、溧水、常州、徐州、邳州、杭州、宁波、绍兴、衢州、台州、天台、仙居、合肥、济南、临沂、青岛、郑州、荥阳、武汉、荆州、襄樊、宜昌、长沙、常德、桃源、衡阳、衡阳县、株洲、株洲县、成都、金堂、泸州、纳溪、贵阳、清镇、昆明、丽江、个旧、芒市、文山、重庆、石柱、华岩、奉节、巫山、西安、兰州、敦煌市、嘉峪关、酒泉、张掖、乌鲁木齐。
(5)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15个省、4个直辖市、2个自治区的44个城市109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上海、宁波、杭州、温州、嘉兴、衢州、桐乡、金华、南京、无锡、靖江、扬州、南通、苏州、镇江、成都、眉山、泸州、武汉、襄樊、宜昌、黄石、深圳、广州、珠海、重庆、沈阳、大连、南昌、九江、上饶、北京、福州、厦门、哈尔滨、天津、长沙、青岛、海口、西安、合肥、南宁、兰州、乌鲁木齐。
(6)其他代销机构在发行期内新增加的代销机构将另行公告。
上述销售网点及联系方式详见各销售机构在地方媒体刊登的公告。
(八)发行时间安排与基金成立
本系列基金的发行期自2003年3月17日至2003年4月25日。
自招募说明书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若本系列基金中任一基金的认购金额超过2亿元人民币且认购户数达到或超过100人,则该基金满足成立条件。
若本系列基金中所有基金满足成立条件,则本系列基金可依法成立。
本系列基金成立前,投资者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商业银行,不作它用。认购资金在基金成立前形成的利息在本系列基金成立后折成投资者认购的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
(九)基金认购方式与费率本系列基金认购采取金额认购的方式。认购金额超过50万元的投资者可享有一定的认购费率折扣优惠,详见各销售网点的相关提示。
基金 认购费率
招商债券基金 0.8%
招商平衡型基金 1%
招商股票基金 1%
其中: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认购费率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数=净认购金额/每份基金单位面值
认购资金在基金成立前形成的利息(按同业存款利率计算)折成基金份额,归投资人所有,该部分份额享受免除认购费的优惠。
基金单位面值为1.00元。净认购金额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去,舍去部分归基金资产;基金单位份额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去,舍去部分归基金资产。
例:某投资者在基金成立前30天(由于资金结算原因,起息日为T+2,故实际享受利息为28天),投资5,000元认购招商平衡型基金,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数计算如下:
认购费用=5,000×1%=50元
净认购金额=5,000-50=4,950元
认购份数=4,950/1.00=4,950份
利息折成的份额=5,000×28×(1.89%/360)=7.35份
即投资者投资5,000元认购招商平衡型基金,可得到4,957.35份基金单位。
二、发行方式及相关规定
1、发行期内本公司的直销中心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代销网点将同时面向机构和个人投资者进行非限额发售。
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代销网点认购各基金的最低认购金额均为1000元人民币。
3、本公司直销中心的最低认购金额为50万元。追加认购每笔最低金额为1万元。
4、投资者在发行期内可多次认购本系列基金。每次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
序个人投资者可到当地招商银行、招商证券、华夏证券、国泰君安证券或申银万国证券的各网点办理基金的账户卡开户、认购申请,认购金额起点为:招商股票基金1000元人民币、招商平衡型基金1000元人民币、招商债券基金1000元人民币。认购金额在50万元(含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投资者,也可到本公司设在深圳、北京、上海的直销中心认购。
(一)在公司设在深圳、北京和上海的直销中心办理(认购金额需在50万元以上):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2003年3月17日至2003年4月25日(周末、节假日不受理),上午9:00至下午17:00。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的在招商银行开立的直销资金专户
户名: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招商银行总行营业部
账号:3189188810001
交换行号:(同城交换使用)82188
联行行号:(异地汇款使用)82012
(2)到本公司设在深圳、北京和上海的直销中心(认购地点及联系方式同前)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的开户和认购手续:
a、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b、投资者任一储蓄帐户凭证;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认购申请当日下午4:30之前,若机构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到本公司指定基金直销资金专户,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申请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为准。
(2)基金发行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a.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b.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c.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d.在发行期截止日下午4:30之前资金未到指定基金销售专户的;
e.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3)在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人确认为无效认购后3个工作日内划往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
(二)在招商银行指定基金代销网点办理:
A、网点办理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2003年3月17日至2003年4月25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周六、周日照常办理,中午不休息)。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办妥招商银行一卡通或活期人民币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a.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件等有效身份证件,下同);
b.本人招商银行一卡通;
c.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4)客户可通过电话银行95555提交认购申请。
B、网上开户认购
1、招商银行一卡通或存折客户登陆招商银行网上银行www.cm鄄bchina.com。
2、客户通过"一网通证券"或"个人银行大众版"进入,选择"基金开户"菜单,根据提示填写网上客户申请书。
3、业务受理时间:2003年3月17日至2003年4月25日(24小时服务,除银行日终清算时间(一般为16:00至20:00)外,均可进行认购。当日16:00之后的委托将于下一工作日发送至招商基金公司。
4、开户申请提交成功后可即刻进行网上认购申请。
5、操作详情可参阅招商银行网上银行相关栏目的操作指引。
C、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招商银行的说明为准。
2、个人投资者如到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需本人亲自办理。
3、个人投资者如通过网上银行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凭取款密码及理财专户密码进行。
(三)在招商证券指定基金代销网点办理:
A、网点办理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2003年3月17日至2003年4月25日,上午9:00至下午15:00(周末、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在招商证券的营业部开立招商证券牛卡,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如果没有,客户需要携带个人有效证件原件、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到营业部同时办理资金帐户开户手续。
(2)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a.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件等有效身份证件,下同)及复印件;
b.本人招商证券牛卡;
c.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4)客户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B、网上办理
1、牛网交易快速通道中输入本人牛卡号及交易密码;
2、选择"开放式基金网上开户"菜单;
3、仔细阅读《风险提示书》,确认接受此风险提示后进入开户界面;
4、某些资料如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地址等信息已从数据库中提取,除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等重要信息不能更改以外,其他资料均需投资者本人输入;
5、网上开户界面有详细的帮助信息,如仍有疑问请致电0755-26951111咨询。
C、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招商证券的说明为准。
2、个人投资者如到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需本人亲自办理。
3、个人投资者如通过网上银行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凭交易密码进行。
(四)在华夏证券指定基金代销网点办理: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2003年3月17日至2003年4月25日,上午9:00至下午15:00(周末、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在华夏证券的营业部开立资金帐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如果没有,客户需要携带个人有效证件原件、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到营业部同时办理资金帐户开户手续。
(2)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a.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件等有效身份证件,下同);
b.本人资金帐户卡;
c.填妥的《开放式基金基金帐户开户申请书》。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4)客户自助认购基金流程:
a.客户办妥基金帐户开户手续后,可以通过互联网、电话、磁卡自助、热自助等委托方式进行基金认购。
b.流程:客户进入自助系统,录入资金帐号-录入密码-选择"开放式基金"-选择"基金认购"-录入基金代码-录入认购金额-进行确认。
3、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华夏证券的说明为准。
(2)个人投资者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五)在国泰君安证券指定基金代销网点办理: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2003年3月17日至2003年4月25日,上午9:30至下午15:00(中午11:30-13:00只接受电话委托、网上交易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周末、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在国泰君安的营业网点开立资金帐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如果没有,投资者需要携带如下材料到营业部办理资金帐户开户,同时办理基金账户开户手续。
a.填妥的《资金帐户开户申请表》;
b.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身份证、军官证等有效身份证件,下同)及复印件;
(2)如果已有资金帐户,投资者到营业网点需要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基金账户开户手续。
a.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b.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c.国泰君安资金帐户卡;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提交以下材料。
a.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b.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c.国泰君安资金账户卡。
(4)投资者还可以通过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方式进行基金认购。
3、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国泰君安证券的说明为准。
(2)个人投资者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六)在申银万国证券指定基金代销网点办理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2003年3月17日至2003年4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5:00(周末、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在申银万国的营业部开立资金帐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如果没有,客户需要携带个人有效证件原件、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到营业部同时办理资金帐户开户手续。
(2)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a.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件等有效身份证件,下同);
b.本人资金帐户卡;
c.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申银万国证券的说明为准。
(2)个人投资者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机构投资者认购基金可以在招商银行、招商证券、华夏证券、国泰君安证券或申银万国证券的各网点办理基金账户卡开户、认购申请,认购金额起点为:招商债券基金1000元人民币、招商平衡型基金1000元人民币、招商股票基金1000元人民币。如果认购金额在50万元(含50万元)人民币以上,还可以选择到本公司深圳、北京和上海的直销中心办理。
(一)在本公司设在深圳、北京和上海的直销中心办理: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2003年3月17日至2003年4月25日(周六、周日除外),上午9:00至下午17:00。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以电汇或支票主动付款方式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的在招商银行开立的直销资金专户。
户名: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招商银行总行营业部账号:3189188810001
交换行号:(同城交换使用)82188
联行行号:(异地汇款使用)82012
(2)到网点柜台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的开户和认购手续:
a.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b.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c.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d.印鉴卡一式三份;
e.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账户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
f.填妥的相关基金开户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和基金认购申请表(加盖预留印鉴章)。
其中e所指的指定银行账户是指在本直销中心认购基金的机构投资者需指定一家商业银行开立的银行账户作为投资者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此账户可为投资者在任一商业银行的存款账户。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认购申请当日下午4:30之前,若机构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到本公司指定基金直销资金专户,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申请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为准。
(2)基金发行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a.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b.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c.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d.在发行期截止日下午4:30之前资金未到指定基金销售专户的;
e.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3)在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人确认为无效认购后3个工作日内划往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
(二)在招商银行指定基金代销网点办理: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2003年3月17日至2003年4月25日,上午9:00至下午15:00(周六、周日认购暂停)。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办妥招商银行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2)由被授权人到开户会计柜台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a.被授权人携带授权机构银行存款账户的印鉴卡及印鉴、营业执照或事业社团法人证书及复印件、军队或武警开户许可证及复印件。开户单位为分支机构的,还应提交法人授权其开户的书面证明;
b.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c.证券业务授权书;
d.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印鉴;
e.填妥的开户申请表并加盖公章。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招商银行的说明为准。
(2)机构活期存款账户须是人民币存款账户。
(三)在招商证券指定基金代销网点办理: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2003年3月17日至2003年4月25日,上午9:00至下午15:00(周末、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在招商证券的营业部开立招商证券牛卡,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如果没有,客户需要提交以下材料同时办理资金帐户和基金账户开户手续。
a.资金帐户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b.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上述文件应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c.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d.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e.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2)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a.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b.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c.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d.招商证券牛卡。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4)机构投资者在招商证券认购须提交以下资料:
a.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b.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c.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d.招商证券牛卡。
3、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招商证券的说明为准。
(2)投资者认购各基金的金额起点均为1000元人民币。
(四)在华夏证券指定基金代销网点办理: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2003年3月17日至2003年4月25日,上午9:00至下午15:00(周末、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在华夏证券的营业部开立资金帐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如果没有,携带如下材料到营业部办理资金帐户开户,同时办理基金账户开户。
a.机构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b.经办人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c.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的《开放式基金基金帐户开户申请书》(两联,含授权委托开户事项);
d.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标准格式的授权委托书;
e.填写开户合同书。
(2)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a.机构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b.经办人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c.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的《开放式基金基金帐户开户申请书》(两联,含授权委托开户事项);
d.营业部资金帐户卡(交易磁卡)。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4)客户自助认购基金流程
a.客户办妥基金帐户开户手续后,可以通过互联网、电话、磁卡自助、热自助等委托方式进行基金认购。
b.流程:客户进入自助系统,录入资金帐号-录入密码-选择"开放式基金"-选择"基金认购"-录入基金代码-录入认购金额-进行确认。
3、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华夏证券的说明为准。
(2)客户可以到柜台凭有效证件打印确认单据,也可以在T+2日通过电话等方式查询基金公司的确认信息。
(五)在国泰君安证券指定基金代销网点办理: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2003年3月17日至2003年4月25日,上午9:30至下午15:00(中午11:30-13:00只接受电话委托、网上交易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周末、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在国泰君安的营业部开立资金帐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如果没有,投资者需要携带如下材料到营业网点办理资金帐户开户,同时办理基金账户开户手续。
a.资金帐户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b.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上述文件应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c.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d.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2)如果已有资金帐户,投资者到营业网点需要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基金账户开户手续:
a.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b.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书,上述文件需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c.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d.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e.国泰君安资金账户卡;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提交以下材料。
a.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b.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书,上述文件需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c.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d.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e.国泰君安资金账户卡;f.投资者还可以通过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方式进行基金认购。
3、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国泰君安证券的说明为准。
(2)客户可以到柜台凭有效证件打印确认单据,也可以在T+2日通过电话等方式查询基金公司的确认信息。
(六)在申银万国证券指定基金代销网点办理: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2003年3月17日至2003年4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5:00(周末、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在申银万国的营业部开立资金帐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如果没有,携带如下材料到营业部办理资金帐户开户,同时办理基金账户开户。
a.机构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b.经办人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c.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的《开放式基金基金帐户开户申请书》(两联,含授权委托开户事项);
d.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标准格式的授权委托书;
e.填写开户合同书。
(2)如果已有资金帐户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a.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b.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书,上述文件需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c.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d.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e.申银万国资金账户卡。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申银万国证券的说明为准。
(2)客户可以到柜台凭有效证件打印确认单据,也可以在T+2日通过电话等方式查询基金公司的确认信息。
五、清算与交割
1、本系列基金正式成立前,全部认购资金将被冻结在本公司的本系列基金旗下各基金的募集专户中,认购资金冻结期间按银行同业存款利率计算的资金利息(起息日为T+2)转为投资者基金份额。
2、本系列基金权益登记由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发行结束后完成过户登记。
六、基金的验资与成立
对投资者发行期截止后,由银行出具基金募集专户存款证明,由基金管理人委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各基金认购资金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人出具相应的认购户数证明。
若基金成立,基金管理人将发布基金成立公告。
若因本系列基金的任一基金未达成立条件而导致本系列基金无法成立,则基金发起人将承担全部基金募集费用,已募集的资金并加计银行活期储蓄存款利息在发行期结束后30天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七、本次发行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发起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厦28层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电话:(0755)83196666
传真:(0755)83196405
(二)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同上
(三)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厦
法定代表人:秦晓
电话:83195259、83195226
传真:83195201
(四)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厦28层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电话:(0755)83196666
传真:(0755)83196405
联系人:魏小姐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755)83161111
125906168(限中国移动手机拨打,跨区域免长途费)
2、代销机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厦
法定代表人:秦晓
电话:(0755)83195487、82090060
传真:(0755)83195049、83195050
联系人:朱小姐、刘小姐
3、代销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227
联系人:范源远
4、代销机构: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新中街68号
法定代表人:周济谱
电话:(010)65178899-86073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权唐
5、代销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金建栋
电话:(021)62580818-177
传真:(021)62569400
联系人:顾文松
6、代销机构: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王明权
电话:(021)54033888-2907
传真:(021)64736644
联系人:杨洁慧
(五)注册与过户登记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同上
(六)律师事务所与经办律师
律师事务所:北京高朋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39号第一上海中心808室
法人代表:胡莲萍
电话:(010)84534066传真:(010)84534066
经办律师:王明涛、牛建伟
(七)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埔路99号1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222号外滩中心30楼
法定代表人:郑树成
电话:(021)63350202
传真:(021)63350003
联系人:胡凡
经办注册会计师:胡凡、柳伟敏
附:本系列基金各直销中心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代销本系列基金的25个省(市)一级分行联系地址,其他销售机构营业网点详见各销售机构相关业务公告,或直接向各销售机构垂询。
一、招商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直销 中心电话:0755-83161111;传真:0755-83196405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电话:010-66211612;传真:010-66211613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电话:021-68407931;传真:021-68407302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755-83161111
125906168(限中国移动手机拨打,跨区域免长途费)
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设在深圳、北京和上海的直销中心进行电话预约以及认购相关事宜的咨询。
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统一咨询电话:95555。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该电话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代销本系列基金的相关事宜进行咨询。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代销本系列基金的一级分行联系地址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 地址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深圳深南中路2号新闻大厦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56号国际金融大厦A座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上海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1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辽宁沈阳铁西区重工北街23号110026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江苏省南京汉中路1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陕西省西安市和平路107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广州体育东路138号金利来大厦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湖北武汉市建设大厦518号招银大厦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四川成都市顺城大街248号A座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浙江省杭州市中山北路310号310003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重庆市渝中区临江支路2号合景大厦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 甘肃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505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 辽宁大连市中山区鲁迅路19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江西省南昌市八一大道162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湖南省长沙蔡锷中路42号银宏大厦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福建省福州市鼓屏路60号粮食大厦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山东省青岛市香港西路85号裕源大厦B段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55号台众大厦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319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 云南省昆明市东风东路48号金泰大厦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安徽省合肥市长江中路436号金城大厦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 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80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福建省厦门市厦禾路862号金山大厦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 龙江省哈尔宾市东大道街168号
中艺瑞宝酒店11楼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河南省郑州市纬五路66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 邮政编码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81800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10003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20012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21000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71000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51062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43002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610016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40001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 7300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 11600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330003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41000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350003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26607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30020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25000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 65005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23006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 83000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361003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 15000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450008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3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