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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安泰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
招募说明书(二零二五年第一号)
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2025年4月21日
招商安泰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二零二五年第一号)
重要提示
招商安泰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03年3月10日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35号批准公开发行。依据当时有效的法律
法规,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03年4月28日正式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当投资人赎回时,所得或会高于或低于投资人先前所支
付的金额。如对本招募说明书有任何疑问,应寻求独立及专业的财务意见。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
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
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
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
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
的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可能面临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
风险,以及与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
本系列基金存续期内,若任一基金的有效持有人数量连续60个工作日达不到100人,
或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则基金管理人将宣布该基金终止,
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若本系列基金全部基金均已宣布终止,则本系列基金终止。若本系列
基金下仅剩余一只基金,而基金管理人在一年内未能增加一只以上基金,达到系列结构下至
少两只基金的要求,则本系列基金终止,剩余的基金作为单独基金存续。投资人将面临《基
金合同》提前终止的风险。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
以启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本招募说明书“侧袋机制”等有关章节。侧袋机制实
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
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投资有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投资人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
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招募说明书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