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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东财创新医疗六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西藏东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2024 年 9 月 18 日
清算报告送出日:2024 年 10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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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提示
西藏东财创新医疗六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系由基金管理人西藏东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西藏东财创新医疗六个月定期开放混合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西藏东财创
新医疗六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2643 号文准予公开募集注册。经向
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合同于 2021 年 9 月 7 日正式生效。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西藏东财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
产规模”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该对应日如为非工作日,则自动
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人民币的,本基金合同自动终止 ,且不
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
根据基金管理人于 2024 年 9 月 10 日发布的《关于西藏东财创新医疗六个月定期开放
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发生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本基金基金合
同生效日为 2021 年 9 月 7 日,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满三年后的对应日(该对应日如为非工
作日,则自动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为 2024 年 9 月 9 日。截至 2024 年 9 月 9 日日终,本基
金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人民币,触发了基金合同约定的自动终止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按
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024 年 9 月 9 日为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自 2024 年 9 月 10 日(含该日)起,本基金进
入清算程序。
由基金管理人西藏东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勤华
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于 2024 年 9 月 10 日组成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清算报告进行审计,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二、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 西藏东财创新医疗六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东财创新医疗六个月定开混合发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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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主代码 01344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年9月7日
基金管理人 西藏东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最后运作日
(2024年9月9日)
基金份额总额
24,082,097.32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通过深入的基本面研
究,选择创新医疗相关主题的优质企业进行投资,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长
期稳健增值。
投资策略
(一)封闭期投资策略
本基金界定的创新医疗行业是指符合医药行业技术、模式创新方向或符合
国家医药发展政策指引方向的相关领域,主要包括创新药产业链、高端医
疗服务、创新医疗器械等。本基金将采用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
式,精选创新医疗行业中的优质个股进行重点投资。
(二)开放期投资策略
开放期内,为了保证组合具有较高的流动性,方便投资人安排投资,本基
金将在遵守有关投资限制与投资比例的前提下,主要投资于具有较高流动
性的投资品种,通过合理配置组合期限结构等方式,积极防范流动性风
险,在满足组合流动性需求的同时,尽量减小基金净值的波动。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全指医药卫生指数收益率×80%+中证综合债券指数收益率×2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和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
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还可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本基金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的,除了需
要承担与内地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还
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
带来的特有风险。
三、基金运作情况
本基金经证监许可〔2021〕2643 号《关于准予西藏东财创新医疗六个月定期开放混合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注册,由基金管理人依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至 2021 年 9 月 3 日向社会公开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21 年 9 月 7 日
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86,675,085.22 份(含募集期间利息结转的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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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有效认购户数为 4,280 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基
金合同等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该对应日如为非工作日,则自动
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人民币的,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
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根据基金管理人于 2024 年 9 月 10 日发
布的《关于西藏东财创新医疗六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发生基金合同终止
情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21 年 9 月 7 日,基金合同生效之
日起满三年后的对应日(该对应日如为非工作日,则自动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为 2024 年
9 月 9 日。截至 2024 年 9 月 9 日日终,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人民币,触发了基金
合同约定的自动终止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无须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2024 年 9 月 9 日为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自 2024 年 9 月 10 日(含
该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
四、财务会计报告
基金最后运作日资产负债表(已经审计)
会计主体:西藏东财创新医疗六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4 年 9 月 9 日(基金最后运作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最后运作日
2024 年 9 月 9 日
资 产:
货币资金 4,977,672.74
交易性金融资产 7,736,891.02
其中:股票投资 7,736,891.02
资产合计 12,714,563.76
负 债:
应付管理人报酬 4,198.98
应付托管费 349.91
其他负债 56,562.33
负债合计 61,111.22
净资产:
实收基金 24,082,097.32
未分配利润 -11,428,644.78
净资产合计 12,653,452.54
负债和净资产合计 12,714,56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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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报告截止日 2024 年 9 月 9 日(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基金份额净值人民币 0.5254
元,基金份额总额 24,082,097.32 份,资产净值人民币 12,653,452.54 元。
(2)本基金的清算报表是在非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参考《企业会计准则》、《资产管理产
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及《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编制的。自本基金
最后运作日起,资产负债按清算价格计价。由于报告性质所致,本清算报表并无比较期间的
相关数据列示。
五、清算情况
自 2024 年 9 月 10 日起至 2024 年 9 月 18 日止的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
金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5.1 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按照《基
金合同》的规定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5.2 资产处置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货币资金为人民币 4,977,672.74 元,其中本金人民币
282,774.23 元存放于托管账户,本金人民币 4,691,552.00 元存放于证券经纪商基金专用证
券账户,托管账户存款应计利息为人民币 240.64 元,证券经纪商基金专用证券账户的证券
交易结算资金应计利息为人民币 3,105.87 元。
托管账户存款利息已于 2024 年 9 月 21 日季度结息日划至基金托管账户;证券经纪商
基金专用证券账户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及应计利息已于 2024 年 9 月 23 日前全部划入托管
账户。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交易性金融资产为人民币 7,736,891.02 元,全部为股票投资。
以上全部交易性金融资产已于清算期间处置变现。
5.3 负债清偿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为人民币 4,198.98 元,该款项已于 2024 年 9
月 11 日支付。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为人民币 349.91 元,该款项已于 2024 年 9 月 11 日
支付。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为人民币 56,562.33 元,其中:预提律师费用为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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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 7,000.00 元,将于取得律师费发票后支付;预提审计费为人民币 15,000.00 元,将于取
得审计费发票后支付;预提信息披露费为人民币 34,562.33 元,将于取得信息披露费发票后
支付。
5.4 清算期间的清算损益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自 2024 年 9 月 10 日
至 2024 年 9 月 18 日
止清算期间
一、清算收益
1、利息收入(注 1) 1,078.29
2、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损失以“-”填列)(注 2) -28,994.81
3、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注 3) -19,679.21
清算收益小计 -47,595.73
二、清算费用
1、汇划费用(注 4) 15.00
清算费用小计(注 5) 15.00
三、清算期间净收益(损失以“-”填列) -47,610.73
注 1:利息收入系以当前适用的利率预估计提的清算期间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注 2: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系清算期间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所致,为原计入交易性金融资
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转出至投资收益的金额。
注 3:投资收益系清算期间的卖出股票差价收入、交易费用及股息红利税。
注 4:汇划费用系清算期间托管账户资金划转产生的费用。
注 5:根据《基金合同》,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5.5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的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一、最后运作日 2024 年 9 月 9 日基金净资产 12,653,452.54
加:清算期间净收益(净损失以“-”填列) -47,610.73
二、清算结束日 2024 年 9 月 18 日基金净资产 12,605,841.81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截至本次清算期结束日 2024 年 9 月 18 日,本基金剩余财产为
人民币 12,605,841.81 元。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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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
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自本基金清算起始日 2024 年 9 月 10 日至清算款划出前一日的银行存款等产生的利息
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加快清盘速度,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将
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该笔款项(该金额可能与实际结息金额存在略微差异),供清盘分配使
用。基金管理人垫付的资金以及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将于清算期后返还给基金管理
人。
5.6 基金清算报告的告知及剩余财产分配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
清算报告公告后,基金管理人将遵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及时进行剩余财产
分配。
六、备查文件
6.1 备查文件目录
(1)《西藏东财创新医疗六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财务报表及审
计报告》
(2)《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西藏东财创新医疗六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6.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并登载于基金管理人基金网站
www.dongcaijijin.com、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http://eid.csrc.gov.cn/fund。
6.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以在开放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住所免费查阅,也可登陆基金管理
人基金网站 www.dongcaijijin.com 查阅。
西藏东财创新医疗六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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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9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