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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五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二日
华润元大润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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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重要提示............................................................3
一、基金概况........................................................3
二、基金运作情况....................................................4
三、财务会计报告....................................................5
四、清算情况........................................................6
五、备查文件........................................................9
华润元大润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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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华润元大润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2021年9月7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2949号
文准予募集注册,由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作
为基金管理人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基金合同于2022年5月27日正式生效。本基
金基金管理人为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华润元大润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管理人经与本基金基
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由基金管理人召集,以通讯方式召开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终止《基金合同》的事项。本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已于2023年4月20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华润元大润安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决定终止本基金基金合同。根据本基金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通过的议案及议案说明,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2023年4月21日,于
2023年4月22日起进入清算期。
本基金清算期自2023年4月22日至2023年5月12日止。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北京金诚同达(深圳)
律师事务所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安永华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
务所对清算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一、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 华润元大润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华润元大润安混合
基金主代码 01369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 年 5 月 27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润元大润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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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托管人名称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华润元大润安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润元大润安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注册登记机构 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获得长期稳定的投资
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旨在追求绝对回报,注重风险控制,通过严谨的大类
资产配置策略和个券精选策略控制下行风险,因势利导运用
多样化的投资策略实现基金资产稳定增值。固定收益类投资
方面,本基金将自上而下地在利率走势分析、债券供求分析
基础上,灵活采用类属配置、久期配置、信用配置、回购等
投资策略,选择流动性好、风险溢价水平合理、到期收益率
和信用质量较高的品种,实现组合稳健增值。股票投资方
面,本基金通过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挖掘优质
上市公司,筛选其中安全边际较高的个股构建投资组合。此
外,本基金投资策略还包括存托凭证投资策略、资产支持证
券投资策略、国债期货投资策略、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总指数(全价)收益率×80%+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
2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一般而言,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的
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
二、基金运作情况及清算原因
华润元大润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2021年9月7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2949号
文准予募集注册,自2022年3月7日至2022年5月25日期间向全社会公开募集。募
集有效认购总户数为222户,募集资金及其产生的利息共计206,810,487.98元,
折合基金份额206,810,487.98份。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中国证监会办理
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后,于2022年5月27日获书面确认,《华润元大润安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该日起正式生效。
根据《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基
金合同》的相关约定,经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2023年4月20日表决通过,决定
终止基金合同,并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
基金管理人于2023年4月21日发布了《关于华润元大润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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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2023年4
月21日,自2023年4月22日起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停止办理本基金基金份额
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转换等业务。
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最后运作日期间,本基金正常运作。
三、清算报表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清算报表是在非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参考《企业会计准则》及《证
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编制的。自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起,
所有资产以可收回的金额与原账面价值孰低计量,负债以预计需要清偿的金额
计量,其中本基金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为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
费用后的净额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由于报告性质所
致,本清算报表并无比较期间的相关数据列示。
四、财务会计报告
基金最后运作日资产负债表(经审计)
会计主体:华润元大润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3 年 4 月 2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最后运作日
2023 年 4 月 21 日
资产:
银行存款 192,148.65
结算备付金 22,986.32
存出保证金 6,926.60
交易性金融资产 -
其中:股票投资 -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其他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应收清算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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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
其他资产 -
资产总计 222,061.57
负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清算款 -
应付赎回款 -
应付管理人报酬 597.14
应付托管费 199.08
应付销售服务费 99.38
应付投资顾问费 -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润 -
其他负债 7,752.23
负债合计 8,647.83
净资产:
实收基金 217,336.03
未分配利润 -3,922.29
净资产合计 213,413.74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222,061.57
五、清算情况
自2023年4月22日至2023年5月12日止的清算期间,本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对本基金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基
金资产处置、负债清偿及基金净资产分配情况如下:
1、清算费用
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
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
付。
考虑到本基金清算的实际情况,从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角度出发,本
基金清算期间的律师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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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产处置情况
(1)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银行存款为人民币 192,148.65 元,其中本金人民币
192,013.43 元,应计利息人民币 135.22 元。于清算期间计提应计利息人民币
37.95 元,自存出保证金划入人民币 1,913.86 元,净划出至结算备付金人民币
2,036.25 元, 支付管理费人民币 597.14 元,支付托管费人民币 199.08 元,支
付销售服务费人民币 99.38 元,支付赎回款及赎回费人民币 198.63 元,支付审
计费人民币 7,300.00 元,支付交易佣金人民币 452.23 元。截止至清算结束日,
银行存款为人民币 183,217.75 元,其中本金人民币 183,044.58 元,应计利息人
民币 173.17 元。
(2)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结算备付金为人民币 22,986.32 元,其中本金人民币
22,970.37 元,应计利息人民币 15.95 元。于清算期间计提应计利息人民币 21.83
元,自银行存款净划入人民币 2,036.25 元。截止至清算结束日,结算备付金为
人民币 25,044.40 元,其中本金人民币 25,006.62 元,应计利息人民币 37.78 元。
(3)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存出保证金为人民币 6,926.60 元,其中本金人民币
6,916.54 元,应计利息人民币 10.06 元。于清算期间计提应计利息人民币 5.79
元,划出至银行存款人民币 1,913.86 元。截止至清算结束日,存出保证金为人
民币 5,018.53 元,其中本金人民币 5,002.68 元,应计利息人民币 15.85 元。
3、负债清偿情况
(1)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款为人民币 0.00 元。于清算期间确认应付赎
回款人民币 198.32 元,其中应付华润元大润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份额赎
回款人民币 128.26 元,应付华润元大润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C 类份额赎回款
人民币 70.06 元。该款项已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支付。
(2)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为人民币 597.14 元。该款项已于 2023
年 5 月 5 日支付。
(3)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为人民币 199.08 元。该款项已于 2023 年
5 月 5 日支付。
(4)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销售服务费为人民币 99.38 元。该款项已于 2023
年 5 月 5 日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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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为人民币 7,752.23 元。其中,预提审计费
人民币 7,300.00 元、应付交易佣金人民币 452.23 元。于清算期间确认应付赎回
费人民币 0.31 元,上述款项均已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支付。
4、清算期间的清算损益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自2023年4月22日至
2023年5月12日止清算期间
一、清算收益
1、利息收入(注1) 65.57
2、其他收入(注2) 0.34
清算收益小计 65.91
二、清算支出
清算支出小计 -
三、清算净收益(损失以“-”填列) 65.91
注 1:利息收入系清算期间计提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及存出保证金利息收入。
注 2:其他收入系最后运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发生赎回业务产生的赎回费收
入。
5、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的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一、最后运作日2023年4月21日基金净资产 213,413.74
加:清算期间净收益(损失以“-”填列) 65.91
清算期间从持有人权益转出(注1) -198.97
二、清算结束日2023年5月12日基金净资产 213,280.68
注 1:清算期间从持有人权益转出系本基金份额持有人于最后运作日 2023 年
4 月 21 日提交的赎回申请,已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支付基金赎回款。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
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
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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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加快清算速度,基金管理人将于清算款划出日
先行垫付相关应计利息(该金额可能与实际结息金额存在略微差异)、结算备付
金及存出保证金款项。基金管理人垫付的资金以及垫付资金产生的利息(以实际
结息金额为准)将于清算期后返还给基金管理人。
6、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
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清算报告公告
后,基金管理人将遵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及时进行分配。
六、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华润元大润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审计报告》
2、《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华润元大润安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清算的法律意见书》
(二)存放地点
备查文件存放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三)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备查文件。
华润元大润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