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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旗下基金定期定额投资最低申购金额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4年7月22日起调整本公司旗下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最低申购金额。具体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本公司旗下所有已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基金,具体如下:
基金主代码 基金名称
003336 长江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03363 长江乐享货币市场基金
006618 长江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09700 长江添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10663 长江均衡成长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010801 长江量化消费精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011446 长江新能源产业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011545 长江沪深3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013017 长江双盈6个月持有期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013934 长江红利回报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013972 长江致惠30天滚动持有短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014323 长江鑫选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014339 长江智能制造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015320 长江新兴产业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015402 长江丰瑞3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15559 长江启航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016993 长江惠盈9个月持有期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017195 长江时代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017464 长江楚财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018842 长江安悦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19293 长江长扬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019472 长江长宏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020937 长江9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890005 长江尊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890008 长江智选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890011 长江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截至公告日尚未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基金以及基金合同尚未生效的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规则以及最低申购金额以相关基金法律文件的约定或本公司的后续公告为准。
二、调整内容
自2024年7月22日起,上述适用基金每期定期定额投资的最低申购金额调整为人民币1.00元(含申购费,下同)。
各销售机构对上述适用基金每期定期定额投资最低申购金额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但不得低于1.00元。投资者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投资者欲了解关于上述适用基金的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上述适用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1-166-8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jzcgl.com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