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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惠升品质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惠升品质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惠升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述终止情形出现后终止《基金合同》并依法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2023年10月11日,并自2023年10月12日进入清算程序。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惠升品质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类份额基金简称:惠升品质优选混合A
A类份额基金代码:014786
C类份额基金简称:惠升品质优选混合C
C类份额基金代码:014787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2年1月25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惠升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惠升品质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惠升品质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二、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及“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之“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直接终止《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截至2023年10月11日,本基金已连续5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基金管理人应终止《基金合同》并依法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一)本基金最后一个运作日为2023年10月11日,自2023年10月12日起进入清算程序,不再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销售服务费。
(二)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或临时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或临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三)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四)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6个月,但因本基金所持证券的流动性受到限制而不能及时变现的,清算期限相应顺延。
(五)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六)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七)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规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规定报刊上。
(八)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保存期限不低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年限。
四、特别提示
1、本基金自2023年10月12日起进入清算程序后不再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投资者在2023年10月11日15:00前提交的赎回等业务申请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办理,但投资者在2023年10月11日15:00后提交的赎回等业务申请将被确认失败。敬请投资者注意。
2、如清算期内仍有持仓证券停牌或其他无法及时变现的证券,则本基金可能需要进行多次清算。停牌证券或其他无法及时变现的证券的恢复流通时间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且锁定期内价格波动亦存在不确定性,故投资者存在无法及时获得清算款,或获得的清算款远低于最后运作日份额净值的风险。
3、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惠升品质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惠升品质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可访问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risingamc.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000-5588)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惠升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