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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鹏华中证传媒指数型证券投资基
金(L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鹏华中
证传媒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二次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二次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鹏华中证
传媒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终止上市并变更为鹏华中证传媒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议案》。大会表决投票时间自2024年11月28日起,
至2025年1月3日17:00止。2025年1月7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计票
过程进行了见证,北京市中信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
根据计票结果,本人直接出具有效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有效表决
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小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
的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未达到法定的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有
效开会条件。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基金合同》的有关规
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由基金资产承担。经本基金基金托管人中
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认,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明细如下表所
示:
项目 金额(单位:元)
律师费 25000
公证费 10000
合计 35000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将就本次会议情况
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复牌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160629,场内简称:传媒LOF)已于2025
年1月7日开市起停牌,并将自2025年1月8日上午10:30起复牌。
三、备查文件
1、《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二次召开鹏华中证传媒指数型证券
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二次召开鹏华中证传媒指数型证券
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二次召开鹏华中证传媒指数型证券
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附件:《公证书》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