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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趋势领航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赎回业务公告
送出日期:2024年10月1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中信建投趋势领航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中信建投趋势领航两年持有期混合
基金主代码 01626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最短持有期为2年的单笔锁定持续运作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年10月11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信建投趋势领航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信建投趋势领航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赎回起始日 2024年10月11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
下属各类别基金的基金简称 中信建投趋势领航两年持有期混合A 中信建投趋势领航两年持有期混合C
下属各类别基金的交易代码 016265 016266
该类别基金是否开放赎回 是 是
注: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赎回业务事项予以说明。本基金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份基金份额设置两年的最短持有期限,即对于每份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限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含)(对于认购份额而言)、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含)(对于申购份额而言)起至两年后对应日(不含)(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或无该对应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的期间。对于每份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限内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就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
2日常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对于每份基金份额于基金合同生效日(含)(对于认购份额而言)或该份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含)(对于申购份额而言)两年后的对应日(含该日,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开始办理赎回。对于每份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限内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就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
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时,则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基金是否开放赎回业务,具体以届时的公告为准),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赎回时除外。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赎回。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赎回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该类基金份额赎回的价格。
3日常赎回业务
3.1赎回份额限制
(1)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办理赎回时,每笔赎回申请的最低份额为1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但某笔交易类业务(如赎回、转托管等)导致单个基金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对赎回份额限制有其他规定的,需同时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等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赎回费率
投资人需至少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满两年,在两年持有期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持有满两年后赎回不收取赎回费用。
3.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未知价”原则,即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份额赎回”原则,即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但申请经登记机构确认的不得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5)办理赎回业务时,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日常转换业务
本基金目前暂不开通转换转出业务,具体开通情况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5基金销售机构
5.1场外销售机构
5.1.1直销机构
(1)直销中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B座17层
法定代表人:黄凌
联系人:贾欣欣
联系电话:010-59100273
传真号码:010-59100298
(2)网上交易
公司网站:www.cfund108.com
开放期间,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9-108-108(免长途话费)进行业务相关事宜的问询、开放式基金的投资咨询及投诉等。
5.1.2场外非直销机构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场外非直销机构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代销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敬请投资者留意。
5.2场内销售机构
本基金不设场内销售机构。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管理人根据《中信建投趋势领航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中信建投趋势领航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通过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及时公布基金净值信息。
自2022年11月22日起,基金管理人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中国证监会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将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赎回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文件。投资者亦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9-108-108(免长途话费)咨询相关事宜。
(2)基金管理人应接收开放日当天(T日)开放时间结束前受理的赎回申请,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包括该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者可在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机构网站、营业网点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销售机构对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赎回申请。赎回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3)有关本基金开放日常赎回业务的具体规定若发生变化,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投资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基金。
特此公告。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