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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鸿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暂停机构客户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
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9月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基金简称
基金主代码
基金管理人名称
公告依据
暂停相关业务的起始日、金
额及原因说明
暂停申购起始日
暂停大额申购起始日
暂停转换转入起始日
暂停大额转换转入起始日
暂停赎回起始日
暂停转换转出起始日
暂停大额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限制大额申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限制大额转换转入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
的原因说明
华商鸿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华商鸿丰纯债债券
016661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商鸿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商
鸿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等相
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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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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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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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4日
100,000.00
100,000.00
为保证本基金的稳定运作,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根据《华商鸿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
相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决定于2024年9月4日起限制
本基金机构客户的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
入)业务。
注:1、暂停机构客户本基金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或累计高于10万元(不含10万元)的大额申
购、大额定期定额投资及大额转换转入业务。
2、如机构客户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请金额高于10万元(不含10万元)的交易,本基金将确
认该笔申请失败;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多笔累计申请金额高于10万元(不含10万元)的,则对申请按
照申请金额从大到小排序,逐笔累加至符合不超过10万元(含)限额的申请确认成功,其余笔数确认
失败。
3、机构客户通过基金销售机构进行本基金大额申购、大额转换转入及大额定期定额投资交易申
请,暂停起始时间为2024年9月3日15:00。即9月3日15:00后提交的基金交易申请将视为9月4日
的交易申请。投资者成功提交申请的时间以本公司系统自动记录的时间为准。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交易日起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
交易日起不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
2)本公司将另行公告恢复机构客户办理华商鸿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额申购(含定期定
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的相关日期。
3)本基金暂停机构客户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期间,本基金已签约的定期
定额投资扣款、转换转出业务及赎回业务等其他业务仍照常办理。
4)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hsfund.com)查询相关信息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700-
8880、010-58573300)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
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