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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实全球创新龙头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嘉实全球创新龙头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
基金简称 嘉实全球创新龙头股票(QDII)
基金主代码 01742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3年3月14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以及
《嘉实全球创新龙头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嘉实全球创新龙头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
2 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证监许可[2022]2773号
基金募集期间 2023年2月6日至2023年3月10日
验资机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23年3月14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795
份额类别 嘉实全球创新龙头股
票(QDII)人民币A
嘉实全球创新龙头股
票(QDII)人民币C
嘉实全球创新龙头
股票(QDII)美元 合计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元) 112,115,328.39 235,703,734.04 9,704,431.18 357,523,493.61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元) 68,044.01 12,796.42 61.04 80,901.47
募集份额(单位:份)
有效认购份额 112,115,328.39 235,703,734.04 9,704,431.18 357,523,493.61
利息结转的份额 68,044.01 12,796.42 61.04 80,901.47
合计 112,183,372.40 235,716,530.46 9,704,492.22 357,604,395.08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
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 购 的 基 金 份 额
(单位:份) - - -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 - -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
项 - - - -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
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 购 的 基 金 份 额
(单位:份) 9.90 85,002.92 - 85,012.82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00001% 0.0361% - 0.0238%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高
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
门负责人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总
量的数量区间 - - - -
其中:本基金基金经理认购本基
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总
量的数量区间 - - - -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
备案手续的条件 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2023年3月14日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次嘉实全球创新龙头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人民币净认购金额为347,819,062.43元、人民币认购金额产生的银行利息为80,840.43人民币元,美元现汇净认购金额为1,393,213.85美元、美元现汇认购金额产生的银行利息8.76美元。上表“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中美元现汇净认购金额及“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中美元现汇认购资金产生的利息按照募集期最后一日中国人民银行最新公布的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即1美元对人民币6.9655元折算为人民币。
(2)人民币基金份额的首次募集初始面值为1.00元人民币,美元基金份额按照每份基金份额的初始面值0.14356471美元计算(为人民币基金份额的初始面值按照募集期最后一日美元估值汇率进行折算,以美元为单位,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8位)。募集期间募集及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共计357,604,395.08份基金份额,其中人民币基金份额为347,899,902.86份、美元基金份额为9,704,492.22份。
(3)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本基金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jsfund.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4)根据嘉实全球创新龙头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嘉实全球创新龙头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嘉实全球创新龙头股票(QDII)人民币A:017429,嘉实全球创新龙头股票(QDII)人民币C:017431,嘉实全球创新龙头股票(QDII)美元:017430)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在满足监管要求的情况下,根据本基金运作的需要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的具体日期,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相关公告中规定。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