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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信电子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9月20日
送出日期:2024年9月25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建信电子行业股票 基金代码 017746
下属基金简称 建信电子行业股票C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17747
基金管理人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3年04月11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基金类型 股票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江映德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3年04月11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10年10月11日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则直接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请投资者阅读《招募说明书》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本基金重点投资于电子行业优质企业,把握中国电子行业发展带来的投资机遇机会,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主板、创业板、存托凭证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允许买卖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 债券(包含国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券、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公司债券、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衍生品(包括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 、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80%-95%,其中投资于本基金界定的“电子行业股票”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资产的80%;港股通标
的股票投资比例不超过全部股票资产的3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股指期货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上述投资品种的比例限制,以变更后的比例为准,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的投资比例将做相应调整。本基金可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业务。
主要投资策略 (一)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从宏观面、政策面、基本面和资金面等四个角度进行综合分析,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确定本基金在股票、债券、现金等各类资产类别的投资比例,并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和市场时机的变化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二)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政策因素、宏观因素、估值因素、市场因素四方面指标,在本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范围内制定并适时调整股票配置比例及投资策略。 1、电子行业的定义 本基金界定的电子行业是指主营业务为电子终端及组件、光学光电子、电子元件、电子化学品的公司,具体包括半导体设计、制造及封装领域、消费电子零部件与模组制造领域、光学光电子设计及制造领域、电容电感零部件设计及制造领域、电子设备设计、开发、应用及集成领域。本基金将着重关注上述领域中具备核心技术竞争优势、符合产业发展趋势、具备长期成长能力或依靠技术创新迅速成长的公司。 2、个股投资策略 本基金坚持“自下而上”的个股选择策略,重点研究具有竞争力比较优势、未来成长空间大、持续经营能力强的上市公司,同时结合定量分析和多种价值评估方法进行多角度投资价值分析。 3、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综合比较并选择港股市场中符合本基金投资主题的优质股票进行投资。 4、本基金可投资存托凭证,本基金将精选出具有比较优势的存托凭证进行投资。 (三)债券投资策略 (四)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五)衍生品投资策略 (六)融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全指电子指数*80%+中证港股通电子综合指数*10%+中债总指数收益率*1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如投资于港股,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基金合同生效当年不满完整自然年度的,按实际期限计算净值增长率。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赎回费 0天≤N<7天 1.5%
7天≤N<30天 0.5%
N≥30天 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1.20%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20% 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费 0.4% 销售机构
审计费用 40,000.00元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120,000.00元 规定披露报刊
其他费用 本基金其他费用详见本基金合同或招募说明书费用章节。 相关服务机构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指数许可使用费(若有)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
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建信电子行业股票C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1.82%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
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行业股票基金的风险
本基金是股票型基金,重点投资于电子行业优质企业,把握中国电子行业发展带来的投资机遇机会,
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股票市场、债券市场的
波动都将影响到本基金的业绩表现。本基金管理人将发挥自身投研优势,加强对市场、上市公司基本面和固
定收益类产品的深入研究,持续优化组合配置,以控制特定风险。
2、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香港市场股票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
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或“联交所”)上市的股票,除与其他投
资于内地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如本基金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本基金还将面临港股通机
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者结构、投资标的构成、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所带来的特有风险。
3、衍生品投资风险
(1)股指期货交易风险
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参与股指期货交易需承受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和
法律风险等。由于股指期货通常具有杠杆效应,价格波动比标的工具更为剧烈,有时候比交易标的资产要
承担更高的风险。并且由于股指期货定价复杂,不适当的估值有可能使基金资产面临损失风险。股指期货
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性,当出现不利行情时,股价指数微小的变动就可能会使
投资者权益遭受较大损失。股指期货采用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保证金,按
规定将被强制平仓,可能给交易带来损失。
(2)国债期货交易风险
本基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国债期货市场的风险类型较为复杂,涉及面广,主要包括:利率波动原因
造成的市场价格风险、宏观因素和政策因素变化而引起的系统风险、市场和资金流动性原因引起的流动性
风险、交易制度不完善而引发的制度性风险等。
(3)股票期权投资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股票期权,投资股票期权所面临的主要风险是股票期权价格波动带来的市场风险;因保
证金不足、备兑证券数量不足或持仓超限而导致的强行平仓风险;股票期权具有高杠杆性,当出现不利行
情时,微小的变动可能会使投资人权益遭受较大损失;包括对手方风险和连带风险在内的第三方风险;以
及各类操作风险,极端情况下会给投资组合带来较大损失。
4、融资风险
本基金参与融资业务,在放大收益的同时也放大了风险。类似于期货交易,融资业务在交易过程中需
要全程监控其担保金的比例,以保证其不低于所要求的维持担保比率,这种“盯市”的方式对本基金流动
性的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5、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
金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
险,包括存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在法律地位、享有权利等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引发的
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协议自动约束存
托凭证持有人的风险;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凭证价格差异以及波动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的
风险;存托凭证退市的风险;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人,在持续信息披露监管方面与境内可能存在
差异的风险;境内外证券交易机制、法律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的其他风险。
6、《基金合同》自动终止风险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
万元的,则直接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投资人
面临《基金合同》自动终止的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
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
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官方网站[www.ccbfund.cn][客服电话:400-81-95533]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