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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出具日期:二零二四年十月十四日
报告公告日期:二零二四年十月二十二日
目录
1、重要提示.............................................................................................................1
2、基金概况.............................................................................................................2
3、财务报告.............................................................................................................4
4、清算事项说明.....................................................................................................5
5、备查文件目录.....................................................................................................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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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要提示
易方达恒固18个月封闭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3245号文准予注册,《易方达恒固18个月封闭式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于2023年3月6日生效,《基金合同》
生效日基金份额总额为7,832,586,442.73份。本基金基金管理人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
金托管人”)。
根据《基金合同》第三部分“基金的基本情况”第三条约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
效之日起进入封闭期,封闭期为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至18个日历月后月度对日的前
一日(若该日为非工作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本基金将在封闭期到期日对基金份
额进行自动赎回,……封闭期到期日的次日,本基金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并进入基金财产清
算程序。”因本基金封闭期到期,触发《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合同》终止情形,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和《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本基金于2024年9月6日封闭期到期并对基金份额进行自动赎
回,自2024年9月7日起进入清算期,该事项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详见
基金管理人分别于2024年8月23日、8月30日发布的《关于易方达恒固18个月封闭式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即将到期终止的提示性公告》,以及于2024年9月9日发布的《关于
易方达恒固18个月封闭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自动赎回、进入清算期及终止基金
合同的公告》。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2024年9月6日。本基金从2024年9月7日(最后运作日的次日)起
进入清算期,清算期间为自2024年9月7日至2024年9月11日止。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于2024年9月7日组
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为本基金的基
金合同终止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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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金概况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易方达恒固18个月封闭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易方达恒固18个月封闭式债券
基金主代码 01779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封闭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3年3月6日
基金管理人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最后运作日(2024年9
月6日)基金份额总额 7,832,586,442.73份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易方达恒固18个月封闭式债
券A
易方达恒固18个月封闭式债
券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17798 017799
基金最后运作日(2024年9
月6日)下属分级基金的份
额总额
7,639,432,465.36份 193,153,977.37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投资策略
基金管理人应根据资产估值方法不同,对投资的债券资产实行分单
元管理。一是持有到期型单元,本单元投资的债券以收取合同现金
流量为目的采用买入并持有至到期的投资管理策略,该单元内的资
产采用摊余成本法估值。二是交易型单元,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投资
管理的需要和对市场的判断,对该单元内的资产采用灵活的投资管
理策略,采用市价法估值。为确保上述两类债券的严格隔离,基金
管理人在购买债券伊始即根据投资目的对其分别标记为市价法估值
债券品种和摊余成本法估值债券品种,并分别计入上述两个单元进
行运营管理。每笔债券投资分类标识确定后在封闭期内不可随意更
改,所投债券一旦归入持有到期型单元原则上不可自由卖出,确有
必要的,基金管理人可以基于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或根据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在不违反《企业会计准则》的前提下,履行内部程序
后按照会计准则对尚未到期的债券资产进行处置。在封闭期内,本
基金投资前应对所投资的债券确认是否采用买入并持有至到期策略。
对买入持有至到期策略的债券,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的,所投
资产到期日(或回售日)不得晚于封闭期到期日。对买入持有至到
期策略的含回售权的债券,债券到期日晚于封闭期到期日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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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应当行使回售权而不得持有至到期日。对买入持有到期策略
的债券,基金管理人应按照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确保基金 估值
充分体现相关风险。对于以市价法计量的债券资产,基金管理人可
根据对宏观经济、市场利率、资金供求、市场收益率曲线、流动性、
信用风险等因素的分析,在适度范围内调整该部分债券的平均久期,
并对债券类属资产和具体持仓个券进行优化配置和调整。除此之外,
本基金还可采用息差策略、可转换债券及可交换债券投资策略、银
行存款、同业存单投资策略、信用债投资策略、衍生产品投资策略
等。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优选投资级信用债财富指数(1-3年)收益率×30%+中债-优选
投资级信用债财富指数(1年以下)收益率×50%+一年期定期存款
基准利率(税后)×2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理论上低于股票型基
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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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财务报告
基金最后运作日资产负债表(已经审计)
会计主体:易方达恒固 18 个月封闭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4 年 9 月 6 日(基金最后运作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最后运作日
2024 年 9 月 6 日
资 产:
货币资金 7,846,531,155.26
结算备付金 166,366.98
存出保证金 135.56
资产总计 7,846,697,657.80
负 债:
应付管理人报酬 450,083.25
应付托管费 75,013.87
应付销售服务费 9,248.16
其他负债 193,643.05
负债合计 727,988.33
净资产:
实收基金 7,832,586,442.73
未分配利润 13,383,226.74
净资产合计 7,845,969,669.47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7,846,697,657.80
注 1:报告截止日 2024 年 9 月 6 日(基金最后运作日),易方达恒固 18 个月封闭式债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A 类 基 金 份 额 的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人 民 币 1.0017 元 , 基 金 份 额
7,639,432,465.36 份,资产净值人民币 7,652,515,164.61 元,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人民币 1.0016 元,基金份额 193,153,977.37 份,资产净值人民币 193,454,504.86 元。
注 2:本基金的清算报表是在非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参考《企业会计准则》及《资产管理产
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编制的。自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起,资产负债按清算价格
计价。由于报告性质所致,本清算报表并无比较期间的相关数据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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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清算事项说明
自2024年9月7日至2024年9月11日止的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的资产、
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4.1 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按照
《基金合同》的规定,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4.2 资产处置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货币资金为人民币7,846,531,155.26元,其中银行存款本金为人民
币7,846,367,434.30元,银行存款应计利息为人民币163,720.96元。上述银行存款应计利息
已于2024年9月21日划入托管账户。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结算备付金为人民币166,366.98元,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结算备付金利息,该款项已于2024年9月23日划入托管账户。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存出保证金为人民币135.56元,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结算保证金利息,该款项已于2024年9月23日划入托管账户。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加快清算速度,上述资产截至赎回款划出日(2024年9月
11日)尚未收到的应计利息均已由基金管理人使用自有资金先行垫付供清算分配使用。
4.3 负债清偿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为人民币450,083.25元,该款项已于2024年10月10
日支付。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为人民币75,013.87元,该款项已于2024年10月10日支
付。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销售服务费为人民币9,248.16元,该款项已于2024年10月10日
支付。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为人民币 193,643.05 元,其中应付信息披露费为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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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0.00 元,应付审计费为人民币 20,000.00 元,应付律师费为人民币 15,000.00 元,应付
交易费用为人民币 69,343.05 元,应付账户维护费及查询服务费为人民币 9,300.00 元,均
已于 2024 年 9 月 12 日至 2024 年 9 月 25 日期间支付。
本基金清算结束日其他负债为人民币 2,693,443.05 元,于清算期间的变动金额为人民
币 2,499,800.00 元,均为基金管理人垫资款。
4.4 清算期间的清算损益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自 2024 年 9 月 7 日至
2024 年 9 月 11 日止清
算期间
一、清算收益 1,961,591.85
存款利息收入(注 1) 1,961,591.85
二、清算费用(注 2) 0.00
三、清算期间净收益(损失以“-”填列) 1,961,591.85
注1:存款利息收入系计提的清算期间的银行存款利息,截至赎回款划出日前尚未收到的
应计存款利息已由基金管理人使用自有资金先行垫付。
注2:清算审计费及清算律师费已于2024年9月7日前计提。
4.5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的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一、最后运作日2024年9月6日基金净资产 7,845,969,669.47
加:自2024年9月7日至2024年9月11日止
清算期间净收益(损失以“-”填列) 1,961,591.85
减:基金净赎回金额(于清算期间确认的最后运作日份额赎回) 7,847,931,261.32
二、清算结束日2024年9月11日基金净资产 0.00
截至赎回款划出日前一日的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基金管理人
垫付资金划入基金托管账户后孳生的利息归基金管理人所有。基金管理人垫付的资金以及
自垫付资金划入基金托管账户后孳生的利息将于清算结束后返还给基金管理人。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
书后,报监管机构备案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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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备查文件目录
5.1 备查文件目录
5.1.1 易方达恒固18个月封闭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审计报告
5.1.2 关于易方达恒固18个月封闭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事宜之法律意见
5.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处
5.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
易方达恒固18个月封闭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二零二四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