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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方正富邦远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方正富邦远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现将方正富邦远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以通讯方式组织召开了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持续运作方正富邦远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权益登记日为2024年12月13日,投票表决时间自2024年12月16日至2025年1月14日17:00止。计票时间为2025年1月15日,本次计票由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及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北京市中信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予以公证。
根据计票结果,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本基金基金份额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因此未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方正富邦远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有效开会条件。
二、会议费用明细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包括公证费、律师费,前述持有人大会费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费用。
三、重要提示
1、本次大会召集人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将就本次会议情况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2、投资人可通过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查阅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相关公告文件。
四、备查文件
(一)《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方正富邦远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二)《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方正富邦远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三)《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方正富邦远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四)北京市中信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五)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附件:北京市中信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