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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泓德裕盈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25年3月29日在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发布了《关
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泓德裕盈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的公告》。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现发布关于召开本次会议
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泓德裕盈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泓德裕盈三个月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18017;C类018018,以下简称“本基金”)
的基金管理人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基金管理
人”)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
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泓德裕盈三个月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25年4月2日起,至2025年5月6日17:00止
(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会议计票日:2025年5月7日
4、会议通讯表决票将送达至本基金管理人,具体地址和联系方式如下:
收件人: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25号5层
联系人:王娟
联系电话:010-59850133
邮政编码:100088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泓德裕盈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可通过专人送交、寄送的方式送达至上述地址的收
件人。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泓德裕盈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
议案》(以下简称“《议案》”),《议案》及其说明详见附件一。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25年4月2日,即2025年4月2日交易时间结束后,在
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
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本次持有人大会的表决方式为书面纸质表决,基金管理人可以新增其他投票方
式并公告。纸质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如下:
1、本次会议表决票见附件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剪报、复印或登陆基金管
理人网站(www.hongdefund.com)、中国证监会电子披露网站
(http://eid.csrc.gov.cn/fund)下载等方式获取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正反
面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基金管理人
认可的其他印章,下同),并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
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
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机构公章(如有)或
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
面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
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以及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和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个人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
供个人投资者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
二)。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
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
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4)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
供机构投资者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
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以及填妥的授权
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二)。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正反面
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
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
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
加盖公章,并提供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
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和填妥
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二)。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
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5)以上各项中的公章、批文、开户证明及登记证书,以基金管理人的认可
为准。
3、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需将填妥的表决票和所需的相关文件在前述会
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内(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通过专人送交或邮寄
的方式送达至本基金管理人的指定联系地址,并请在信封表面注明:“泓德裕盈三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本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地址及联系办法如下:
收件人: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25号5层
联系人:王娟
联系电话:010-59850133
邮政编码:100088
五、计票
1、本次通讯会议的计票方式为:由本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
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在表决截止日期(即
2025年5月6日)后2个工作日内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并
形成决议。如基金托管人经通知但拒绝到场监督,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2、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享有一票表决权,且每一基金份额享有
平等的表决权。
3、表决票效力的认定如下:
(1)表决票填写完整清晰,所提供文件符合本会议通知规定,且在截止时间
之前送达指定联系地址的,为有效表决票;有效表决票按表决意见计入相应的表决
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
总数。
(2)如表决票上的表决意见未选、多选、模煳不清、无法辨认或意愿无法判
断或相互矛盾的,视为弃权表决,但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应当计入出具书面意见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3)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的,或未能提供有效证
明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或代理人经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的,或未能在截止时间之前
送达指定联系地址的,均为无效表决票;无效表决票不计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4)基金份额持有人重复提交表决票的,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相同,则视为
同一表决票;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不相同,则按如下原则处理:
1)送达时间不是同一天的,以最后送达的填写有效的表决票为准,先送达的
表决票视为被撤回。
2)送达时间为同一天的,视为在同一表决票上作出了不同表决意见,视为弃
权表决票,但计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3)送达时间按“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中相关说明的原则确定:专
人送达的以实际递交时间为准,邮寄的以基金管理人收到的时间为准。
(5)委托人既进行委托授权,又送达了有效表决票,则以有效表决票为准,
授权视为无效。
六、决议生效条件
1、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
2、《关于泓德裕盈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基金合同有关事
项的议案》应当由提交有效表决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本基金份额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方为有效;
3、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本基金管理人自通过之日起五
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法律法
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二次授权
根据《基金法》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持有人大会需要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以上(含
二分之一)方可举行。如果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符合前述要求而不能够成功
召开,本基金管理人可在规定时间内就同一议案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
新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时,除非授权文件另有载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作出的各类授权依然有效,但如果授权方式发生变化或者基金
份额持有人重新作出授权,则以最新方式或最新授权为准,详细说明见届时发布的
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
八、本次大会相关机构
1、召集人: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娟
联系电话:010-59850133
客服电话:4009-100-888
传真:010-59850195
网址:www.hongdefund.com
2、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公证机构:北京市方圆公证处
联系人:崔军
联系电话:010-85197622
4、见证律师: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九、重要提示
1、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表决票时,充分考虑邮寄在途时间,提前寄出表
决票。
2、基金管理人将在发布本公告后2个工作日内连续公布相关提示性公告,就持
有人大会相关情况做必要说明,请予以留意。
3、上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公告可通过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查
阅,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4009-100-888咨询。
4、本公告的有关内容由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如有必要,泓德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可对本公告相关事项进行补充说明。
附件一:《关于泓德裕盈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基金合同有关事
项的议案》及其说明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样本)
附件三:泓德裕盈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一
关于泓德裕盈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泓德裕盈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考虑到市场需求变化,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泓德裕盈三个月定
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提议终止
《基金合同》。
《基金合同》终止的具体方案和程序可参见《关于泓德裕盈三个月定期开放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的说明》。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泓德裕盈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的说明
泓德裕盈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
证监会2023年2月15日证监许可[2023]327号文注册募集,并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泓
德裕盈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延期募集备案的回函》(机构部函
[2023]1641号)准予延期募集,《泓德裕盈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于2024年8月30日生效。基
金托管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考虑到市场需求变化,为保护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提议终止《基金合同》,具体方案
如下:
一、方案要点
1、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并公告前的基金运作
在通过《关于泓德裕盈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基金合同有关
事项的议案》的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并公告前,本基金仍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
运作方式进行运作。
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可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暂停接受投资者的
申购、赎回等申请,具体详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2、选择期安排及基金财产清算
(1)通过《关于泓德裕盈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基金合同
有关事项的议案》的持有人大会决议自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生
效。基金管理人将自决议生效之日起2日内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本基金采用定期开放的运作方式,为了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满足投资者需求,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案获得通过且决议生效后的第一个工作
日起,基金管理人将安排5个工作日的选择期供投资者赎回或转换转出,但期间不
办理投资者的申购或转换转入业务,具体安排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为准。
在选择期内,基金管理人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豁免本基金关于封闭期和开
放期等运作方式以及基金投资限制的相关规定,授权基金管理人据此落实相关事
项,并授权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做相应调整。选择期内各类基金份额的赎回
费率按照《泓德裕盈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执
行。
(3)对于在选择期内未作出选择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将在
选择期结束之后进入清算程序。自选择期最后一个工作日的下一日起,本基金即进
入清算程序。进入清算程序后,本基金不再接受投资人提出的申购、赎回、定投、
转换、转托管等业务的申请,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
组,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
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
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
员。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
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3、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财
产;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
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4、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6个月,但因本基金所持证券的流动性受到限制而不
能及时变现的,清算期限相应顺延。
5、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
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剩余财产中支付。
6、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
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
比例进行分配。
7、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
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由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规定网站
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规定报刊上。
8、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选择期最后一个工作日。
二、终止《基金合同》的可行性
1、法律可行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基金合同》规定,终止基金合同
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本次所作出的通过《关于泓德裕盈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基
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属于特别决议,需经出席会议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
后即可生效。
因此,终止《基金合同》不存在法律方面的障碍。
2、技术可行性
为了保障泓德裕盈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顺利召开,基金管理人成立了工作小组,筹备、执行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相关
事宜。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律师事务所、公证机关、投资者进行了充分沟
通,保证持有人大会可以顺利召开。
本基金自选择期最后一个工作日的下一日起,即进入清算程序。本基金将根据
《基金合同》中有关基金财产清算的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基金财产清算
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
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基金财产
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
事活动。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已就财产清算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和
细致准备,技术可行。清算报告将由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外部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
法律意见书,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并公告。
因此,终止《基金合同》不存在运营技术层面的障碍。
三、终止《基金合同》的主要风险及预备措施
1、议案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否决的风险及预备措施
本次基金合同终止的主要风险是议案被持有人大会否决的风险。
在提议终止《基金合同》并确定具体方案之前,基金管理人已同基金份额持有
人进行了沟通,认真听取了基金份额持有人意见,拟定议案综合考虑了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要求。议案公告后,基金管理人还将再次征询基金份额持有人意见。如有必
要,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意见,对基金合同终止方案进行适当的修
订,并重新公告。基金管理人可在必要情况下,预留出足够的时间,以做二次召开
或推迟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充分准备。
如果本终止方案未获得持有人大会批准,基金管理人计划在规定时间内,按照
有关规定重新向持有人大会提交终止《基金合同》的议案。
2、流动性风险及预备措施
在本基金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事项公告后,如遇本基金
进入开放期,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选择在当个开放期内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
额。在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前,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开放期内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
份额仍需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开放期内,如果发生了巨额赎回或可
以暂停赎回的情形,基金管理人仍然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
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同时,基金管理人也会提前
做好流动性安排,对资产进行变现以应对可能的赎回。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样本)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或单位代表本人(或本机
构)参加投票截止日为2025年5月6日的以通讯方式召开的泓德裕盈三个月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代为全权行使所有议案的表决权。表
决意见以代理人的表决意见为准。本授权不得转授权。
若泓德裕盈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在规定时间内重新召开审议相
同议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除本人(或本机构)重新作出授权外,本授权继
续有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基金账户号:
代理人姓名或名称(签字/盖章):
代理人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附注:
1、此授权委托书可从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ongdefund.com)下载、剪
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在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后均为有效。
2、“基金账户号”,仅指持有本基金份额的基金账户号,同一基金份额持有
人拥有多个此类账户且需要按照不同账户持有基金份额分别行使表决权的,应当填
写基金账户号;其他情况可不必填写。此处空白、多填、错填、无法识别等情况
的,将被默认为代表此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本基金所有份额。
3、代理人的表决意见代表委托人本基金账户下全部基金份额的表决意见。
4、委托人既进行委托授权,又送达了有效表决票,则以有效表决票为准,授
权视为无效。
附件三
泓德裕盈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基金份额持有人姓名/名称:
基金份额持有人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注册号):
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账户号:
代理人姓名/名称:
代理人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注册号):
审议事项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泓德裕盈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1、请就审议事项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栏内画
“√”,同一议案只能表示一项意见;表决意见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基金账户下
全部基金份额的表决意见;2、“基金账户号”,仅指持有本基金份额的基金账户
号,同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拥有多个此类账户且需要按照不同账户持有基金份额分别
行使表决权的,应当填写基金账户号;其他情况可不必填写。此处空白、多填、错
填、无法识别等情况的,将被默认为代表此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本基金所有份
额;3、表决票上的表决意见未选、多选、模煳不清、无法辨认或意愿无法判断或
相互矛盾的,视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
基金份额总数;4、本表决票可从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ongdefund.com)下
载、从报纸上剪裁、复印或按此格式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