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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13号),为使持有长期停牌股票的基金估值更加公平、合理,更好地维护持有人利益,经与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管理人自2024年1月22日起对旗下基金所持有的新诺威(股票代码:300765)采用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中的“指数收益法”估值。
本基金管理人将在上述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按市场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efund.com.cn)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6135-888)了解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