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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盛创新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盛创新驱动混合C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06月24日
送出日期:2024年06月25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长盛创新驱动混合 基金代码 004745
下属基金简称 长盛创新驱动混合C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18237
基金管理人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年8月16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王远鸿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3年4月12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10年7月12日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可直接终止《基金合同》,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者阅读《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本基金重点投资于具有持续创新能力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私募债等)、权证、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工具、同业存单、银行存款、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比例为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95%,其中投资于创新驱动型上市公司的证券不低于本基金非现金资产的80%;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高于3%;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的投资比例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充分发挥基金管理人的投资研究优势,运用科学严谨、规范化的资产配置方法,重点投资于创新驱动型上市公司,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长。 本基金所投资的创新驱动型公司,指创新已经成为或将要成为公司成长驱动力的公司。通过综合考虑公司创新文化、公司创新战略、公司创新管理能力、公司研发能力、公司研发投入、公司创新项目整体推进等情况,分析创新对公司竞争优势的影响,即创新能否为公司带来先发优势、成本的降低、产品或服务质量的提升、专有知识的形成或差异化优势的建立等,并结合对公司外部环境的分析,判断创新是否已经成为或将要成为公司成长的驱动力。 本基金的股票投资策略是以“创新”为主线来进行行业配置,重点投资创新驱动型企业。具体来看,本基金将结合定性与定量分析,充分发挥基金管理人研究团队和投资团队“自下而上”的主动选股能力,选择创新驱动概念的、具有长期持续增长能力的公司。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5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具有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特征,其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本基金自2023年4月10日起增加C类基金份额。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赎回费 N<7天 1.50%
7天≤N<30天 0.50%
N≥30 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1.20%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20% 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费 0.60% 销售机构
审计费用 70,000.00元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120,000.00元 规定披露报刊
其他费用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律师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基金相关账户的开户及维护费用等费用,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费用类别详见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 相关服务机构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
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长盛创新驱动混合C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持有期间 2.04%
注: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固定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其他运作费用合计占基金每日平
均资产净值的比例(年化)。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
费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
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面临的常规风险: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拟投资市场、行业及资产
的流动性风险评估,巨额赎回情形下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实施备用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的情形、程
序及对投资者的潜在影响,实施侧袋机制对投资者的影响等)、信用风险等。
本基金面临的特定风险:1、投资股票和债券资产,以及重点投资创新驱动上市公司证券的风险;2、
投资股指期货的风险;3、投资国债期货的风险;4、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的风险;5、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
风险;6、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风险等。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
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
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关于本基金争议解决方式详见本基金基金合同,请投资者务必详细阅读相关内容。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网址:www.csfunds.com.cn][客服电话:400-888-2666]:1.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5.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