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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4年7月18日起,开通旗下融通远见价值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转换业务。
一、适用的基金名称及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融通远见价值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18377(A类)、018378(C类)。
注:自本公告之日起,本公司新增开通本基金与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旗下其他已开通转换业务的基金之间的基金转换业务。
二、基金转换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基金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基金转换业务时除外。
三、适用的销售机构
直销机构(指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北京分公司、上海分公司,含网上直销)、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享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博时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一路财富(深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爱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排排网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万家财富基金销售(天津)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诚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麦高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瑞保险销售有限公司、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四、基金转换的数额限制
1.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的单笔转换份额下限为1份,具体数量限制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2.本公司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以上限制进行调整,并于调整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五、基金转换的原则
1.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本公司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部分或全部基金份额转换为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2.基金转换涉及的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仅为本公司管理且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处登记的基金。基金转换申请仅适用于同一基金账户于同一销售机构发起,该销售机构须同时开通申请转出和转入的基金的销售;
3.“未知价”原则,即基金转换价格以受理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转出及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4.采用份额转换的方式,即基金转换以份额申请;
5.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一年的最短持有期(或称“锁定持有期”)限制,即每份基金份额需至少持有满一年,在一年持有期内不能提出转换转出申请。对于每份基金份额,一年持有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或基金份额申购或转换转入申请的确认日(对申购或转换转入份额而言)起至一年后的年度对日(不含)的持有期间。如不存在该年度对日或该年度对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3年7月18日,投资者认购的每份基金份额首个转换转出申请起始日为2024年7月18日;
6.基金转换转出的基金在申请日有权益,确认日开始无权益;基金转换转入的基金在申请日无权益,确认日开始记权益;
7.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时间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8.在发生基金转换时,转出基金必须为允许赎回状态,转入基金必须为允许申购状态;
9.在发生限制申购或巨额赎回的情况下,所涉及到的基金转换按比例确认。如果发生连续巨额赎回,基金转换不顺延;
10.由于费率结构差异较大,因此,本基金的转换只允许在缴纳前端认购(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之间进行。不能将本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缴纳后端认购(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或将缴纳后端认购(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
11.本基金的不同份额类别之间不能互相转换;
12.转换业务遵循"先进先出"的业务规则,即份额注册日期在前的优先转出,份额注册日期在后的后转换出;
1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六、基金转换费用
1.基金转换费用包括转换费和补差费;
2.转换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本基金不收取赎回费,但每笔基金份额持有期满一年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方可就相应基金份额提出转换转出申请;
3.补差费: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或认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或认购费率)时,补差费为0;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或认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或认购费率)时,按申购费率(或认购费率)的差额收取补差费;
4.基金补差费的收取以该基金份额曾经有过的最高申(认)购费率为基础计算,累计不超过最高认购(申购)费率与最低认购(申购)费率的差额;
5.基金转换费用由申请转换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转换费扣除归转出基金基金财产部分后的剩余部分及补差费,作为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相关费用;
6.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养老金客户开展转换费率优惠活动,详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7.目前参与本基金的转换业务的其他开放式基金的费率详见各相关基金最新招募说明书或公告的约定。
七、基金转换费用及份额的计算公式
转换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换费=转换金额×转换费率
补差费=[(转换金额-转换费)/(1+补差费率)]×补差费率
转入份额=(转换金额-转换费-补差费)/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注:转换金额及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2位,具体结果以注册登记机构登记的数值为准。
八、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上述特定基金的转换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各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2.本公司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转换费率。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特定地域范围、特定行业、特定职业的投资者以及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转换费率。通过直销机构网上直销和部分销售机构转换本基金,自动参与相应的费率优惠活动。有关申购费率优惠办法,请投资者查阅本基金管理人截至本公告日之前关于参加相关基金销售机构费率优惠事宜的公告,或查阅相关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及其更新。
3.咨询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拨打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3-8088(免长途电话费)、0755-26948088,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rtfund.com了解相关情况。
4.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