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基金简称
基金主代码
基金运作方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公告依据
中金恒新90天持有期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中金恒新90天持有债券发起
018481
契约型开放式
2023年5月15日
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
金恒新90天持有期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金恒新
90天持有期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 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基金募集期间
验资机构名称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人
民币元)
募 集 份 额(单
位:份)
有效认购份额
利息结转的份额
合计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962号
自 2023年5月11日至 2023年5月12日止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3年5月15日
1
500,000,000.00
67,500.00
500,000,000.00
67,500.00
500,067,500.00
其中:募集期间
基 金 管 理 人 运
用 固 有 资 金 认
购本基金情况
其中:募集期间
基 金 管 理 人 的
从 业 人 员 认 购
本基金情况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
确认的日期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
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
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
-
-
-
是
2023年5月15日
注:(1)本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和律师费,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万份;本基金的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万份。
3. 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项目
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
人员
基金经理等人员
基金管理人股东
其他
合计
持有份额
总数
-
-
-
500,067,500.00
-
500,067,500.00
持 有 份 额 占
基 金 总 份 额
比例
-
-
-
100.00%
-
100.00%
发起份额
总数
-
-
-
500,067,500.00
-
500,067,500.00
发 起 份 额 占
基 金 总 份 额
比例
-
-
-
100.00%
-
100.00%
发起份额承诺
持有期限
-
-
-
自基金合同生
效之日起不少
于三年
-
自基金合同生
效之日起不少
于三年
4.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者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cicc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68-1166)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设定90天最短持有期限,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含)(对于认购份额而言)或自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含)(对于申购份额而言)或自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含)(对转换转入份额而言)起至90天对应日(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之前一日止的期间。最短持有期限内,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可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限结束日的下一工作日(含)起,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基金管理人自本基金合同生效日起的第90天(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到下一工作日)起开始办理赎回,具体日期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