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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中欧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和《中欧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4年9月24日起,调整中欧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销售对象。
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销售对象
调整后,本基金的销售对象为: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二、重要提示
1、本基金销售对象的调整,自2024年9月24日起生效。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调整销售对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若希望了解本基金详细信息,敬请阅读本公司网站上刊登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zofund.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700-9700、021-68609700咨询相关信息。
三、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4日